第二十七章:来人 (第1/1页)
五柄一模一样的短剑摆放在工作台上,上面模糊刻画着不同的笔画,角落里零散着动植物的尸体,都是剥下术的,它们的遗体也会得到体面的处理,在繁复的香料和高温中焕发最后的美丽。 最后进到沈忆的肚子里回归自然。 剑名【狝止】,据传是沈家第二代家主沈文鸿的佩剑,正体供奉在沈氏祠堂内,这几具投影也都是年代接近的,可以视作完全相同。 但眼前只有一柄是成功了的,散发着微弱的怨念波动。 上面附着的术是【毒】,用蛇牙的粉末混合毒液及其他能留存怨念的材料,在剑身上勾画了一抹蛇鳞的图案,效果如名,见血封喉不在话下,但毕竟是怨念的聚集,可以视作一种诅咒,对侵蚀率高的人不起作用。 这个术比较鸡肋,席卷这么多年下来还没有见人用过,只在老书《轶事集》上看过相关的一则: 疾州飞云山山主被灭门,幼子离家幸免,归家后目睹惨状痛不欲生,怨念引来一条大蛇,赠予鳞片,幼子吞食后血化剧毒,仇人发现他的踪迹赶来灭口,脖颈溅出的血落到仇家眼里,同归于尽。 嗯,不如来几斤毒液淬毒,万箭齐发,所以说与其剥下来术,不如直接使用化学手段,附在武器上的术还是第一次出现,在此之前术都是附到身上的,难不成对敌的时候上去咬? 故事毕竟是故事,有所加工杜撰,一次和沈忆说起这个,小姑娘也看过那本书,说城里面时有闲人聊起这个,比较常见的说法有三个: 一是那条蛇就是飞云山山主全家冤魂所化,不然如此大物,过往不见,怎么偏偏那日见到? 第二个说法是,大蛇是幼子被怨念侵蚀所化,故事中多有伏笔隐喻,对大蛇的描写也如真人。众所周知,怪物绝对没有人的思维,所以只能是幼子鲜活的怨念化作怪物杀死仇人。 这两个说法流传最广,也是人们最喜闻乐见的,符合他们对怨念“有仇必报”的认知。 而第三个要稍微小众一些:那条蛇是魔,幼子和魔做了交易,以生命为代价交换了什么。 这个说法知道的人不多,在城里面一问都没几个人知道。 魔是什么?随心所欲无拘无束的东西,关于魔的记录千奇百怪,几乎找不到共同点,甚至还有故事记载,人与魔成亲生子,死时魔化作原型嘲笑了丈夫,儿子也化作雾气回到魔体内,那丈夫便在惊愕恐惧和气愤中死不瞑目。 这是月州广博司收录的故事,真实性有保证。 所以,当一个与魔有关的故事出奇得离谱,让人觉得神经病的时候,它大概率是真的。 相比之下蛇与幼子这篇反倒有些保守了,再加上故事出处是在有着拜蛇传统的疾州,可信度又大大降低了。 言归正传。 稍微发了会儿呆,席卷收回思绪,认真揣摩着这柄剑有什么不同,从材料到附着的术,可惜变量太多,想到脑胀也想不出所以然,看来只能下次换同样的术试试。 但总的来说,第一次实验还是成功的,毕竟有成品摆在眼前,附着在剑上的术不同于人体上的,这柄剑是死物,只有在使用的时候才会激发怨念,这意味着术能够保持更长的时间。 好吧其实为死物附着术式也没什么跨时代的意义,大家一般都直接把东西变成扭曲物,效果是永久的,而且更加强大,对比之下,席卷的实验大约相当于发明了不夹驴rou的驴rou火烧。 嗯,发展前景广阔。 …… 又研究了会儿,揉了揉脸,席卷这才发现光线已经昏暗下来,眼睛已经感觉不到辣椒的疼痛,只有些干涩。 说起来一下午也没听到沈忆的声音,大约又是去逗孩子了,这姑娘年岁也不大,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喜欢孩子。 想着,席卷拖出遮雨的道具,准备在院子里简单垒个土灶煮些粥什么的,厨房里的辣椒味道没有三天散不了。 这种情况之前也发生过,但那次是一种不认识的食材,加热后整个房子里都是腥味,一向不怎么喜欢鱼的席卷差点吐出来,那时的土砖也都还留着。 等席卷垒好了灶,淘净了米下锅,切着南瓜的时候,苍老的咳嗽声从门外传来。 席卷抬头望去,正是有几日没见的苦阿公,雨季大家都不爱走动。 阿公这次似乎有正事,拄着拐杖,他平时都是随便拿着的,只有态度严肃时才会刻意拄着。
“鱼仔,你来,我跟你说下。” “嗯。” 南瓜晚一点下无妨,到时候下点糖一样是甜的。 席卷擦了擦手,见阿公一身轻便的打扮,便也套上蓑衣戴上斗笠,“阿公,村里出了什么问题吗?” 上次见到阿公这样,应该是几年前一窝山猪跑过来祸害庄稼的时候,顺带一提,那一窝山猪都整整齐齐地挂起来制成了熏rou,在重料下味道倒也还能入口。 “也算是大事,北边来的人,是前几日苦江的事,约正应该跟你说了,”阿公腿脚不慢,走在席卷前面,“大约有个十来人,对我们苦溪村来说不少了,是走是留,按规矩得雨季后再谈论,现在村里大家搭把手,给建个能躲雨的地方,不能让他们乱走。” 十几个人,苦溪村才不到五十人。 都是城外的人,大家心里都有数,各地都有禁忌,但逼急了,人可是没什么下限的,到时候惹出事来人家烂命一条烂没了,苦溪村出点事大家就哭吧。 席卷点点头,若有所思:“阿公想让他们留下来吗?” 苦阿公站住,笑眯眯看了席卷一眼,“你这娃娃是有悟性的,我也不藏着掖着,明白告诉你,村里有新生儿,那就是要有人气了,人嘛,还是多点好。” 说好听点是冲邪,说难听点……人多了好分担怨念。 苦阿公眯着的眼睛下眼神冰冷,“苦溪村不缺那点田地,但好东西是给好人的,喂白眼狼的事,傻子才做。我们年纪大了不方便抛头露面,约正脾气又太好了,鱼仔你是有分寸的人……” 他话没有说话。 席卷已经了然,城外可不是光靠好心就能活下来的地方,他来这里三四年,阿公阿婆照面才能跟他多聊几句,该有的分寸他都晓得。 背井离乡的人固然很可怜,但这世道,城外的人谁不可怜呢? 而且,决堤的地方离这里百十里地,到这里才落脚,是什么心思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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