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一首诗 (第1/1页)
一个洪亮的“拆”字在秦墨耳边回响,他呆愣在原地,不知该如何是好。 贾政经见秦墨不说话也不行动,顿时脸色一沉,“此人是个傻子吗?” 胡朋倒是勤快,满脸堆笑道:“回禀大人,此子名叫秦墨,乃是天生的庸才,且胆小如鼠,大人尽管占他房子便是,他绝对不敢有半句怨言。” “果然是胆小如鼠,以本官之威严竟将他吓成这般。”贾政经哈哈大笑,脸上露出几分得意之色,倒也不再和秦墨计较什么。 秦墨站在原地,大脑极速运转,然而并没有什么好的对策,只得向黑衣女子求救,“前辈,我该怎么办?难道要和他们动手?” “动手?”黑衣女子冷笑一声,“他们人多势众,以你半吊子的本命书生境,你以为自己有几分胜算?” “那我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拆我房子吧?”秦墨急道。 “这胖子附庸风雅,却并非嫉贤妒能之辈。”黑衣女子话锋一转,继续说道:“你也上去作首诗,若是能超过那胡朋,你的屋子就保住了。” 秦墨苦笑,“前辈别开玩笑了,我前天刚踏入本命书生境,哪会作什么诗,上去不是丢人现眼么?” “办法只有这一个,你愿意试就试试,不愿意就算了,反正拆的不是我家。” “前辈,你竟然这般不负责任……” 一道喝声传来,打断秦墨的思路,“秦墨小儿,你若再不去搬家,我现在就下令强拆!” 看着一脸苦相的秦墨,有人嘲讽,有人叹惋。 “这秦墨也是够倒霉的,平白无故被占了房子,以后怕是无家可归喽。” “占了又怎样?难道他也能像胡朋一样,写出一首惊世之作?” “胡朋得贾大人赏识,定是前途无量,我等以后要好好巴结一下。” 不知不觉间,众人看向胡朋的目光也多了几分阿谀奉承之意。 仿佛像是几个世纪般漫长,秦墨把心一横,终于开口道:“贾大人,您最初要占胡家房子,后来因为胡朋的一首诗而改占我家,足可见大人是爱才之人。” 秦墨的话表面上是夸贾政经爱才,实际上却是在骂他荒唐,不过看贾政经一脸得意的样子,多半是没有听出来。 见贾政经没有恼怒,秦墨心中发笑,继续说道:“久闻胡朋天才之名,所以我也想为那幅画题诗一首,和胡朋论个高低。若是我输了,自当心甘情愿搬出房子。若是我赢了,还请大人收回成命,以显示大人的秉公执法。” 冷不防秦墨来了这么一出,众人先是沉默片刻,随后便纷纷笑出声来。 “这秦墨脑子进水了吧,竟然真想学胡朋作诗?” “放心吧,他连本命书生境都不是,作出的诗只会让人笑掉大牙。” “说的也是,庸才怎能和天才相提并论!”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秦墨的脑袋被门挤了,或者是被驴踢了,竟然胆大到向胡朋这个久负盛名的天才挑战。 然而秦墨并不在乎,输了不过是被众人再次嘲笑,赢了却能拥有一个栖身之所,何乐而不为? 贾政经眉头一挑,捋着自己稀疏的山羊胡子,笑道:“有点意思。” 然后,贾政经又看向胡朋,“你觉得如何?” “哼,一个庸才也配向我挑战?”胡朋不屑道。 秦墨大笑,“久负天才之名的胡朋,难道连我这庸才的挑战都不敢接受?” “接就接,谁怕谁!”胡朋目光阴冷,秦墨以庸才之名当众向他挑战,已经是对他的侮辱。他既然接受挑战,就要狠狠地羞辱秦墨一番,最好使其没脸出来见人。 秦墨微微一笑,向贾政经作了一揖,“那就请大人为我们做个见证。” “好,既然胡朋接受挑战,那就按照规则来,谁输了就占谁家的房。”贾政经朗声道。 忽然间,胡朋感觉自己像是落入了秦墨的圈套。自己赢了没好处,若是不小心输了,反而要搭上自己的房子。不过胡朋也不认为秦墨有任何获胜的机会。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秦墨竟然真的走到书桌前,拿起那幅画仔细欣赏起来。 大多数人都等着看秦墨出丑,还有一部分人想劝秦墨低头认输,不过已经来不及。 目光落在画上,秦墨却仿佛融入画中。本命书生境不仅提升了他的实力,更增强了他的悟性。 山脉巍峨而渺远,虽是墨色,远看却是苍翠欲滴。山下河水缓缓流淌,岸边小花开得鲜艳,树上的鸟儿更为这景色增添了几分诗情画意。 秦墨看得出神,不禁走上前去,流动的河水却没有发出丝毫声音。他环顾四周,花儿恒久绽放,任时光荏苒而不能凋谢。鸟儿安详地站在枝头,任凭秦墨走近,却不受惊飞走。 原来,这一切都只是画! 秦墨身上的气势顿时变得凌厉起来,不断有才气从秦墨体表渗出,忽忽然已达三分。
三分才气,他是本命书生境! 所有人都惊得说不出话来。 在场的大多数人都认识秦墨,也知道他的庸才之名,谁曾想庸才突然一飞冲天,如何让人不惊?十五岁的本命书生境,那可是天之骄子啊! 胡朋更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使劲掐了自己一把,立刻疼得呲牙咧嘴,内心不禁有些惶恐,“这还是自己整天羞辱的那个废物吗?” 贾政经大有深意地看了胡朋一眼,顿时让后者浑身一颤。毕竟胡朋刚才还信誓旦旦地说秦墨是庸才,如今岂不是打自己的脸? 秦墨享受着众人投来的崇敬目光,提起笔来蘸满墨汁,缓缓地写下一个字——画! 这是诗的题目,虽然只有一个字,却与那幅山水画完美契合。 众人伸长脖子巴望着,生怕错过什么。 只见秦墨大笔一挥,写下诗的第一句,“远看山有色,” 首句描写画中静景,虽不出彩,却蕴含旷远之深意。 秦墨再次落笔,边写边念:“近听水无声。” 忽然间,天地才气像是受到某种牵引一般聚集过来,转眼已达三分。 “这才第二句,就凝聚了三分才气,若是全写完,还不得凝聚七八分才气?” “看来这秦墨也有两把刷子,胡朋即便能赢,也不会轻松。” 几个读书人细细品味这两句诗,纷纷发出赞叹之声。 胡朋的心紧绷着,他的诗不过才凝聚了七分才气,而秦墨两句诗就有如此之气势,鹿死谁手还真是个未知数。 “春去花还在,” 胡朋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布满才气的宣纸,额头上渗出大滴的汗水,因为秦墨的诗已凝聚了六分才气。 就差一分,胡朋便要被赶上。即便打成平手,他这久负盛名的天才也下不来台。 不等众人惊讶,秦墨又补上最后一句,“人来鸟不惊。” 霎那间,天地才气纷纷聚集而来,场面甚是壮观。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那铺满金色的宣纸上…… 诗成,才气一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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