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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回京 (第1/2页)
第七十四章:回京 在花自芳的演唱会上唐旭从未如此的全情投入,不论是两个人的对唱还是自己的独唱,都赢得了全场歌迷的热烈掌声,并请让他们记住了他的名字。就连花自芳本人都不得不承认,请他做自己开场演唱会的助演嘉宾绝对是选对了人。 晚会结束以后,花自芳在请唐旭吃夜宵的时候,开玩笑的和他说干脆来香港发展得了,最多一年的时间保证可以成为天王级的歌手。尽管被她说得有些心动,但是还是毫不犹豫的否决了她的这个提议,这个时代的香港娱乐圈,正是被一群黑道大佬们把持的时代,在没有任何背景的前提下,想在香港的娱乐圈站稳脚跟,根本就是痴心妄想。 不过一个想法也随之从脑海中产生,于是便将自己的这个想法告诉给了花自芳,自己准备用这一次挣到的钱,在香港注册一家公司,她是否有兴趣从中参一股。花自芳在得知他准备投资两千万港元注册公司,并且了解了公司今后的发展方向后,不禁对他的这个公司产生了兴趣,毫不犹豫的便答应了入股。 在香港注册一家公司的程序要比内地简单很多,仅仅用了五天的时间,这家名为东方梦工厂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便办了下来,办公地点旺角地区的一处写字楼内。公司的注册资金为两千五百万港币,其中唐旭出资两千万占百分之八十的股份,花自芳出资五百万占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公司成立既没有举办挂牌仪式,也没有对外宣布,只是在一栋写字楼内租下了四间办公室以及十几位雇员,而且这一切都是由花自芳来出面办理的,甚至公司的职员都不知道公司的大股东另有其人。 唐旭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办下来后,就乘坐飞机返回了北京。爷爷的骨灰定于暑假的时候送到老家顺义进行安葬,原本是定在七月份放了暑假就回老家的,因为唐旭要去香港,所以还没有放暑假之前,唐旭的父亲就给自己的大哥写了一封信,把事情解释了一遍后将时间改在了八月份。 唐旭回到北京以后得知,自己的大哥和前世一样因为中考的发挥失常,没有考进重点班而留在家里补课,所以没有回北京参加爷爷的葬礼。作为爷爷的长子嫡孙都不参加爷爷的葬礼,唐旭的心里是非常的不高兴的,但是作为晚辈他是没有资格对此发表意见的。不过通过这件事,使得上一世他和自己的大哥产生了芥蒂,两个人的关系始终维持在表面和睦的状态。 回到北京的第三天,唐旭的姑父从单位借了一辆车,载着全家人前往顺义老家。这已经不是唐旭第一次回老家了,但是之前都是在上小学之前回去的,所以如果不是拥有前一世的记忆的话,老家对于他来讲是完全陌生的。 唐旭家在老家算是个不小的家族,约占村里五分之一的人口。由于他的太爷爷是独生子,所以他们这一支和老家的本家在血缘上来讲有些远,到了唐旭这一辈已经是五服,从法律上来讲唐旭的孩子和他老家的堂兄妹的孩子结婚,已经不算是近亲结婚了。 唐旭的爷爷虽说在解放前就来到了北京,并且在北京开枝散叶,但是和老家的关系还算是亲密,不但每年都会回老家,甚至在老家的老房子至今还保留着。只不过几十年没有人住,老房子早已经破败不堪了。 上一世的时候,唐旭的大伯不止一次的说过,想要把老房子重新翻修一番,等到他退休了以后搬回老家去住。只不过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这个想法始终无法实现,等到终于有机会实现这个想法的时候,曾经担任大队支书的二爷爷家的大姑已经退休不说,整座村子已经到了动迁的倒计时,这个愿望自然也就无法实现。 这一世唐旭不打算错过这个机会,所以在爷爷的骨灰下葬后,全家人在担任大队支书的大姑家聚餐的时候,唐旭的父亲提出了能否将老房子重新翻修,以及将唐旭弟弟的户口迁回来。 唐旭的父亲是下乡知青,如今有一条政&策是知青的子女可以有一人迁回北京。当得知这个消息后唐旭的父母第一反应就是将他的户口迁回北京,唐旭在拒绝了这个提议的同时,建议将自己弟弟的户口迁回北京。并且不是落到奶奶家而是落到老家,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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