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圣域之仙斗士冰河_第十章 射手座的信仰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十章 射手座的信仰 (第1/2页)

    位于大陆东方有一片繁华之地,由于被大海包围,已经不再是圣域所控制的区域,而是属于另一个与圣域同等级的强大势力,海神殿的势力范围。

    这里的人们信仰海神波塞冬,掌管七海世界的神。

    卡妙和修罗的目的地,是位于大陆与海域的交界地带的一个大岛,岛上有许多繁华的凡人城市。

    圣斗士从来不避讳与凡人接触,这也间接造成了凡人对于强大的诸神的信仰。

    圣域有自己的交通方式,为了控制整个大陆,在神话时代就有异大陆的匠人建立起遍及大陆的交通网络,传送阵。虽然随着日久年深,有很多已经不能使用,但主要的传送点被保存了下来,特别是连接大陆边缘的传送点,由于其重要性,被完好的保存下来。

    此刻,卡妙和修罗站在传送阵里,身前身后还站着四个人,这些人并不是圣域的正规圣斗士,所以没有穿圣衣。

    这几人都是第六感高阶,不过他们身上死气缠绕,让卡妙不太舒服。

    四个人穿着一样,都是一袭黑袍,胸口处绣着一把倒悬的黄金匕首,这是圣域裁判庭的标志。

    四人对卡妙和修罗甚是恭敬,从大殿出来,便一直在前引路。

    站在传送阵上的卡妙注意到这圆形的石台,上面的云纹与圣域中其他任何物件上的雕纹都不相同,仿佛根本就来自两个世界一般,互不相容。倒是和圣衣上的一些雕纹有些神似。

    “两……位大人,请稍等”周围的守卫很紧张。

    平常都是一些青铜圣斗士出去执行任务,而今天却有四位裁判所的高级裁判到来,这些裁判,平时都是圣域的大人物,甚至连青铜圣斗士见到都要行礼,他们这些小守卫就更加不堪了。

    前几天还听说白羊宫的一名殿前侍卫与一个高级裁判发生了一些口脚,第二天就被抓进了裁判所,再也没出来过。

    卡奇斯很苦恼,终日守着这倒霉的传送阵,一点功劳都没有,反而责任重大,真是个吃力不讨好的差事,那些出去执行任务的家伙每次都会来嘲笑自己一番,大家同是青铜圣斗士,差别咋就那么大呢。

    “大人,大人快醒醒,出大事了”

    今天卡奇斯刚刚躺下,想睡个午觉,结果就被这帮该死的杂兵吵醒“妈的,又是哪个混蛋要用传送阵啊,就不能让老子消停一会”

    虽然这么说,但卡奇斯还是无奈的爬起床,穿上衣服。

    “大..大…大人”守卫气喘吁吁的跑进来,双手撑着膝盖。

    “不就是开传送阵么,知道了”

    “大..大..大人物,裁判所”

    “什么?是裁判所?”卡奇斯感觉后背的寒气直冒,这要是被裁判所的家伙抓到把柄,那可是要把小命玩丢的。

    “为什么不早说”啪的一巴掌扇在报信的守卫脸上,卡奇斯急急忙忙赶紧从柜子里拿出一件崭新的礼服,一边跑一边穿,嘴里还一边叨念着。

    守卫捂着脸也顾不得疼,跟着卡奇斯跑向传送阵。

    当卡奇斯跑到传送阵时,看清来人,瞬间感觉到一阵眩晕。

    看着四名高级裁判中间站着的两个黄金身影,此时的水蛇座卡奇斯,真的希望自己能变成一条水蛇,可以找个地缝钻进去。

    可是现在,不能变成水蛇的卡奇斯只有硬着头皮,领着一众守卫向前跪倒“大人恕罪,属下来晚,拖延了大人们行程,罪该万死。”

    冷汗不住的顺着鬓角留下,卡奇斯不敢抬头,守卫们更是大气都不敢出,现场就这样安静着。

    修罗闭着双眼,不知道是不是在修炼,四个裁判也没有声音,这些平日里趾高气昂的家伙,此时在黄金圣斗士的面前也不敢稍有怠慢。

    片刻站在前面的一名裁判回过身,恭敬地行了一礼,询问道:“两位大人,我们启程吧?”

    卡妙点了点头。

    这名裁判转过身,看向卡奇斯。

    此时的卡奇斯,立刻感觉就像被一只阴毒的毒蛇盯住一般,不敢再有一丝一毫的迟疑,赶紧指挥手下将一颗颗闪烁着星光的蓝宝石插入传送阵边缘的方孔。

    这些宝石有个好听的名字,爱神的眼泪,凡人很喜欢用这些宝石做成工艺品,佩戴在身上,对于圣斗士来讲,这种宝石没什么用处,但是圣域的传送阵运行却需要消耗这些宝石中的能量,所以圣域每年会从凡人世界采购大批这种宝石,使得这世上的爱神眼泪的价值越来越高。

    随着宝石的插入,如水一样的能量将众人包裹,传送阵上那些古老的云纹也像是被水注满一样,纷纷亮起宝蓝色的豪光,在日光下分外的鲜艳。

    能量潮汐越来越强,在空气中激发出嗡嗡的震动声,越发强烈,传送阵整个亮了起来,站在外面的人已经看不清传送阵里的人影,卡妙感觉这些包裹身体的能量真的和水一样在身周流动,越来越急。

    莫名的,传送阵上方的空间像被挖去一个缺口一样,连同众人一起消失。四周刮起强烈的气流,一瞬间就填满了缺失的这部分空间,同时发出轰一声巨响。

    每次传送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