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少年的日记_童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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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年 (第1/2页)

    刚刚心血来潮,给堂妹打了个电话,上一次见到她,还是我读大学的时候,那是我最后一次回老家,专门去看了看她的孩子。

    七年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了,还是和原来一样清脆,一下子让我也仿佛回到了小时候。

    小时候,每次放暑假,我都会去叔叔家,和她们玩一个夏天。

    叔叔家在107国道旁的一个小镇里,那个小镇朝气蓬勃,借着107国道做各种生意,加油站修得很大,铲煤车络绎不绝,到处都在施工建设,空气中弥漫着永不消散的扬尘,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步入小康生活的笑意。叔叔家所在的地点正好是一个岔路口,一边是107国道,另一边是一条山路。叔叔家的房子是典型的90年代那种三层楼房,外面贴着白色的小瓷砖,窗户上是深蓝色的玻璃。似乎90年代的房子很流行白瓷砖和蓝玻璃,现在很少有这种搭配了。

    小时候,我很喜欢看车,特别是那种后八轮大卡车,我经常在叔叔家门口,看着国道上那些来自远方的大卡车,一看就是半天,想象着那些大卡车究竟要去哪里,国道的尽头究竟有多么遥远。

    那时时间总是过得特别慢,一天很长很长,甚至可以分成清早、上午、中午、午后、下午、傍晚、晚上等好多个部分,每个部分都能深切感受到不同的变化,每一个部分都可以做很多事情。比如清早起来,刷牙洗脸,吃一碗粉,看一会大卡车,晒一会太阳,然后去隔壁的那个大加油站闻闻汽油味,看大人拿着水龙头管子洗摩托车,似乎过了很久,一回家看墙上的钟,才到上午10点多……而长大之后,一天就是一天,没有了清晨中午夜晚的变化,一晃就过去了,好像什么事也没做。

    在叔叔家的日子里,我常常在堂哥的房间睡。堂哥不爱说话,沉默木讷,只喜欢写毛笔字。他房间门口的走廊水泥栏杆上,常年放着一盆清水,盆子边搁着一支毛笔,堂哥的一大爱好,就是用毛笔蘸水在水泥栏杆上写字,一写就是大半天。他的毛笔字写得非常好,他房间的墙壁上,贴着一幅自己写的《岳阳楼记》,银钩铁划,龙飞凤舞,我初次看到时,还以为那是在店里买来的字画。后来堂哥去SC大学念书了,很少再回来,他的房间只剩下我一个人住,墙头贴的那幅《岳阳楼记》也慢慢地泛黄了。

    小堂姐和堂妹的年纪和我差不多,是我最亲的玩伴,她们喜欢做家务,每天都会洗衣服、拖地板、抹窗户。她们还喜欢看电视剧,特别是台湾那边的偶像剧。那时电视上放《薰衣草》,她们也买来薰衣草项链,那项链是一个小小的玻璃管,瓶口用木塞塞住,里面是一株紫色的薰衣草,很漂亮。她们经常哼着那首朗朗上口的《花香》,声音清脆,婉转动听,“记忆是阵阵花香,我们说好永远不能忘。”

    大堂姐喜欢玩,性子很野,经常见不着人。叔叔为了收她的心,给她在楼下开了个小商店,卖卖零食、洗发水、香烟。但她常常不看店,把店丢给我和堂妹。我挺喜欢看店,特别是夏日的午后,外面路人寥寥,我从店门口太阳伞下的冰箱里拿出冰棒雪糕,躺在店里的躺椅上,一边惬意地吃着,一边看着外面烈日下的107国道,看着国道那消失在远方的尽头。有时国道上会有大卡车慢慢停到路边,司机下车过来买烟,一般都是买四块五的软白沙,出手阔绰一点的买10块钱的金白沙。偶尔也有戴着金链子的本地人过来买烟,一出手就是50块钱一包的芙蓉王。

    叔叔家的隔壁是一家卖米粉的早餐店,夫妇两都是兢兢业业的小生意人,他们做的米粉特别好吃,每天都会炸大盆大盆的猪蹄。那猪蹄很实在,块大肥厚,炸成金黄色。米粉也是我们那边特有的细米粉,介于米线和粗米粉之间,劲道爽滑。他们的每一碗粉都是单独做的,一个菜锅子每次最多只煮两碗粉,够味。他们很舍得下料,满满一大碗粉只要五块钱,浇头丰盛,一个肥硕的大猪蹄、一个金灿灿的荷包蛋,漂着一层红红的辣椒油,撒上一把白白绿绿的葱花,隔着老远就能闻到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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