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前尘误 (第1/1页)
叶芳奴常常觉得自己一生都会这么度过。 像母亲一样十三谈箜篌,十五诵诗书,然后风平浪静地慢慢长大;及笄以后,服从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嫁予一个未从谋面的夫君,相夫教子,百无聊赖地过完一生。 那时候的日子真是平静如死水,以至于她盼望着能偶来一块飞石把这片死水打破。她听说过不少英雄美人的故事,霸王别姬,故剑情深,吕布貂蝉……她时常陷入这样的憧憬:在自己最美丽的年华遇上这么一位盖世英雄,像戏文里说的那样写下一段荡气回肠的传奇。想到这里,窗外的杜鹃像她一样羞红了脸。 娘亲在刺绣空隙小憩时,看着她痴痴呆呆地对着窗外的杜鹃傻笑,总是露出无可奈何的笑容。一无所知的娘亲还在想:我的孩子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 叶芳奴的家境并不富裕。爹娘为了她有个好归宿忙的焦头烂额,于是早早就帮她选好了夫婿,娘亲在空闲时总是为她绣这儿绣那儿,她的嫁妆已经装满了沉沉几箱。 这么平静安定的生活仍然无法让叶芳奴感到满意,她总是觉得南阳郡过分安静了,仿佛是遗世而独立的西部小国。每到落日余晖,她都会偷跑出去,踮着脚眺望着山的尽头,在青草地里,她翠绿的绣鞋像游得飞快的蛇,她一边奔跑一边大喊:“喂,那边是谁?”山的那边无人应和,只有风无忧无虑地唱着没人能听懂的歌,凝眸处,晴空万里,无边无垠。在方哥哥的声声呼喊下,她恋恋不舍的走下了山坡。她并不知道,今天是她最后一次见到这片天空,而她竟忘了多看一眼。 直到那一天,冲天的烽火把一切都统统烧毁。 边关数月战乱,大批强盗涌入南阳郡,南阳郡的若干官员有的丢兵卸甲,有的甚至做了他们的走狗,许多南阳郡百姓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之下成为了这批鲜卑人的刀下冤魂。为了能让全城的老弱妇孺存活下去,城中的男人们迅速组成临时军队,抵御外敌。 天未破晓,夜色阑珊。对外界的消息一无所知的叶芳奴被早早叫醒,和娘亲像往常一样在门口送别了爹爹。她睡眼朦胧,并未察觉到爹爹神情异样。他蹲下身,摸着她的头,眼中泪光闪烁却强撑着不让它落下:“黛黛,以后好好照顾你娘,听你娘的话。” 叶芳奴当时还想着怎么溜出去和隔壁的方哥哥玩,心不在焉的点了点头。娘亲扶着门楹看着他走远,泪水涟涟,直到他的背影怎么看也看不见。 到了烈日当头,父亲却也没回来。再打开门来只见到一群衣衫褴褛,蓬头散发的鲜卑暴徒,在他们的一片令人作呕的嬉笑声中,他们扛起叶芳奴和娘亲就闯出了家门。 叶芳奴被头朝下扛出了家门,那个鲜卑暴徒身上的血腥味熏得她作呕。 “黛黛,快跑——” 在倒过来的世界里,她看着方哥哥瘦弱的身子像一只破风筝似的被他摔在地上,鲜血汩汩地从头颅中流出来,他还对着她慢慢对出口型。 “快跑——” 说完这句话方哥哥的嘴就再也没合上了,那个会对她讲一车故事的方哥哥,那个会帮她抄功课的方哥哥,那个会每天从坡上接她的方哥哥,再也不会说话了。 这时,她才“哇——”的一声哭出声来,眼泪从她的眼睛流到眉毛上,再流进头发里。 到了鲜卑暴徒的军营,为了饮酒助兴,头目要从俘虏中挑选一位女子出来弹琴。娘亲被命令为首领弹奏一曲,娘亲看起来出奇地冷静,似乎这是世上没有什么可以让她畏惧。 “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 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 一曲《国殇》从娘亲的指尖流出,琴声慷慨激昂,叶芳奴从未想象过温柔沉静的母亲会弹出这样有力的琴音。 