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换我为你以身犯险 (第1/2页)
“凝曦姑娘怎么今天得闲过来了?”我还没进门,一个高挑个子,挽着百合髻的艳妆女子便迎了出来。她是淡月阁的舒月,到过梨溶花苑几次。 “舒月jiejie好。” “快请进去吧。皇爷正高兴着呐。”说着舒月牵起我的手进了门。我回身看了任其桐一眼,看来今天运气不错。 “舒月,人来了没有?” “来了,来了,皇爷您着什么急?是不是嫌我们淡月阁的姑娘们伺候的不周到?”舒月笑着坐到了一个中年男子身边。 这男子留着髯须,肤色微黑,和隋炀帝有几分相像,只是脂粉环绕的他看起来有些色相。此刻他的一双眼睛正眯起来上下打量我。 “久闻凝曦姑娘大名,没想到今日才得相聚。” “皇爷过奖了。” “怎么?贺兰将军也来了?”他这个时候才注意到站在我身后的任其桐。 “末将贺兰素斐见过皇爷。” “你们是怎么凑在一起的?” “我们是为唐国公府的事前来。” “哦?你们都下去吧。”四皇叔挥挥手,让周围的女子都出去。 “唐国公府犯的可是谋逆大罪,一般人躲之不及,你们还非要往网里碰,来找我这主审官,不怕我把你们当同谋拿了?” 我又跪下,“皇爷明鉴。我只是一个歌姬,哪懂什么谋反之事。只是李二公子对我有恩,我不能放任不管。” “凝曦姑娘这是要美人儿救英雄了?” “小女子不敢,只是想求皇爷彻查此案,还二公子一个清白。” “本王受皇命在身,自然会全力彻查。”那四皇叔从碟子里扎了颗葡萄慢悠悠吃了起来,“只是这件事不仅有多位重臣弹劾,更是证据确凿,只怕……” 我起身上前,拿起酒壶斟了一杯酒,双手端起递到四皇叔唇边,“凭他有多少位重臣,也敌不过皇爷的地位。请。”说完我扬起嘴角给了他一个妩媚无比的娇笑。 “证据嘛……还不是都捏在您的手里?” “哈哈哈哈,姑娘你这是要让我英雄难过美人儿关了!”四皇叔喝了那杯酒后伸手揽住了我的腰。虽然我心里厌恶至极,但也没有办法,他现在这个动作也表示这个突破口我找对了。 “久闻凝曦姑娘好琴艺,不如给本王抚琴一曲助助酒兴。”他说着话另一只手又捏了捏我脸。 屋内正好支着一张筝,我走过去坐下,随便捡了支曲子弹了起来。 “贺兰将军请坐,陪本王喝杯酒吧。”四皇叔招呼任其桐坐下。 “是。” “我听闻贺兰将军现在还未娶亲?” “末将忙于平定战乱,并没有此心思。” “可惜了将军年少有为,应该早日娶个美娇娘侍奉左右才是。” “末将连年征战在外,早已习惯了。” “那可不行,不如今日本王就给你保个媒吧。本王有个宝贝千金,生的模样还凑合,与将军正好是一对儿。不如……” “不行!”任其桐脱口拒绝。 四皇叔的脸顿时拉了下来,“我女儿可是堂堂柔惠郡主,哪里配不上你吗?” 任其桐慌忙跪下,“末将不是这个意思,是末将高攀不起郡主才是。” “你不用跟我打这个官腔。今日是你有事来求我,怎么还要跟我拿架子吗?”说着一掌拍到桌上,震得桌上的碗碟都跳了起来。 “末将不敢。” “本王是个爽快人,有话就直说了。唐国公府的命运现在就捏在我手里,我想让他们生,他们便生,想让他们死,便也是易如反掌!” “砰!”四皇叔说完这话,琴弦突然断了。我慌忙跪下。 “皇爷恕罪。” “姑娘不必害怕。”他说着把我扶起来,手又摸上了我的脸颊。 “皇爷。”我避开了他的手。 “末将也是个爽快人,皇爷的意思是如果我不娶您女儿,您就不愿出手相救了吗?”任其桐问。 四皇叔没有回答她的问话,自顾自地研究起我的头发来,“姑娘的这个簪花真是精致。是牡丹花吧?今天的发髻梳的也好。” “请皇爷明示!”任其桐又问。 “贺兰将军是个明白人。娶了我女儿不委屈你什么。你现在重兵在手,皇上迟早对你有防范之心,你若做了我的女婿,就是皇亲,我自然能保你无虞。唐国公府的事自然好说。” “好!我答应你。”任其桐单膝跪下,“小婿见过岳父大人!” “贺兰将军你……”我看着任其桐,她真是疯了,如果她是男子为了好友随便娶个女人也就算了,可她是女人,这如何瞒的过去?要是被四皇叔知道了,还有活路吗? 任其桐摆了摆手示意我不要说话。 “还请岳父大人出手回护唐国公府。” “这件事嘛……”四皇叔顿了顿,看着我只不说话。 “不知皇爷还有什么要求?” “不知凝曦姑娘听没听说过什么**宵一刻值千金?” 听了这话我心中一惊,这四皇叔未免也太贪心,任其桐和我两个人一个都不愿放过。 “岳父大人,小婿已经答应您的要求,请放过凝曦姑娘。” “你的事归你的事,少年俊杰多的是,可凝曦姑娘这样的美人儿可是难得一遇啊,哈哈哈哈……”四皇叔笑着竟将脸凑了过来。 “皇爷请自重!”任其桐挡在我身前。 “怎么?贺兰将军也对这位凝曦姑娘有情吗?”四皇叔脸上的表情已经变得狠毒起来。 唐国公府已经自身难保,这个时候不能让任其桐再身陷险境,我上前一步,“难得皇爷看得起小女子。小女子感激不尽。” “凝曦你!”任其桐拉了我一把。我挣脱了看着四皇叔继续说道。 “说句不知轻重的话,小女子以前虽在歌馆迎来送往,但也还是完璧之身。如果皇爷真对小女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