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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01 (第1/3页)
那场大火过后,我们很快就回国了。 法院说这虽然是场自然灾害,但因为与我们有关,所以我们本来应该被扣留在巴黎进行相应赔偿并且做进一步调查的,但却因为警察发现火源在大山上最茂盛的一片树林里,并且残有故意放火的痕迹。不过那场宴会上的每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当然,除了我和Lily。可是我在起火后才赶到,Lily又受了蛮重的伤,都不存在故意放火的嫌疑。于是我们这帮人便毫发未损地回国等消息去了。当然,除了那七个人。 大火连烧了两天才完全熄灭,让那本来就灰秃秃的大山完全荒废了。而浇灭后的滚滚浓烟又飘了一整天,像下了雾霾似的,朦朦胧胧,刺鼻呛人。使我站在城堡门口的时候都熏得睁不开眼。警察说已经确定了五具尸体的身份,但是另外两个人却离奇地消失了,连片灰都没有的消失了。至于那五具尸体,已经全被烧成了黑灰,焦烂,独有唐婉的尸体离奇的完整,只不过是被烧烂了些皮肤而已。因次我不禁暗暗骂道:真是贱人有贱福。 不过唯一幸运的是,那两具尸体正是Eddie与Eddie母亲的。所以我常常安慰自己他们可能已经逃出去了。但即使是这样,我们仍然知道这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理由罢了。所以“他们已经死了”的这个概念从始至终都是我们每个人心里最终的结果。可我仍然偶尔的抱有他们仍旧活着的希望与信念。毕竟悲伤不是永久的定局。一切总会好的。 说起Eddie的消失,其实让我们悲伤了很久。尽管平日里我们对他总是进行嘲讽和羞辱。但我们依然并不像嘴上说的那么厌恶他。他就像是那苦涩咖啡里仅有的香甜,让我们三个人还不至于四分五裂。即使我知道那不可能。可是我仍然无法确定这种悲伤到底是好朋友逝世了的惆怅与哀绝,还是死了条狗后,心脏上短暂的隐隐作痛。 不过Eddie这个人其实也蛮有才华的。虽然他说英语说的就犹如在讲一种新的语言似的,但是他的英语成绩却一直名列前茅。我很深刻的记得在五年级的一次期中考试里,英语老师特别做作的把Eddie那张工整而又干净的满分考试卷装了个相框,大大方方地挂在了班级的墙上。又借此喋喋不休地表扬了Eddie整整一节课。但这也不是局限的。他的总体成绩也都是这个水平。不过悲哀的是他也只能当个哑巴,所谓的书呆子了。但即使如此,这也让我特别感动:一个把LV念成爱路威,把Hello以东北口音说成哈喽的人,讲的最正宗最顺的英语竟然是他最好的朋友的名字—Noble,Anne,Lily。估计这个世界上除了Eddie以外,也就没有别人能够如此长情了吧。 当然,这只不过是他横溢才华中的一隅罢了。 而在我们四个人如此漫长的友谊岁月里,Eddie其实是我们几个人中最幸运的一个,也是最可怜的一个。当然,到现在为止是这样的。我们四个最开始在一起的时候其实是小学三年级。先是Lily与Anne结识,后来她和我做了同桌才与我交成好朋友的。而我也是通过Anne认识的Lily。至于Eddie,我记不清了,貌似是Anne带进来我们这个小圈子里的。对于他三年级前的印象,我似乎只有两个:一个是傻到听不懂人话,另一个则是永远都在效仿着我。 三年级以前只要有人和他讲话,他就一定是答非所问。比如我和他说“谁谁谁真是个贱货”的时候,他十有**会回答什么“咱们出去玩吧”、“这是我爸给我买的压缩饼干,老好吃了,你尝尝”、“当当当当当”、“吧啦啦能量!变身!”什么的言语,惹得我不少白眼。后来我干脆不再同他讲话了,反正说了以后也和个哑巴没什么区别。