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神马都是吃货【各种求】 (第1/1页)
骑马的速度不仅跟马的好坏又关系,还跟骑马者的骑术有很大关系,当然,再好的马,你要用他跑个1000多里,那也够呛了。除了这两个因素影响马速之外,还跟骑马者的脑子是否聪明有关系。 咦,作者君,你确定你不是在搞笑吗,从古至今,就没听说过马的速度跟骑马者的脑子是否聪明有关。 不过,还真有关系。身为鲁王府仪卫正的赵不凡,文武全才,又好面子,骑术也是相当溜,听闻他朱老板鲁王殿下要将奏折送到千里之外的北京城去。爱面子的赵不凡就于晚上六点出发了,奉命他得一夜之内到达北京。等他骑着那号称全世界最耐久的矮脚滇马奔走了两百里后,就觉得今夜到不了。除非前面有高头大马类型的蒙古马在等着他。 也该着他命好,赵不凡向北京方向行了200多里之后,在北直隶与山东交界处,发现了一名醉酒的青年男子,身穿锦衣,颌有短须、红光满面(酒上头了,脸也红了),正抱着树边拴着的一匹火红色高头大马的脖子,在那胡言乱语、酒后撒疯。 只见该男子左手抱着马脖子右手里拿着一根杂草,一个劲的往马耳朵上扎去。 “娘子,你今天咋这么给我涨脸呢,不仅脸上胭脂这么红,脸也变长了不少嘛。娘子,我爱你,来跟大爷我亲个嘴。怎么你今天还不乐意?”撒酒疯的男子抱着那红色大马就喊娘子,撒酒疯能撒成这样也是天底下独一份了——可不嘛,你能喝醉酒之后把马当成自己的老婆吗?还亲嘴…… 还好赵不凡对于人妖之恋没什么研究,不然,估计得被吓着。见此情此景,赵不凡眼珠一转,“吁”了一声,把马给停了下来。 那马估计也不是第一次被马青年男子折磨了,虽然被拴住了,头部仍是摇摆不定,摆出一副贞洁烈马的姿态——骑本马哥,可以,想夺走我的初吻,那没门儿。 “娘子,你这么暴躁是干嘛呢?来,跟着我念:世界如此美妙,我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不好……”如果是鲁王殿下朱以海在此,那肯定要在这青年男子身上找乐子,不过赵不凡嘛,却没那个心思。 还没等赵不凡这老小子开始行动呢,那锦衣青年的作妖又开始了。 用唱戏的腔调说道:“娘子吖,你是否是想听歌了?待夫君为你歌一曲《天仙配》!” 说着那锦衣夜行的青年男子竟真自顾唱了起来:“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绿水青山带笑颜。随手摘下花一朵,我与娘子戴发间。从今再不受那奴役苦,夫妻双双把家还。你耕田来我织布,我挑水来你浇园。寒窑虽破能避风雨,夫妻恩爱苦也甜。你我好比鸳鸯鸟~~~比翼双飞在人间~呐……” “呐”字还没呐出来,只听得一声闷响“嘭”,那锦衣夜行的青年男子便是倒地了。 这当然是我们的仪卫正赵不凡出手了,对付一个酒疯子,不凡哥就是平凡的用绣春刀刀鞘一挥…… 赵不凡击倒男子后,平凡的脸上露出不平凡的笑容,笑容先是一丝,再后来竟变成哈哈大笑:“哈哈!!!此马居然是名马燎原火。” 笔者注:燎原火,为老当益壮、弥尔益坚的黄忠之马,是一匹汗血马,半兔头,浑身似燃烧之火焰、两眼有神、四蹄如盆、尾扫残云的烈火式飞马,体高1.75米,性情暴躁,极具攻击性,牙齿异常锋利,力量与速度都在同类中屈指可数!比赤兔马稍矮,颜色不是纯赤红色。 赵不凡,一个三十多岁的人了,还喜欢自命不凡,当即就翻身上马。可那燎原火可不是好惹的,还没等赵不凡跨上去,燎原火一个抖动,赵不凡便摔下马来——脸着地…… 这一下可把赵不凡给摔懵逼了,差点就暴脾气上来了,还好脑子没摔坏。赵不凡心说,也不知道此等烈马是如何被这文弱的书生收服的,看来神马通灵肯定是真的了。 嘿嘿一笑,赵不凡双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指着地上的锦衣青年,做了个么么哒的姿势,说道:“哎,神马(哎,神马不都是浮云吗?简称马云……),本将有事要征用你用一番,如果你还是不愿意,我就叫这哥们儿起来,让他用那满是酒味的大嘴巴子,亲你,跟你么么哒。” 也是奇怪,那燎原火听完赵不凡此话,炯炯有神的高傲马眼,居然露出了一丝惊恐……
赵不凡这老小子见有戏,继续对着燎原火威逼利诱,“如果你答应了,就点点头,这个红苹果就是你的了。放心,你跟你主人有猿粪的话,还会再见面的。”边说还边拿出了一个红苹果…… 燎原火看了看卧倒在地、烂醉如泥……(此处省略1000个字)还喜欢醉酒后对自己呼喊、跟自己亲嘴嘴、拿杂草扎自己耳朵的前主人,再看看眼前正对着自己猥琐笑着的赵不凡。老实交代的话,燎原火一个都不想选,他想选拥有白胡子的老爷爷——黄忠。只不过那黄忠已经挂了1000多年了,再等个千八百年的,估计黄忠的骨头都可以变成煤炭了。 燎原火嗅了一下赵不凡手中的苹果,觉得味儿不错,咬了一口,竟然点了点头,同意了……这个吃货。后来这个故事演变成了一句话,神马都是吃货! 如果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的话,那么这个故事就是个偷马贼的故事了。但,赵不凡这自命不凡的仪卫正是个好面子的货,座右铭叫做:头可断,血可流,面子不可丢。 赵不凡这货见那燎原火上有一个行囊,打开一看里面除了酒rou之外,还有有笔墨纸砚之外还有一颗官印,不过这官管不到赵不凡的大佬。 虽然这燎原火屁股上没盖章(马屁股上基本会用烙铁烙个印子,表明这马哪里的),但是这么神俊的马还是挺惹人注目的,为了避免被人说成是偷马贼。赵不凡拿出手上的看家本领,唰唰唰……写了一段狗啃出来的字体。大意,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借马一用,让这锦衣夜行的小官员去鲁王府邸等。 随后赵不凡将自己的矮脚滇马拴在树边,留给那锦衣男子。处理完事之后,燎原火果然不抗拒被骑了。赵不凡骑上燎原火,箭一般的射向北京城。——当然赵不凡会不会吧唧一下给射墙上去了,这不是我们该关系的。 ps.不想做吃货的神马,不是好马;不想要收藏的作者,肯定没有。 求收藏呐、求推荐呐,求打赏呐……有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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