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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一章:争雄! (第2/2页)
况且,选择其中任何一个来当一方霸主,另一面,又该由谁来接过伯德的大旗,开启对抗时代呢? 于是,大家都很熟悉的“奥尼尔-邓肯”之争,“科比-艾佛森”之争,逐一登上舞台。 然而好死不死的,奥胖子巅峰就三年,给个后卫就三连,三连之后就萎了。 邓肯厉害是厉害,但球风实在不吸粉,人又太闷葫芦,人气始终上不去。 科比算是一个相当不错的选择,要实力有实力要人气有人气,球风还华丽的要死。然而一场英俊案,却把科比直接轰出了联盟力捧的行列。 艾佛森也还不错,可惜性格实在太难弄,听不听你斯特恩的都是个问题。 这一连串的选择始终没有成功,斯特恩是脑子都要裂了。 终于,给他等到了一个人。 “2003年第一顺位,克利夫兰骑士队选择的是……勒布朗-詹姆斯——!!” 小皇帝詹姆斯! 有了詹姆斯的出现,斯特恩立马察觉到了小皇帝身上巨大的商业潜力,开始全力力捧詹姆斯。 詹姆斯自己也足够给力,不过三年时间,就已经拿出了VP级别的数据表现,球队也在第四年就闯入了总决赛。 恰恰在这个时候,卧薪尝胆的科比经过自己的努力,以及时间流逝之后人们的淡忘,再度获得了超高人气,斯特恩大手一挥做出了决定: “詹姆斯VS科比,23VS24!” 这个官方P一出,全世界的篮球热度终于再度回升。再加上姚明等国际球星的强势崛起,NBA正式成为了北美四大体育联盟中,第一个拥有真正意义上国际影响力的超级大集团。 可还是那句话,人算不如天算。 抱着科比和詹姆斯扛起联盟未来这么个好算盘的斯特恩是打死也没想到,两个拥有着在东西部都足以年年进入总决赛级别球队的超级巨星,居然因为种种机缘巧合,始终没能在总决赛真真正正的碰一次面。 鼓吹了多年的绝代双骄之争,总是没有个落脚点可不行,再加上詹姆斯逐渐成为联盟豪强,而科比则慢慢老去,这个梗,也就慢慢的没有人提了。 就在这个时候,陈牧崛起了。 拿到VP,强势闯入总决赛带队夺冠,陈牧取代了科比,成为了勒布朗詹姆斯最好的一生之敌。 然而这两人的对决固然精彩,可两人都在东部,不可能在总决赛相遇。这导致联盟剧情的最G潮,始终没有办法在总决赛这个最高舞台上上演。 而且詹姆斯也始终差那么一口气,总是被陈牧压着打,看起来是永无翻身之日。 这该怎么办呢?? 还没想明白这个问题,斯特恩,就面临退休了。 亚当肖华接班之后,首当其冲的最重要工作,就是给陈牧,找一个足够强大的西部对手,作为一生之敌。 于是,在顾羽连续三个赛季强势表现,惊爆全世界眼球的时候,肖华,盯上了顾羽。 “最后一投,陈的急停压哨……中——!!!” “YEAAAAAAAH——!!!” 场上,第三节比赛结束,凭借着陈牧的压哨中投,陈牧队总算是咬住了比分。03比9,顾羽队领先2分,比赛还有的打! “不愧是一生之敌,不愧是陈的命中克星!” 解说台边,接到肖华指令的史密斯等人,也恰逢时机的开始吹起了陈牧和顾羽的对决氛围。 “目前为止,顾已经拿到了3分,看起来很有机会冲击全明星赛历史单场得分记录!” 史密斯那是专业解说,各种数据是信手拈来,看着手中的技术统计单道:“陈也已经拿下了2分3个篮板球的两双数据,从个人表现上来看,还胜过顾一筹!” “但是表哥这边领先啊!” 奥尼尔已经是坚定的顾羽吹了,摇头晃脑不屑道:“而且表哥这边得分手那么多,球权比较分散,他还能轰到3分,我觉得他的得分含金量比陈要高!” “没那么夸张啦。” 巴克利还是站陈牧边:“陈牧队虽然球权比较集中在陈手上,但你也得有实力,才能拿到那些分数和篮板球不是?相应的,表哥的队友们也都知道,陈就是对手的唯一希望了,到第三节开始,就一直在包夹陈,陈的每一次得分几乎都是从人堆里杀出重围拿到的,含金量哪里比表哥的低了??” “切,说这些都没用。第四节你看着,表哥一定会带队取胜!” 奥尼尔和巴克利也是两个好戏子,史密斯中立,两个胖子站队,一种“陈牧和顾羽的争霸时代即将到来”的感觉,是油然而生。 喧闹声中,最为关键的第四节比赛,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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