至于效仿我这件事也是我后来才发现的。他什么时候开始模仿我的我是算不出来了,但他模仿的痕迹却越来越明显。我们四个刚在一起时,他就经常模仿我走路和做事。后来大了些,大到他会讲人话的时候才开始模仿我的性格和喜好什么的。所以Lily经常玩笑地指责我,说是我把他带的像个女人一样。这我承认,不过现在我真心好了不少,就只剩下他一个人唧唧歪歪的活着。不过也确实如 此,因为他把我模仿的完全是七扭八歪。比如我在朋友圈里晒生活而让众人嫉妒地谴责炫富的时候,这周周末他就会去长春周边某个廉价的别墅区里进行别墅区一日游。或者是把十几年前的一款奢侈品包拿出来晒,但翻来覆去也就那几款。可是最让我作呕与唾弃的并不完全是这个,重点在于他的配文。比如说他在晒别墅的时候说:“昨天去看了净月的墅王!独栋别墅、电梯别墅、联排别墅、叠加别墅…500多栋别墅!!!价格从379万到4400万!!!去看了样板间,真不想回来了!连装修都300多万!!!我的妈呀!!!你们一个个的能买得起吗???我他妈的都买不起!”。而当他晒包的时候则又得意洋洋的说:“这是我妈新给我买的Dior戴妃包,怎么样?好看吧!我告诉你们这帮土鳖!你们他妈的都买不起!老多钱了!!”虽然我并不知道为什么他每句话都要加一个他妈的,但是看了他的朋友圈无论如何都让人有一种村妇进城的即使感。 当然,这些都不算得上很有代表性的事情,都不过是我突然想到的罢了。而在他神经病一般的生活里,这些仅仅可以算作凤毛麟角。所以我特别替他庆幸:他竟然没被抓进精神病院里呆上的一辈子。 可三年级时他似乎得了一场大病,的确一年都没来。但在后来聊天时我才了解到,他得了心脏病,并且做了心脏支架。当时我们三个人都深信不疑,因为他真的不敢做什么大动作,老师也不让他做任何剧烈活动。他甚至还给我们看了他插入支架时的疤痕。可是尽管如此,他依旧活了这么多年,活蹦乱跳,嘻嘻哈哈的活着。有一次他甚至跑了全市运动会五百米的冠军。所以从这里看上去,似乎那一年里倒出了别的事情。 不过他回来后倒是会与我们进行正常交流了。但这种状况在刚开始我们并不习惯。因为他的形象就像是放在我们心里的一座精巧雕塑,似乎改都改不了。但幸好他依旧没改他那猴子精一般的欢脱模样,才让我们得以适应。 再后来,他就走出了我们这个小圈子,和其他女生做了同桌,也就和谁混了。不过也逐渐固定了几个女生,可想而这那都是些臭味相同的人。尤其是和Eddie关系最好的那个女生。她是我们三人最厌恶的一个,又矫情,又无知,目光狭隘,肥胖庸俗,喜欢多管闲事,又爱惹事生非。有一次,我看见她和一帮女生玩游戏,结果自己摔倒了,却把每个人都骂了一遍,非说是那些人欺负她。那副德行就好像腿不是被摔破出了血,而是被人截肢了。还有一次,我在长春郊外的一栋八百平方米的别墅里开Party。别墅外面有一大片草地。当时我请了班中所有人都来了,结果那女的刚一进门就指着我家的草坪,发着嗲音说:“哇塞!草原耶!”这都不算什么,最过分的是她特别喜欢疯闹,每天像个智障一样的疯笑。让我们作呕。这依旧不过是冰山一角。但我实在不忍心在这里继续把这些东西说下去了。 除了她,Eddie还勾结了几个一样的女生,而且个头都到他的肩膀。每次看见他们一起出去玩时,那画面感总让我想要称呼他们“中年妇女长春旅游团”的冲动。 五年级的一次开学考试,我们俩在一个考场。所以他特意和我挨在一起,以至于还没进门,光是“咱们到时候一定要坐在一起”这句话就起码说了五十多遍了。要不是我仔细听,我还以为他在念经祈福呢。但这也不是漫无目的的。除了我们两人互相抄袭互相对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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