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天王_第一章 金牌经纪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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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金牌经纪人 (第1/2页)

    张朗一直记得当年从学校里滚出来时,给自己毕业证签名的那老头儿说过这么一句神棍意味十足的话。

    生活给你关闭一扇门时,就会给你打开一扇窗。

    张朗觉得自己现在的状态,就是蹲在一扇玻璃都碎了的窗户上,风中凌乱不说,发现前后左右都是悬崖。

    他凄惨无比的失业了。

    背着吉他,点燃烟吸了口,从发现不够付清房租,和房东好话说尽,才得以拎着简单的行李出来后,已经身无分文。

    想到明天的早餐还没有着落,心里的后悔一闪而没,早知道就藏起几个钢镚了,当时一股脑掏出来拍在那房东的脸上,给他印了个满脸菊花开,现在还不是自己受苦。

    他奶奶的,天无绝人之路。

    不满的狠狠踩掉烟蒂,张朗像头饥饿了三十年的牲口,抬头看星空灿烂也没半点诗情画意,满天星辰的夜空跟一麻子脸似的。

    不爽,太不爽了。

    他一把拎起简单的行李,满腹辛酸,想起在地铁口卖唱时,和他抢地盘的竞争对手,一戴着墨镜扮酷,拉二胡的大叔。

    因为那位大叔经常十分忧郁的面朝五号地铁线,在那喃喃自语,拉一曲二泉映月,谁懂我的悲伤。

    为了回家的车票,张朗先摸摸裤子,当掉裤子也没几个钱,对他这条光棍而言,当老婆更行不通。

    很快,张朗将主意打在了手里的木吉他上,还是当年受艺术感召买下的,后来时时后悔,那些一时冲动搞大人家肚子,结果一脸憋屈去办证的男人,就是张朗现在的心情。

    卖东西也要讲究个场地,菜市场只能卖菜,不能卖杜蕾斯,卖吉他的话,也只能去经常举行大型演唱会的S市体育馆前。

    身无分文的张朗一路艰苦跋涉,穿越了十三座立交桥后,终于看见了人山人海的体育馆,他唯一的想法是,现在就算有碗方便面都心满意足了。

    一些兜售荧光棒的小贩聚集在一小块,此起彼落的叫卖,张朗在里边转悠了一阵,还是有些拉不下脸开口叫卖自己吃饭的家伙。

    结果人群里冒出个抱着孩子,满脸黄牙的妇女扯住他往一边走,露出外套里的音像制品,一脸纯朴的道:“大兄弟,要碟吗?”

    “要吉他吗?”张朗递出手里的吉他。

    “哟,你也做买卖的啊?”那妇女瞄了张朗的吉他一眼,嗤之以鼻:“人家要这个干嘛?劈柴烧啊?还是卖卖这个吧,东边市场进货,一百块钱一桶,多进货还打折。”

    语重心长的劝完年轻人,大婶摇着屁股,抱着孩子走了,很显然,张朗卖吉他的市场,远不如那些闷sao男女对音像制品的渴望。

    “豁出去了,低价卖掉!”张朗往其中一坐,在角落里摆上那把吉他后,才有心情望望前边,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六七层楼高的宣传海报。

    整张海报只有几个十分显眼的印刷体大字‘林晴儿荣登天后宝座之后,首次献声大型公益义演’。

    林晴儿?

    那个被誉为邻家meimei的国民偶像少女?

    从三个月前丢掉最后一份工作,混迹驻守地铁口的流浪歌手圈子里,张朗就知道了林晴儿的大名,因为地铁口最大的一张海报就是她的。

    出道短短三年,十八岁未满,就已成为亿万人喜欢的少女天后,每推出的一张新专辑都会占据各大音乐榜首,被许许多多的男女满大街传唱。

    她的歌迷遍布各个年龄层次,所在的天空娱乐也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娱乐集团。

    “都是唱歌的,为啥我就混得不如一条狗,她就那么风光呢?”张朗嘀咕了句,自我安慰的想,就算没她漂亮,她也没自己这么有男人味啊。

    其实,在被生活乱七八糟的折腾成一条厚颜无耻的禽兽之前,张朗也有过无比青葱的岁月。

    那还是大学时候的往事了,从记忆里浮现在眼前的,首先是一对清澈如水的眸子,纯净得没有一丝瑕疵,眸子的主人叫林雨曦,是外语翻译学院最漂亮的女生之一。

    她是张朗第一个暗恋的对象。

    大学整整四年,张朗一直属于默默无闻的那一类,出没于网吧和宿舍,标准的夜行动物,那会儿的小强称号就是这么来的。

    他也不记得当初为什么喜欢林雨曦了。

    事实上,这都是废话,一个各方各面都十分优秀的女孩儿,她的魅力就会像人民币一样,让人都是发自内心的占有。

    多亏了林雨曦,让他远离了三号宿舍楼那个臭气熏天的寝室,远离了乌烟瘴气一个个蓬头垢面跟基地组织成员似的网吧,每天晚自习都准时出现在七号自习室,和其他抱有同样目的的禽兽一般,眼巴巴的望着那道清丽背影,却鼓不起勇气去搭讪。

    在见过无数追求林雨曦的男生失败而返的结局后,张朗觉得自己的希望更加渺茫,心底却总有一种不问结果只求尝试一次的冲动。

    促使他想去买吉他的原因是某一次两人在街头邂逅,当时的张朗为了让自家那台气喘如老牛的机器征服魔兽世界,满世界的找一片二手内存条,无意中发现林雨曦蹲在一家二手摊子前,细心的去淘那种很旧的摇滚唱片。

    当时,狭窄的街道上阳光遍地,林雨曦就蹲在离张朗十米远的小地摊前,卖唱片的大叔是个留着一头长发的摇滚风汉子,牙齿被烟熏得焦黄,一见有生意上门,就殷勤的将唱片放进老式唱片机里,按下开关。

    沙沙声过后,甲壳虫乐队用略带沧桑的嗓音唱着那个时代的成名曲,林雨曦蹲在街边,仰着脸倘佯在阳光下,听着老歌,却发现了张朗的注视。

    两人隔街对视,又扭过视线匆匆离开。

    第二天,张朗就抱回来一把做工考究的木吉他,Epiphone手工制造,两千多块。

    **连五线谱都不认识,就算要买把吉他装艺术青年骗宿舍楼的女流氓,买把150块的就OK了啊。

    一寝室的哥们都特不理解,这对抽包烟都是一起凑钱的穷学生们而言,算是一笔巨款了。

    张朗一意孤行,从试着了解五线谱到第一次亲自编曲,花光了整个大学的所有余暇时间,在大四时甚至给她写了六首曲子,却一直没有表现的机会。

    直到离校前,张朗和寝室里一东北哥们拼了一瓶二锅头,借着那股火烧火燎的劲道,抱着木吉他冲进南方六月比较凶猛的雨夜里,在林雨曦的宿舍楼下疯狂弹唱着自己为她写的曲子,最后醉得当场呕吐,才被几个同学七手八脚抬回宿舍。

    有些回忆想起来很美,又有些心酸,张朗咂巴了下嘴,当时心比天高,现在都无脸见爹娘了。

    你个废柴啊,张朗叹了一把。

    林雨曦呢?

    她毕业后以优异的成绩被特招进了******的翻译室,吃上皇粮后,想必发展得已经非常不错了。

    而对于大学里最后一晚的印象,张朗并没有记得太多,原本滴酒不沾的他醉得七荤八素,最终也没有见到林雨曦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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