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静夜独思 (第2/2页)
无动静。 初夜,是夜生活的开始。 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睡都睡不着,满脑子都是那凌乱的房子,以及那被分解的女尸。 首先,依我猜想,因为时间的关系,分尸者为了分尸放血,不可能有多余时间搬动尸体,所以分尸地是在房子处。但问题是女尸被分解的如此粗糙,即使身体内的血液被放空,怎么也该有些rou沫残渣吧? 我当然还是坚定维持原来的推论,但我想不通的是,分尸者是如何将手尾收拾的那么干净,一丝血一丁rou都不留下来。 对此,我唯有使用穷举法,才能给出自己大致的方向。 第一个可能,就如我之前设想的那样,分尸者可能用了个非逻辑的手法来处理尸体,并且真的有奇效,血液和rou沫都被清理的非常干净。 第二个可能,我的设想就是错误的,分尸的现场根本就不在那儿屋,但绝对不会太远,甚至还有可能就在同一栋大楼里。 而第三种可能,就是上面两点都是错误的,而为什么是错的,这可能跟我们掌握的情报与信息有关系,有什么东西我们遗漏了,也有可能是什么地方被掩盖了。 “该死!怎么把这茬给忘了!”我咬牙斥道,赶忙拿起手机,先后拨给了钱育森与维吉尔;结果果然如我所料,这是个被遗忘了的问题。 这个问题就是,死者的死因。从白天维吉尔和钱育森先后联系我,这个问题就没给我说明过;原因很简单,死者怎么死的,都已经无关紧要了,因为凶手已经自首了,所以自然而然的就忽视了这个问题。
但其实,这个问题很重要,它既是后果,也是前因,可以说是这起案件基础中的基础。如果被害与凶手没有吵架,那被害就不会死,也不会发生后来的窃魂与分尸。 不过这么一分析,我又想明白了一点。我调查的原因是窃魂,而既然说到窃魂,那就又产生了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是她,而不是别人。是有什么特殊的原因非她不可,还是说她只是一个开始。 如果是前者的话,那还好说,毕竟窃魂者的目地已经达到了,应该不会再有受害者。 可如果是后者的话,那就有些麻烦了,就好比警察遇到了无差别连环杀人犯,这一来完全随机作案,很难捉摸;二来犯人窃魂的动机不明显,很难追踪。 当然,这些假设都是以案件只有俩个人为前提,也就是杀害死者的凶手,而后来的分尸者即是窃魂者。如果案子出现第三人,那情况就太复杂了;而最糟的结果,就是这三个人都没有联系。 “会有第三个人吗?”我自言道。 依照这个推断,只能接着猜想。首先停尸间那女鬼说过,有个家伙曾去到停尸间,如果那家伙不是分尸者,而是窃魂者呢?这也能够解释的通,为什么尸体会莫名消失;毕竟他既窃魂的手段,自然就有些法力。 但问题是,如果按这个说法,那案件真正的第三人是分尸者才对。可如果他才是第三者,那尸体应该是捡来的才对;反过来说,他很有可能并不认识死者,那怎么会知道死者住处呢? 可如果这样分析,就推不下去了。所以我认为,分尸者肯定是认识死者的,而且从死者胸部缺失来看,他很有可能对死者有很高程度的精神向往;所以在死者死后,他发现他还是放不下这感情,便决定尾随灵车。 在尾随的途中,分尸者发现窃魂者将死者尸体带走。可由于他心理或者思想上与常人不同,他并没有出面阻止,反而是认为机会来了。而最后,也确实如分尸者所愿,窃魂者并没有带走尸体,让他有了可乘之机。 这个推想,虽说不是绝无可能发生的事情,但发生的几率也太低了。辗转的剧情未免太过狗血,这要是放在荧幕上,估计就是一部票价卖不到十块钱的烂片。 “哎,烦死了。”我挠挠头,这种时候果然就不应该再做什么推理。因为只要不脱离逻辑,怎么样的假设都是有可能;但胡乱猜想,给自己太多方向,不过是徒增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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