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天目 (第1/1页)
这枚玉璧上系着一根金线,似乎是用来佩戴的装饰。刘成宇将这枚玉璧拴在了腰间,但是他害怕自己不小心将它碰碎了,于是又解下来带到了脖子上。 临走前他仔细查探了出现玉璧的墙面,没有任何其他的机关。这是一条真正的死胡同。 “高行凯一定在左边” 刘成宇顺着来时的轨迹原来返回。 “嗯?好像没有这么长啊!” 来的时候火把燃烧了三分之一,还包括没到丁字路口前的消耗。但是现在火把只剩下三分之一了,他却还没有回到来时的丁字路口。 “鬼打墙?” 这是刘成宇心里最快蹦出的想法。 但是鬼打墙通常发生在比较宽阔,而且岔路极多的地方。这里本来就是一条直路通到底,怎么会出现鬼打墙呢? 他想起曾经在小说中看到的一种破解鬼打墙的方法,就是没走一段路便原地转弯九十度。但是这里只是一条狭窄的通路,旋转九十度不就是要撞墙吗。这个办法显然是行不通的。 “难道我走的太快,已经错过了丁字路?” 排除了鬼打墙的可能性,刘成宇觉得是不是自己的心思都在高行凯身上,不知不觉错过了原来的路口。 “还是要回去,必须从刚才的路口重新出发。” 如果真的是走过了,刘成宇大可继续前进。因为这边就是当时的左手岔路。不过刘成宇并不敢确定自己的想法,刚才他虽然脑子有点开小差,但是眼睛却时刻盯着左边。他进入右边岔路时,丁字路的三向交界处在他的右手边,所以返回时应该是在左手边才对。而现在他从右边的岔路返回,丁字路口就变成了他的右手边。 “噗!” 火把熄灭了,刘成宇还是没能找到那个丁字路口。就在他正准备将备用的尸油火把再次点着的时候,他又萌生了一个新的想法。 “会不会是光线影响了我的判断?干脆不要火把了,我摸着墙壁走一段。” 刘成宇将工兵铲的铲柄,也就是火把,斜插在自己的背包里。这通道的宽度恰好是他双臂平伸的宽度。刘成宇就像走钢丝一般,触摸着两旁的石壁向前走着。 刚开始,因为他的眼睛已经习惯了明亮。猛然一下进入黑暗他觉得一阵眩晕,而且什么都看不到。慢慢地,他似乎适应了一些。已经能够大致的看清前方的轮廓,判断出空间的距离了。人眼的感光度是由瞳孔的大小决定的,在明亮的地方瞳孔会缩小。以此来保护眼睛的晶体不被强光灼伤。在阴暗的地方则会放大,因为光线进来的越多,看的越清楚。同样,对空间距离的判断也会更加准确。 不知道在黑暗中前进了多久,但是刘成宇始终没有遇到那个丁字路口。他平伸的双臂触碰到的除了石墙还是石墙。 “不应该啊,就算我的路线有偏移。但是我始终能够触碰到两边,这样也不会错过路口才对。 刘成宇停了下来,将备用的火把重新点燃。一瞬间的火光刺得他有些睁不开眼。 “这!” 为了躲避火把刺眼的火光,刘成宇不经意的扬起了头。他突然发现这整个通道的顶部全部都是眼睛!密密麻麻的眼睛,没有一丝空隙的镶嵌着。 刘成宇踮起脚尖,在火把的灯光下他发现这些并不是真正的眼睛,而是陶瓷烧制后用彩釉涂成了眼睛的模样。 这些眼睛没有眼白,只有一个黑漆漆的瞳孔,在烤蓝色的顶部有种说不出的诡异。刘成宇用火把前后照了照,发现整个通道的顶端都是这个样子。这条通道就好像是战壕一般,人工挖出来之后,用烧制好的陶瓷拱顶一块块的盖在通道上方。 “这需要多大的工程量!难怪石申回去之后魏国都灭亡了.” 刘成宇在心里感叹道。 “曜变天目!这顶部到的陶瓷全部使用曜变天目的技法烧制而成!” 刘成宇本以为这是战国时期石申的杰作,但是他却认出来了这种陶瓷的烧制手法。 曜变天目是天目釉的分支,也是里面最珍贵的一种。曜变天目是宋代黑釉建窑的产物,但是这里面的其他建筑都是在战国时期建造的,不可能出现宋代的陶瓷盖砖。而且刘成宇觉得这么大的工程量如果横跨战国至两宋,历史上不会没有一点记载。 “建宁府督造,沙州特供” 刘成宇看到每一块天目釉都的边缘,都有这样一行小字。 “对了,在南宋时期敦煌是被称为沙州的!” 这些天目釉竟然真的都是宋代建窑出品。要知道,现在已知的天目釉还不到一掌之数。抛去流传在民间的,就只剩下日本有三个收藏地。但是在这里却有这么多,这么大的天目釉盖砖! 天目釉的烧制极具偶然性,这些盖砖一定是集合了建窑所有最顶尖的匠人耗尽心血烧制而成。然后又不远万里,舟船劳顿的运至敦煌大漠中。 刘成宇终于明白自己为何会迷路了。是因为火把的光在顶部天目盖砖的折射下,出现了散射。那些黑色的天目将火把的光折射了一部分,而剩下的光则被底部烤蓝色的釉面所吸收,由此导致了视觉的变差。后面自己虽然熄灭了火把,但是身体在黑暗中自然又会出现新的误差。而且自己的两手也会随着身体的偏差而移动,毕竟手是长在身上的。
整条通道的上方都是天目盖砖,根本没有办法杜绝这种现象。一时间,刘成宇进退两难。 “天目盖砖能够折射火把的光线,同样也影响了进入我眼睛的光线。” 因为空间的关系,光在有限的空间内发生的折射次数也是有限的,但是天目无疑给光提供了无数个折射面。这就好像小学科学课用镜子将光聚到一个点一样,在这里正好相反。无数个天目构成的镜面将火把的光四散开来,使得刘成宇对空间和距离的判断失误,最后导致错过了丁字路口。 火把只能够照亮一部分的空间,如果有办法能点亮整个通道,这种现象自然就会消失。 ”给!” “这是什么?” “炸弹,你装一个在包里。” “不用,你带着就好了!” “那你帮我装一个行不行?重死我了!” “谁让你带着照相机的!” 刘成宇忽然想起在爬沙山时,高行凯曾得给自己一块炸药。当时他还不想要,但却没有说过高行凯。无奈之下只能装到了背包里。 “用火药!” 这是高行凯给刘成宇指路的办法。 他从背包中翻出那个炸弹,用刀将包装挑破。刘成宇边走洒,也不管自己的前进路线到底正确与否。 “差不多了。 在备用火大燃烧了一半之后,刘成宇停下了脚步。 他想用火药的光将整个通道点亮,所以需要一定的距离。太短了没用,还是找不到丁字路口。太长了又会多走很多弯路,得不偿失。 即便火药的光也会受到顶部天目盖砖的折射,但是刘成宇只要跟着地上的火线走就一定不会出错。就算火线有所偏差,他也能够及时发现自己错过的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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