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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永恒的光辉之主阿曼纳塔 (第1/2页)
阿曼纳塔(Amaunator) 强大神力,守序中立阵营 神职:官僚主义、契约、法律、秩序、太阳、统治权 尊称:金光闪耀之神、永恒的光辉之主、法律的守护者 所在位面:机械境,永恒光辉之堡(KeepoftheEternalSun) 盟友:耶各(Jergal—就是成就死亡三神的先代超强死神。) 宿敌:柯萨(Kozah---破坏之神,耐色瑞尔神系里的塔洛斯。) 标志:中间画着一张面孔的日轮圣徽 信徒阵营:守序善良、中立善良、守序中立、绝对中立、守序邪恶、中立邪恶 阿曼纳塔,律法与太阳之神,被尊为法律的维护者和时间的守护神。他的裁决公正而无情。许多统治者、战士和强大的法师崇敬着他。 人们把阿曼纳塔描绘成满头银发的瘦高个,留着短而浅的银白胡须,皮肤总泛着柔和的金色光芒。他一手握着权杖,一手抱着本巨大的法典,一袭宽大飘逸的紫黑(有时紫有时黑)长袍,缀着点点金“星”银“月”。在他面前,你不得不由衷地拜服于那令人敬畏的威势,那来自威严律法的力量。他的权杖,永恒的光辉之杖,威慑着混乱阵营的生灵和魔像,将它们笼罩在毁灭的阴影之下。据说,只需一击,阿曼纳塔就能消灭眼前所有的不死生物;只要他愿意,单凭那神圣的面容便能照亮方圆数英里之境。 作为一位小心细致的神明,阿曼纳塔喜欢确保每件事都有据可查,不论订合同,签收,保证还是公证。同时,他也是位极端教条的神,注重法律的文意,而非其本质的精神---除非相比之下某种立法精神更合他的胃口。当然,他也希望侍奉者们和他保持一致。 有时,阿曼纳塔也被当作时间的守护者,虽然这是被人为强加的头衔。原因在于一张阿曼纳塔和另一为神明订立的契约。原文写道:“。。。Amaunatorshallberesponsibleforalltime.Anymisrepresentationofhisorhisfollowers,IfsodeemedthefaultofAmaunator。。。”,里面的逗号和句号刚好用反。而这个被忽略的错误导致阿曼纳塔自己也认为他该掌管“所有的时间”。所幸,他从未正式夺取这个神职,因为不想去招惹密丝瑞尔---时间之河真正的主人。 显示神迹: 阿曼纳塔经常化作一位光彩照人的女士,身穿乳白色,徐徐飘动的宽大衣衫,手捧纯金的天平---几乎是半透明的金色。据说,如果有人看见那座天平向右倾斜,他必遭神的疏冷。不仅会失去所有财产,还将忍受七年贫穷、债务和苦役的煎熬。但如果谁看见它偏向左边,那他将享受神的恩宠。种种奖赏与富含利益的合同,会让全世界的财富涌入他的口袋。而那些看到了最完美的景象---天平保持平衡---的人,将因这神迹而获得最高的荣宠:被邀请加入阿曼纳塔的教会。显而易见,阿曼纳塔会亲自向他的圣职人员宣告每一个受此荣宠的人。因为事实表明,他们总是在极短的时间内找到这些人,并把他们带到联众城的阿曼纳塔神殿接受严格的学习和训练。 阿曼纳塔将报应带给罪有应得的人。他力纠错事,惩罚凶暴邪恶之徒,甚至也替那些有心无力的可怜人伸冤复仇。代表他履行神罚的是13头巨大的豺狗以及20只巨蜂。它们从天而降,疯狂地撕扯着罪人的躯体,直到他七零八落,破碎的尸快遍布方圆数十米内。 有时,阿曼纳塔也会通过各种事物来昭行他的喜怒。它们包括翡翠龙(emeralddragon)、蓝宝石龙(sapphiredragon)、钢龙(steeldragon)、魔像(golem)、章鱼怪(tako,即“蛸”,是个日文词,估计是卡拉图的怪物。)、猎鸟(特别是太阳隼sunfalcon)、太阳花、黄斑菊、金百合、黄玉、各种火红色的宝石、棕色的狗、乳白色的猫、雪白的狼和纯白的牡马。 教会: 圣职人员:专职祭司、僧侣 所属阵营:守序善良、守序中立、守序邪恶 超渡不死生物:专职祭司可以,僧侣不行。 cao纵不死生物:专职祭司不行,僧侣不行。 阿曼纳塔的祭司都是些颇有权势的政治人物。他们不少人担任着宗教领袖和政治顾问。教会内部的等级极其森严并充满着各种清规戒律。教会里无论大小事务,都由圣品主教(RighteousPotentate,神殿---“圣座”---的高级牧师)们全权掌控。没有圣品主教和他们手下的七名僧正(MonasticAbbot)的同意,任何人都不准擅为一事。每个僧正之下,又设置七名高级裁决者(HighJurist),他们冷酷无情,会一丝不苟地执行各种教令。高级裁决者之下还有一些地位更低的圣职人员,按从上到下的顺序依次为:裁决者(Jurists)、高级仲裁官(HighMagistrates)、仲裁官(Magistrates)、律令守护者(DefendersoftheLaw)、秩序勇士(LionsofOrder)和光辉侍者(RadiantServants)。这些专职祭司被称为太阳侍者和太阳侍女。 圣品主教负责将守序的基本教理教给聚集到神殿中的人们,并且管理着圣座成员(见习修士)晋升高位时需要的圣礼准备式。七位僧正各尽其责,分别掌管一部分教会的辅助事务,包括管理教会的领地和农庄,处理教会内务,办理外事工作,采购圣物,置办生活必需品(食物、补给品等),维护和扩展法律图书馆。除此之外,还要负责培训和监管那些巡行各地,到处宣讲“虔信法律便是维护和平”的传教士。而这些传教僧侣,可算是唯一至少部分摆脱了教会繁杂事务的圣职人员。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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