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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凶兽 (第1/2页)
第二天,沈华起了个大早,在驼叔千叮万嘱中,背着背包与水袋偷偷地摸到城外的一处山坳内。 在这里,养着一头有沙漠之舟美名的骆驼,这是两人最大的财富,要是被城里的混混们知道,他们非斩了骆驼吃rou不可。 “老朋友,我们又要上路了,看你老大吃得身宽体胖一定过得很好,呵呵。”沈华与骆驼亲昵一阵,动手绑好东西,一人一单骆动身进入了无垠的沙漠。 几周后就要到海城了,又可以见到小荷,不知道她有没有想自己,嘿嘿,想起漂亮清纯的小荷,沈华恨不得立刻就能飞到海城出现在小荷的面前,原来这家伙这么想去海城,是怀有某种目的的…… 沙漠的太阳是毒辣的,黄沙遍野,沙丘起伏不断,深入漠区后,沙尘暴不断,沈华都已经爬下骆背,牵着缰绳,顶着风沙而行。这段路他走过多年,知道再向前走上二十几公里左右就会有一个绿洲可以暂作休息。 “啊……” 快走出尘暴区时,一声凄厉的惨叫,夹在撞脸的沙尘中传入了沈华耳中。 在沙漠中听到人声,沈华不禁一怔,侧耳仔细一听,像是传自左侧,心想难不成真有凶兽,好奇下,牵驼转向了左方。 走了近千米,来到了一座沙山顶端向下一望,沈华脸色立变。 就在沙山脚下,血洒黄沙,十来匹骆驼的尸体倾毙一地,看样子这是一个陀队,一个长发披肩,赤着两脚,着一身烂衣布的怪人,正嘴对着驼尸大口大口地喝着鲜血,在他旁边是一地散碎的骆客尸体,像是被他生生撒裂,内脏肢体到处都是,纵是见惯城内的血腥厮杀,沈华也是看得心下发怵。 “嚎…...” 烂布怪人,饱饮驼血后仰天长啸,声传几里,鲜血湿透他的前胸,情形诡异之极点。 “喝!?” 烂布怪人似发现了站在山头上的沈华,抬眼向沈华扫来,就算是隔着七八百米的距离,沈华也感到怪人眼内的杀气,不禁遍身生寒。心内方想跑路,怪人已身化一道黄芒,闪电般的冲上山头来,这速度简直可以与声速媲美。沈华只本能的退了三步,脖子已被怪人捏得死死地,咯咯作响,轻若无物般被他提得两脚离地。 “呜…...你…是谁……”沈华毫无反抗之力,四肢乱跳腾,怪人比自己还要高上十来厘米,身影魁梧,双目内黄芒闪闪,大口大口的喘息着粗气,看外表似乎比自己还要年轻。 “喝……” 正当沈华直翻白眼,小命快要不保时,怪人蓦地惨叫一声,扬手一挥,沈华整个飞出了二十来米远,碰地一声倒在地上,而怪人双手抱头,脖暴青筋,脸容扭曲,痛苦的在沙里打起滚来,喉咙里发出野兽般的吼叫。 沈华抚着脖子,心胆俱裂地呆看了半晌,怪人终于停止疯狂的嚎叫,一动不动的倒在沙地上,似乎晕过去了。 沈华惊魂未定,试探着接近怪人,拿脚踢了踢,怪人毫无反应,沈华这才壮着胆察看,心跳还在,这怪人真得晕过去了,淋漓在身上的驼血还未干,这时沾粘上沙粒,搞得十分狼狈。 看样子,这怪人是得了什么怪病!沈华察看了半晌,在心中对自己道,皱眉想了半晌,还是决定救他一命。 骆驼方才惊嘶着跑向一隅,沈华又把它拉了回来,将昏迷的怪人扶上驼背,行向了几公里外的绿洲,拖下一路长长的影子。 绿洲只有几平方公里大小,在遍地黄沙中,出现这么点绿意,实是最赏心悦目的点缀,绿洲小湖里的水,比城里的饮用水还要健康明净。 沈华欢呼一声,连衣服也不脱,就那么逃进微凉的湖水里,炎炎沙漠,没有比这个更能洗去一身疲惫与寂寞的,骆驼也低头休闲地吃起漠草来。 痛痛快快的在湖水里浸了半晌后,沈华终动手把骆背上的怪人扶到湖里来,怪人的身体强壮得连沈华都要嫉妒,浑身上下连一块多余的赘rou都没有,搞得跟铜浇铁铸似的,真不知他是怎么练就的。 洗净怪人的脸面,沈华将他扶到岸边,还好心地为他剃掉那嘴乱糟糟的胡子,剃完后一看不禁眼睛一亮,这家伙其实长得既年轻又英俊嘛,粗看倒是感觉不出什么来,但仔细一看,性格的剑眉,古铜色的肌肤,挺直的鼻梁,很是耐看,有一种莫明的亲切感,很难将他与先前饮血长啸的恶魔联系起来。 就在沈华“色眯眯”地打量怪人时,那家伙居然轻嗯一声,悠悠醒来了。 沈华大吃一惊,忙不迭的潜入水底。 怪人下身浸在湖水里,缓缓地展开眼帘,急速地喘息一阵,蓦地狂性大发,嚎叫着毫无目标的挥劈起湖水来,全身笼罩在一层黄光里,挥打着水花四溅。 这小湖只有几百平米大小,最深处也只有十三四米,沈华心惊胆颤地的躲在湖底,听着轰隆的水声,心里直发毛。 饶是他水性再好,躲了十多分钟后,也是逼得满脸通红,不得不浮上水面换气。 “呼呼…烂布老大……你不要打了…….娘的,躲在水里也知道,你到底是不是人啊?”沈华从水中探出头,大口的喘息道。 “杀!”怪人怒吼一声,转过黄芒闪闪的凶目,直朝湖中心的沈华奔来。 “你娘哦,救命恩人也杀,好!好!好!算我说错话了,不打扰你了,你老大继续打水……”沈华吓得忙又潜回水中。 怪人功力虽高,好像不懂得保护自己,进入水中后,他还大口的吸气,没两下就被水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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