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一、清朝格格品级与俸禄 (第1/1页)
史料: (一)、“亲王女和硕格格曰郡主,世子、郡王女多罗格格曰县主,贝勒女多罗格格曰郡君,贝子女固山格格曰县君,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女曰乡君。未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以下之女不授封,曰宗女。”——定于顺治十七年 (二)、“亲王侧福晋所生女,降二等视贝勒嫡女授为郡君,郡王侧福晋所生女,降二等视贝子嫡女授为县君,贝勒侧夫人所生女,降二等视镇国公嫡女授为乡君。至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侧室所生女,并无应降品级,将贝子侧夫人所生女,食五品俸,镇国公、辅国公侧夫人所生女,食六品俸。其余并称宗女,不授封。”——定于康熙四十五年 如此可见,原本格格的品级,只取决于其父爵位的高低,不论嫡庶。自康熙四十五年之后而改,只有亲王嫡女才能加封为和硕格格(郡主),而亲王侧室女封多罗格格(郡君品级),亲王侍妾之女则只能封为固山格格(县君)。 (三)、格格品级细述: 第一等:郡主品级品级,即和硕格格,系亲王嫡女方可册封。 第二等:县主品级的多罗格格,系郡王或者亲王世子嫡女方可册封。 第三等:郡君品级的多罗格格,系多罗贝勒嫡女或者亲王侧室之女。 第四等:县君品级,即固山格格,系固山贝子嫡女,或者亲王侍妾之女,或郡王及亲王世子侧室女。 第五等:乡君品级格格,镇国公和辅国公嫡女,或亲王世子及者郡王侍妾所出之女,或贝勒侧室女。 第六等:食俸格格,将贝子侧夫人所生女,食五品俸,镇国公、辅国公侧夫人所生女,食六品俸。 第七等:宗女格格,无品级。贝子、镇国公、辅国公庶女,及其他低于辅国公的宗室子弟之女。 规定如此,但并不代表实际册封便一定会是如此。譬如宜萱,她是亲王侧室之女,照例只能封为第三等的郡君品级多罗格格,但因幼时抚养与嫡福晋膝下,又深得阿玛雍亲王喜爱,所以提了两级,册封为郡主品级和硕格格。 破格册封这种事儿,并不罕见,譬如若是远嫁蒙古,照例可以提一二等。 格格之上是公主,中宫皇后所生之女为固伦公主,嫔妃所出之女为和硕公主,但后者若远嫁蒙古,是可以破格加封为固伦公主的。 (四)、俸禄 固伦公主:居住京师则俸银400两,禄米400斛;下嫁外藩则俸银1000两,俸锻30匹; 和硕公主:居住京师则俸银300两,禄米300斛;下嫁外藩则俸银400两,俸锻15匹; 郡主:居住京师则俸银160两,禄米160斛;下嫁外藩则俸银160两,俸锻12匹; 县主:居住京师则俸银110两,禄米110斛;下嫁外藩则俸银110两,俸锻10匹;
郡君:居住京师则俸银60两,禄米60斛;下嫁外藩则俸银60两,俸锻8匹; 县君:居住京师则俸银50两,禄米50斛;下嫁外藩则俸银50两,俸锻6匹; 乡君:居住京师则俸银40两,禄米40斛;下嫁外藩则俸银40两,俸锻5匹; 六品格格:居住京师则俸银30两,禄米30斛;下嫁外藩则俸银30两,俸锻3匹。 固伦公主额驸:居住京师则俸银300两,禄米300斛;外藩则俸银300两,俸锻10匹; 和硕公主额驸:居住京师则俸银250两,禄米250斛;外藩则俸银255两,俸锻9匹; 郡主额驸:居住京师则俸银100两,禄米100斛;外藩则俸银100两,俸锻8匹; 县主额驸:居住京师则俸银60两,禄米60斛;外藩则俸银60两,俸锻6匹; 郡君额驸:居住京师则俸银50两,禄米50斛;外藩则俸银50两,俸锻5匹; 县君额驸:居住京师则俸银40两,禄米40斛;外藩则俸银40两,俸锻4匹。 除此之外,公主格格似乎还有一定数量的胭脂地,和硕格格是180亩(顺治年间定),其余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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