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抵达 (第2/2页)
后缩了好几步,陆小七耸耸肩,示意只是狗狗怕他,他并没有伤害这只狗。 在场的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圣伯纳犬虽然温顺,但并不懦弱,没听说过这种大型犬会如此惧怕一个人类。 很显然,这只狗并不害怕陌生人,在场的比陆小七长得高壮的也有几个,但没见这狗怕他们。 “奇怪的亚洲人,看来是我的小帕尼不喜欢你!”白人妇女不快地瞪了陆小七一眼,牵着狗离开了餐厅。 陆小七无语地摇摇头,走回座位继续用餐。 “谢谢你!”陆小七正咬了一大口汉堡,刚才被他挡在身后的女孩走上前来,向他道谢。 “我叫安妮,谢谢你救了我,我很怕狗!”金发女孩很大方地坐到了陆小七的对面,“不介意我坐在这里吧?”女孩长得很漂亮,身材火爆,金发飘逸,明眸大眼深蓝色,五官很精致,皮肤也很好,不输给亚洲人的细腻。 陆小七咽下嘴里的食物:“当然,请便!” 不得不说,他不太善于和妹子交流,照常来说,这种时候不是应该自我介绍,然后顺着杆子往上爬,得到女孩的联系方式么? 对面的女孩倒是没介意他的冷淡,继续道:“我来自加利福利亚,我在隔壁剑桥市上大学!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陆小七没有搭讪过别人,没经验。但是他有被搭讪的经验啊!而且经验很足。 在国内的时候,经常有女生通过各种方式搭讪他,告白他,所以习惯了,一般这个时候,只要默默走开,或者给个假名字假电话假地址就完事了,但是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今天自己背井离乡,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国度,陌生的城市,遇到了第一位向自己表达善意的姑娘,他不打算撒谎。
“我叫陆小七,来自华国,和你一样,我也是一个学生,即将要去剑桥市上学。”陆小七回答道。 “真的?你是哪个学校的?”安妮似乎很开心,“你的名字有些难念,你有英文名吗?汉语发音真难!” “我要去哈佛读书,我没有英文名。”陆小七吃完了汉堡,擦了擦嘴。 “好巧,我也是哈佛的!我是法学院的,你是学什么的?”安妮笑得更开心了。 “物理。”陆小七答道。 “酷!我也想学物理,可惜我太笨啦!”安妮开了个玩笑,“你要回学校吗?需要顺风车嘛?我载你!”说完,晃了晃手里的汽车钥匙。 真是热心啊!美国人民都这么热情吗?陆小七嘴角弯起,眼前女孩的热情和开朗感染了他,让他阴郁的心情好了很多。 说来也怪,陆小七一笑,外面的暴雨立刻停止了,乌云也散去,露出了还没沉下去的夕阳来!当然,这一关联是没有人发觉的。 “好吧!没想到我一来美国就遇到好人了!运气不错!”陆小七站起来伸出手,“认识你很高兴!安妮。” “我也一样,陆!你居然是刚来美国?你是今年的新生吗?”安妮握住了陆小七的手。 “不,我是插班生!今天刚转学来。”陆小七笑道,“对了,你的车技怎么样?”他难得地开了个玩笑。 “你试试不就知道了!”安妮一抖眉,笑了一下,率先往门口走去,“天气好像放晴了,走吧,跟我来!” “等一下!”陆小七尴尬地喊了一声,有点破坏气氛,“我还没结账呢!额,请问这里可以刷华国的卡么?” ps:我是来自未来(2019年8月8日)的作者君,因为总有人问我“剑桥不是英国的吗?”在下不胜烦扰,特穿越回来科普: 剑桥(Cambridge),是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市紧邻的一个市,与波士顿市区隔查尔斯河相对。这里是两所世界著名大学,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的所在地。 根据2000年美国人口普查,剑桥市现有101,355的居民。剑桥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630年,最早在波士顿地区定居的英国清教徒在此建立的“纽敦镇”(Newtowne)。1636年,哈佛大学的前身、北美洲第一所高等教育机构哈佛学院在这里创办。人们希望此镇能成为跟英国剑桥一样的大学城,1638年,将它改名为“剑桥”。该镇于1846年升格为剑桥市。 懂了吗?美国也有一个“剑桥”啊! 主角去的是哈佛大学,哈佛大学所在的市是“剑桥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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