那位鲜卑头目顿时暴怒了,他拔出短刀斩去娘亲的几根手指。母亲却并未停止,忍住剧痛,双手依然不离琴弦。 鲜卑头目又咿咿呀呀骂了起来,抬手竟将娘亲的手齐腕斩断。叶芳奴大声哭喊着想跑到娘亲身边去,却被身旁的大娘按住了嘴巴。她用力咬着大娘粗糙的手背,血流如注,大娘依然拼命按着她。 鲜卑头目挥手砍向琴身,没想到短刀竟然直直地钉在了琴木上,琴弦尽断,琴身依然完好。 拓跋曜的军队为了平定战乱,临时改道,快马加鞭赶到了南阳郡。这群鲜卑暴徒便把她们这群老弱妇孺逼到了城墙顶端——只要拓跋曜的军队不走,便要把她们赶尽杀绝。 隔壁街买豆腐的郭大婶,方伯母,娘亲,刚才拉住自己的大娘……一个个在叶芳奴的面前倒下,堆成一座小山。 不知谁推了她一把,她站到了城墙边缘,下面是密密麻麻的军队,小的连人脸也看不清,就像方哥哥带她在山坡上看到的蚂蚁。 好多血突然喷涌而出,染红了她整个世界——原来是她自己的血,全身上下的血液都向颈部奔腾而去,她自己都能听到血喷出的声音,原来这并不疼。 被鲜血染红的世界渐渐倾斜了,然后轰然倒塌…… 再醒来时,叶芳奴被抛弃在乱葬岗上,天上正飘着血红的雨,滋润着她干渴的嘴唇,也冲刷掉了她身上薄薄的泥土。
无家可归的叶芳奴被同乡救起,他们又陆陆续续地救起不少和她一样的女孩子,刚刚失去父母的她们只能和叶芳奴一样本能选择依靠这个相对熟悉的男人,他们坐着牛车晃晃悠悠的走向了远方。 为了换来盘缠,那男子决定把她们卖给人贩子。在山洞中她们几个挤作一团,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那个稍小的女孩儿被拖了出来,哭喊挣扎。叶芳奴主动站出来说道自己愿意被卖,从未注意过她的男人笑眯眯地凑近了她。换做几日前的叶芳奴一定会期望着能天降英雄,救她于危难之际,可是现在的她知道凡事只能依靠自己。 她装作乖乖被男人抚摸着脸颊,看着男子望着自己越来越出神,趁他不注意拔出藏好的发簪,朝他的脸刺去。 不顾他的尖叫和求饶,她不停向男人的脸上刺去,一下一下一下又一下…… 血溅满了她稚嫩的脸颊,在月光下看起来像个厉鬼。其他少女看到她的样子不禁惊声尖叫,吓得落荒而逃。男子已经一动不动,叶芳奴依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认真而反复的刺着,没有人看到她已经泪流满面。 天渐渐的亮了,她不知道该信任谁,天高地远无依无靠,叶芳奴只好孤身上路。她路过清澈的小溪边,临水洗去了满脸血污,露出她原来白皙秀丽的容颜。梳洗完毕后,她便以双脚代步,赶往城中。 不知走了多久,鞋子已经渗出血液来。 来到城中,叶芳奴闻着客栈中飘出诱人的香气,她已经几天没有进食,饥肠辘辘的她顺着香味四处游荡。在行人眼中,她就像是个在野外飘荡了几天的孤魂野鬼。 其实在她眼中,这些来来往往的行人何尝不像孤魂野鬼?一片恍惚中,她在那群行人中看到了一把烧焦的琴。 焦尾琴!她眼睛一亮。 她看见前方行人的背上背着她娘的焦尾琴,暗红琴身、流云花纹、还有刀痕,没错,是她娘亲的琴。她跟着这个洁白的身影一路,几次想触摸它,可是这把琴走的非常快,她踉踉跄跄怎么也跟不上。 突然,那个影子回过头来,靠近过来,她看不清他长什么模样,在她眼中那人的五官都挪了位:“小姑娘,有什么事情,你已经跟了我一路了?” 这段错误的前尘,终于回到了正确的轨道。就像方哥哥无数次说过的戏文一样,在一片光辉灿烂中,那人终于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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