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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谁为百代之过客 (第1/2页)
“没想到真是没想到,之前竟然是我眼拙了,没看出这一匹竟真是好马!” 阿普拉这一路上不停的感慨着,反反复复的就是这么几句话,只是每次看到郑丹青的那匹小白马时,双目中都带了一种幽怨的表情:“我的一世英名啊!竟然就没看出来!那个卖马的老板没看出来也就罢了,本来就是小商小贩,眼界也都是有限的。啊!我可是自称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人啊,怎么会没看出来呢!” 白马也不知是不是听懂了阿普拉的话,这时候打了个鼻响,傲慢的晃了晃尾巴。 “哼,还跟我较上劲了,真气人!”阿普拉的心性十分简单,这时候真的跟白马生气了,脖子一挺,不再去看它。 郑丹青很少见到这样简单的人,似乎一切都会写在脸上,交往起来特别的轻松随意。 见到阿普拉这副样子,郑丹青不禁笑了起来,安慰道:“你也别生气了,人有失手马有失蹄嘛,不过是偶尔一次小失误罢了,不会影响到你的一世英名的。” “嗯嗯,其实我也是这么觉得的,只是不好意思说而已。”阿普拉立时喜形于色起来,只是不过片刻,他的脑袋又耷拉下来,“我说郑贤弟啊,我都看不出来它是个好家伙,你到底又是怎么看出来的呢?你不是说你不懂马匹的么?” “我的确是不懂马啊,”郑丹青微笑着,拍了拍身下白马的脖子,“我只是看它线条很漂亮,皮毛又很好看,所以就挑中了。大概也是它跟我有缘吧。” 他这话半真半假,毕竟是在内蒙古草原上呆过一阵子的人,而画马的时候,又十分注意马匹肌rou的线条与流畅度,于是慢慢的,马儿落在郑丹青的眼里,就有了几分庖丁解牛的味道。 当然不会真的将马解剖,但就像是后世专门画人体素描的人似的,他们一眼打量过去,对眼前模特的骨骼与肌rou线条,都会有一个与寻常人不同的视角。而这种不同,也就类似于郑丹青相马的功夫了。 他可不会像阿普拉那样,从各种专业又细节的角度,比方说马儿的口齿长得好不好,来判断马匹的好坏。他看的只是马匹的骨骼结构与肌rou线条,只是谁也没想到,这样简单又外行的看法,竟然会让郑丹青捡了个大漏。 说实话,这次结果的达成大概是五分实力五分运气,郑丹青的那句“它与我有缘”,也并非敷衍之词。 他们这一行东进并不着急,武举人的考试还有半个月才会开始,至于明字科的考试还要再晚三天。 所以二人这一路上游山玩水,每日不过走五十余里,倒也优哉游哉。 郑丹青还是很喜欢这次游玩的,前世他踏出师门的机会不多,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笔墨案前度过,唯独一些写实采风的机会,但林林总总的加到一起,至多也只有几个月的时间罢了。 林立都市的高楼大厦与人来人往,并不是郑丹青所喜欢的。 他向往的是最古朴的人文与自然的画卷,只是很可惜,在他那个时代,大部分的东西都已经被糟蹋了。 或许正如他师父所言,现在所谓的人文古迹,早已遍刻了太多华而不实画蛇添足的东西,那些古朴的趣味早已不见了。 包括自然景观也一样,要么就是太多的游人打破了山水的岑寂,要么就是太多的香火落魄了古刹的精魂。千百年前那些真正简单古拙的意趣,早已再难寻觅。 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太多的因素充斥在其间,将所有古意盎然的东西都一次又一次的抛光、精炼,再去除了破败与陈旧的同时,却也一点一点的,打磨掉了它所拥有的精髓。 就像是跨越了百年千年的书卷画卷一般,总有太多的东西在历史洪流的洗礼中灰飞烟灭,留下来的不过是太过细微的零星罢了。而在这零星之中呢,偏偏又有太多的书画流落到了不知珍惜的人手里,或是被当做了普通的东西随意乱扔毁坏,又或者被恶俗的装裱起来用以附庸风雅。 如果说,历史让珍贵的书画十亭中去了九亭的话,这些人又让仅剩的一亭书画,九成染了尘埃。 风、流不再,古意到底难寻。 “郑贤弟,发什么呆呢?” 阿普拉一张大脸突兀的出现在了郑丹青的眼前,郑丹青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才算是平复了心情。 “呀,我是不是吓到你了?”阿普拉一脸的抱歉,挠了挠头,又将一块烧饼递到了郑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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