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三千_第11章 无奈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1章 无奈 (第1/2页)

    “呜呜呜。。。”

    哀声四起,王彦听得愣了。

    得,哭的更多了!

    刘燕儿不知何时出现在王彦身旁。

    “官...官人,放他们走吧?”

    “我没打算扣押她们,阿吉已经回去叫人了,很快就会有人来了。”

    “公子,求求您,让我们走吧。”

    中年妇人竟给王彦磕起头来,一众女眷竟都学着做了起来。

    “你们在做什么?”

    “官人...”刘燕儿在王彦身后出声解释道。

    “她们虽是被掳来的,但是这事还未做实,如果能够偷偷的回去,便能保住清白名声,她们还能继续生活,如果官差来了,到时让她们家里去领人,她们便毁了...”

    “这里距离官道步行至少要一个时辰,山中多豺狼虎豹,万一蹿出来伤人怎么办?好不容易保住了性命,难道要交代在这里么!清名!清名!一个名声难道比命还重要么!”

    王彦的咆哮声在山洞中回荡着。

    “公子,如果家人知道了我们的遭遇,我们只怕活的会生不如死。”

    说着,哭声更甚。

    “呵呵,一个虚名竟让人连命都不顾了?”王彦的嗓音有些干涩。

    看着堂下女眷哭作一团,王彦沉默了半晌,目光扫过身后的密道,沉声道。

    “前边的路很危险,一路上至少有十余个哨卡,你们去无疑是去送死,你们之中可有知道怎么走山路的?”

    “我!”一个精灵般的声音传了过来,接着一个小姑娘从人群中蹦了出来。

    王彦看了一眼,。

    “你会走山路?”

    “当然,我就是从山里面长起来的。”

    丑丫头扑闪着大眼睛道。

    “你可知道这里是哪里?”

    “原阳城外西二十里的望龙峰。”

    王彦对这附近的地形不是很熟悉,但是看丑丫头信誓旦旦的模样,姑且信她。

    “你觉得后边那条密道通往哪里?”

    “如果是我挖的话,应该直达山脚,这样利于逃跑。”

    王彦听完点了点头,起身走到石墙前。

    双手抠住一侧。

    王彦吸足一口气,猛地发力。

    石墙竟晃动起来,慢慢的向一侧推移。

    很快便露出一个能容一人经过的缝隙。

    门开了,王彦却有些犯难了。

    “你们先等会,我进去打探一下!”

    不等王彦回话,小丫头竟然就钻了进去。

    看着黑漆漆的密道,王彦有些担忧她的安危。

    等待是熬人的,尤其是在不知她会不会回来的前提下。

    约莫过了快一个时辰。

    密道里终于有了回声,很快丫头便从密道中探出头来。

    “这密道通往哪里,可有人把守?”

    “跟我估计的没错,通往山脚,出口很隐蔽,没人把守,朝着东边走半个时辰便能到官道上。”

    王彦转过身,发现妇人的脸上都露着期许的目光。

    “路好走么?”

    丑丫头点了点头。

    既然做了决定就不能再去多想,不然便无法再狠心执行。

    王彦从洞里把银箱子搬了出来,掀开盖子,冲着下面的女眷道。

    “一个个按顺序上来领银子,领完了在一旁等着,最后让她领你们下山,这条路是你们自己选的,我能做的只有这么多了。”

    话说完,王彦从箱子里拿出两个银锭,十两银子,够普通人家活几年的,也算是一个交代了。

    女眷们有些不敢相信。

    王彦抬起头,目光阴沉的说道。

    “还都愣着干什么!我的家丁或许已经在路上,说不定还有官府的人,若是晚了,走不成了,可不要怨我。”

    还是这话有影响力,话音刚落女眷们就涌了上来。

    “一个个来!小心坏了公子的心情,不给你们银子!”

    王彦看了一眼一旁的丑丫头,她除了长得丑些,说起话来还是蛮可爱的。

    百十个银锭不一会便发光了。

    女眷都在下面候着,虽然焦急却并未深刻的表露出来。

    “一切小心。”

    “嘿嘿,你是个好人,将来会有好报的。”

    “呵呵,我叫王彦,原阳县王家的少爷,你日后若是有事可以来找我。”

    “一言为定。”

    丑丫头做出一个俏皮的表情来。

    “一言为定!”

    王彦语气坚定的说道。

    丑丫头点了点头,笑着蹿进了秘道中。

    “都跟上我!密道里黑,都互相抓紧了。”

    很快,人便走光了。

    偌大的山洞只剩下王彦跟刘燕儿还有一些留下的孩童。

    刘燕儿站在一旁,默不作声。

    王彦望着不远处的男童,女童若有所思。

    “你们过来。”

    随着王彦招呼。

    七个孩子虽然害怕但还是的走了过来。

    女孩躲在男孩身后,有些怯意。

    “你们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