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罪——日本侵华战犯口供实录_第四章、日军罔顾国际公约的毒气战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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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日军罔顾国际公约的毒气战 (第3/3页)

我实在忍无可忍,曾一度走到碉堡外面,急忙拿下防毒面具,尽情地深呼吸。兵器系的下士官又拿了两筒毒气走进碉堡。过了一会,我重新钻进碉堡,这时比刚才还要厉害,完全充满了毒气。看到这种情况,我心想:“这回可能快该完蛋了!”一面想着,我一面从军官们的人缝中窥视着他的脸。

    他被日本兵接二连三放出的毒气,弄得不断地流鼻涕,眼睛已完全睁不开了,被折磨得微微地左右扭动着身体。他的心脏快要破裂了,再也不能一动不动地坐着。

    一分,二分……时间在渐渐地过去,他的身体终于弯向右侧,头部顶着炕。但是,他并没有完全躺下,他一面用头部支撑着身体,一面不断地抽搐着。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全部器官,完全丧失了机能,失去了调节呼吸的能力,呼吸变得极不规则,每当吸气时,毒气便从他五官的所有洞孔钻入体内,眼泪和鼻涕在炕上流成一片。最后,终于陷入“昏迷”状态,“吧嗒”地倒在炕上。

    我心想:“终于完蛋了!不过这家伙还真够能忍的!”一面想着,一面仍然继续监视着。这时,副官和军医迅速地来到他的身边,检查了眼睛和呼吸的情况,又站到地上来。这时他再也不动了。

    把这个处于假死状态的八路军战士再次抬到碉堡外面,大队长命令兵器系的下士官和我部下的下士官、士兵,用手枪射击头部,然后又用刺刀在头上刺了几刀,他就是这样被惨杀掉了。

    我是1941年7月下旬至12月下旬充任偏关县警备队长的。1941年9月中旬,驻偏关县楼沟堡的分遣队长荒谷定藏少尉,以“通敌”的名义,将楼沟堡村长和一个约16岁的少年逮捕,送到偏关县,拘留在偏关城南门外卫兵所。当天夜间村长逃跑了,第二天早晨,配属在中队的军医河原估二中尉向我提出,为了研究肠子的切断缝合手术,要解剖该少年。我答应了,并说,若不是在偏关这样的地方,是不能随便解剖的。今后如再捉到俘虏,还可以多做些研究和解剖。下午1时至5时,该军医在中队的碉堡里进行了活体解剖,将肠子切断又缝合上,至次日下午看其变化情况。以后,又将该人运到城东南墙附近,由河原军医以手枪射击其头部加以惨杀,尸体埋在当地。

    1941年9月,在偏关城内马王庙,我命部下杀害以前逮捕的3名居民,并解剖了其中一具尸体。

    藤田茂,日本广岛人,1938年到山西任陆军第二十师团骑兵第二十八联队大佐联队长,1941年任骑兵第二旅团长,1944年到河南任第十二军骑兵第四旅少将旅长。1945年6月奉命编入*第三十四军,8月末奉命向苏军投降。

    我给予了各联队长使用瓦斯弹的权限,部下对抗日部队发射了催泪性瓦斯弹共48发

    1944年4月至8月,我(任第十二军骑兵第四旅团长)参加了所谓第一次河南作战。4月2日在北京,我参加了华北方面军的兵团长会议,会议提出了第十二军第一次河南作战计划。根据第十二军的作战计划和命令、指示,我于4月10日命令和指示部下“尽量多带弹药,携带瓦斯弹”,并给与各联队长视情况可以用瓦斯弹的权限;俘虏尽量在战场上杀掉,计入战果。

    5月12日我奉十二军命令,占领长水镇洛河渡河口,截断抗日武装部队的退路。我旅团前进至洛河右岸长水镇以东60公里的四头林及其南方高地时,与抗日武装部队遭遇。我即命令第二十五、二十六联队攻击,侵占了四头林及其南方高地的抗日武装部队的阵地,共击毙抗日武装人员20名,缴获重机枪1挺,轻机枪1挺,步枪10枝。

