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之玄黄圣门_第十三章 四位大神通者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十三章 四位大神通者 (第1/2页)

    “怎么回事?被人捷足先登了?”秦岩涛看着熊熊燃烧的黑色魔火,心中一惊,就有种不妙的感觉。

    原本,龙凤大劫时,许多大神通者亲眼目睹乾坤老祖真身陨落后,就企图寻找乾坤老祖的洞府,想得到他的宝贝和珍藏,不过乾坤老祖洞府太隐秘,居然位于另一个小世界中,让许多大神通者都无功而返,自己来到这里是机缘巧合,却没想到有人比自己提前寻到这里。

    “是谁?难道是一位大神通者?”他感觉黑色魔火有些熟悉。

    “吼~~~”

    一声凶厉的咆哮,音波化作一道道音波之剑,四处传播扫荡,这方小世界山峰都蹦碎,天地震动,蛮荒气息仿佛巨浪一般扑面而来。

    立刻之间,黑色魔火中,出现一尊庞大的身影,蟒头人身,全身覆盖着黑色鳞片,手缠青色大蟒,它高有百丈,立在虚空,磅礴的气势扩散开来,压迫的秦岩涛都难以喘气,它血腥大嘴张开,喷出nongnong的魔火黑焰,准备将乾坤宫彻底炼化。

    “祖巫共工!”

    秦岩涛脸色一变,立刻就认出这尊庞大身影。

    祖巫共工乃是洪荒巫族十二祖巫之一,是盘古真人身躯中最精华的血液所化,掌控洪荒万水,实力深不可测,是洪荒最顶级的大神通者。

    秦岩涛不敢托大,身躯一晃,金灯出现在顶上,抵挡祖巫共工的气势。

    “是了,那黑色火焰是都天魔焰,难怪我感到熟悉,这种火焰我听老师提起过,丝毫不弱于我手中的先天神火。不对,这祖巫共工的气息好弱,应该连至仙都没有,难不成这是祖巫共工的身外化身?”

    他心中猜测。

    修道士实力达到天仙之境,就可以分化出身外化身,像秦岩涛自己,一滴血液滴落在地上,结合自身本体的法力元气,就能形成一个身外化身,这个身外化身和自身本体心灵相通,不过身外化身毕竟是本体产生的,实力远不如本体。

    秦岩涛真仙修为,分化出来的身外化身,只怕连天仙也没有。

    当然注入的元气越强大,身外化身的实力也就越强大。

    身外化身最大的缺陷,就是和本体息息相关,若本体死亡,身外化身也会消散,若是身外化身死亡,对本体却没有太大影响,最多损耗一些元气。

    修道士还有一种分身,叫做第二元神,这种分身需要特殊的物种或功法、法宝,才能修炼成功,几乎等于修道者的第二条生命,就算修士本体元神死亡,也能以第二元神的形式存活。

    但是洪荒许多大神通者都有特殊攻击手段,可以在击杀本体元神的同时,隔空将攻击传递到第二元神上,或是击杀第二元神使攻击传至本体元神上,让两大元神同时粉碎。

    因此,第二元神修炼之术在洪荒大神通者之中并不受欢迎。

    大神通者,修为已经达到仙之极致,只有至仙才能称作大神通者,他们修炼出来的第二元神,不可能比本体更强大,若是他们修炼第二元神,岂不是给敌人杀他们的机会?

    即便大神通者修炼第二元神,也会隐藏起来,不会让第二元神出来。

    除非第二元神比他们的本体更强!

    反而一些实力较低的人物,比较喜欢修炼第二元神修炼之术。

    当然,一些修为突破至仙的人物,还有一种分身,叫三尸分身,是斩去三尸之后,寄托在先天灵宝上形成的分身,三尸分身的实力可大可小,主要看先天灵宝的品级。

    先天灵宝品级高,威力大,三尸分身实力便强,否则三尸分身实力则弱。

    “祖巫共工,走的是rou身修炼之道,不可能有三尸分身,第二元神更加不可能,这对大神通者来说和找死没什么差别,唯有身外化身了,而且巫妖大战将近,祖巫共工的本体不可能出现在这里。”

    秦岩涛心中想着,却不敢有所动作,祖巫共工早就发现他了,不过他实力太弱,祖巫共工没有理会罢了。

    祖巫共工,可是亚圣级别的人物,即使是分化出来的身外化身,实力也无限接近于至仙,几乎相当于一尊大神通者,秦岩涛这点实力在他眼里,确实和蝼蚁没有什么区别。

    呼呼呼~~~~

    都天魔焰剧烈燃烧,疯狂向乾坤宫之中渗透,将乾坤宫都渲染成了漆黑颜色,但是秦岩涛却敏锐发现,乾坤宫之中也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抵抗着都天魔焰的炼化。

    不过终究是祖巫共工实力更胜一筹,乾坤宫在慢慢被炼化。

    “祖巫共工,你想要什么东西,老祖我双手奉上,难道你想赶尽杀绝?”一道愤怒之极的咆哮从乾坤宫深处传递出来。

    “哼!我祖巫共工是何许人?想要你的东西,还需要你双手奉上?你乾坤老祖又不是什么善茬,龙凤大劫都没死掉,居然还保留一丝元神,苟延残喘,企图东山再起,今日我放过你,他日你有机会,岂能不报复回来?还不如耗费点元气,将你炼化,一劳永逸。”

    祖巫共工声音如洪钟大吕,嗡嗡作响。

    随即,他双目一扫,灯笼似的眼睛盯着秦岩涛,气势逼人:“小子,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