    5月17日,我命令二十六联队,占领长水镇及其南方高地,截断抗日武装部队的退路。二十六联队即执行命令,侵占了长水镇及其南部高地。我又命令第二十五联队及骑炮兵联队,对洛河左岸的抗日部队进行攻击,以后骑兵旅团集中全部火力射击洛河左岸的抗日部队。战车第三师团赶到战场时,战斗已结束,二十五联队渡到洛河左岸龙头寨及其附近山谷地带进行搜索。此次战斗,根据各联队长的报告,共俘虏了约1200名抗日武装人员,缴获大炮6门,重机枪6挺,轻机枪10枝,步枪1500枝以上,大卡车4辆,乘用汽车1辆,所有俘虏和缴获品都交给战车师团的战场收容班了,战场击毙和刺杀的抗日武装人员共约370名。由于我4月10日作了关于在战场上把俘虏刺杀掉的指示,这370名中即包括了刺杀的俘虏,因此不知其数。这次战斗还由于我在4月10日给予了各联队长使用瓦斯弹的权限及5月17日午前7时我所下的攻击命令,部下二十五、二十六联队和骑炮兵联队,对抗日部队发射了催泪性瓦斯弹共48发,我并看到瓦斯烟流入附近约有20户的村庄,因为没有得到报告,伤害情况不明。

    柴田修藏,曾在侵华日军某部任中队长。

    黑濑市夫,曾在日军第三十九师团步兵二三二联队服役。

    附一柴田修藏、黑濑市夫检举三十九师团利用抗日军俘虏进行毒气实验

    一、时间:1940年9月14日起两周间。

    二、地点:湖北省当阳县西南高地。

    三、毒气训练的负责人:酒井中将。

    四、教官:第三十九师团工兵第三十九联队长金原中佐。

    五、受训人员:以第三十九师团第二三三联队大队长簑毛少佐为首的军官、下士官和士兵,以及第十三师团和驻当阳各部队派遣人员共150人。

    六、警戒兵力:一个大队(负责保密任务)。

    七、训练及实验内容:

    1.芥子气(糜烂性气体)实验。目的是关于芥子气的效力、消毒方法及其效果的研究。方法是将在宜昌作战中逮捕的5名抗日军俘虏的手脚捆住以作实验。第一人,上半身裸体,将面部和上半身置于芥子气中,观察其糜烂情况。第二人,在面部洒芥子气,十分钟后进行消毒,观察效果。第三人,方法同上,间隔20分钟。第四人,方法同上,间隔30分钟。第五人,方法同上,间隔40分钟。实验完毕后全部刺杀。

    用15匹马、骡进行芥子气实验:在饲料中混入芥子气喂马、骡,流口水后死亡。从外部施放芥子气,麻痹后死亡。

    2.一时性催嚏毒气效力实验。将在宜昌作战中逮捕的70名抗日军俘虏的手脚捆住,推入壕内或置于隐蔽的炮座内,以12门迫击炮和一门野炮,连续20分钟发射催嚏毒气弹,然后将受训人员带至现场观察。结果除进入隐蔽炮座内的一人,呈痛苦状态外,其余全部被毒气杀死。

    3.关于炮弹爆炸杀伤力的实验。将在宜昌作战中逮捕的70名抗日军俘虏的手脚捆住推入壕中,用12门迫击炮和一门野炮,连续20分钟发射榴弹,然后检查其效果。结果由于数日来连降大雨,壕内积水,经水淹和炮弹轰击,全部被杀害。

    以上情况是参加该事件的第三十九师团步兵第二三三联队第一中队的平田日出雄讲的。

    附二河北省军区卫生部整理的日军放毒罪行材料(1950年2月23日)

    魏凯臣、王洁斋、侯开运三同志,1942年在冀中七分区工作,他们谈了1942年日寇进行“五一”大扫荡时在定县北疃村施放毒气的罪行。由于我游击队及群众的抵抗,敌人几次扫荡都未成功,当时我定县大队副政委赵曙光率领一中队及民兵进行地道战,使敌无法进攻。惨无人道的敌人,就向地道大量施放毒气,致使地道中的干部、战士及上千的老乡被毒死在洞里,造成了有名的北疃村大惨案。王洁斋所在的卫生处在村里的20人,除有6人救活外,其他14人全被毒死。第一中队100多名干部战士也全部被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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