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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往事只能回味 (第1/2页)
李煜一把将巫咸拎起,扛在肩上,与白云一起回了客栈。 被巫咸掳来的女子还呆呆坐在床上,一脸笑容,显然还沉浸在红尘一梦中。白云将那女子送回家中,李煜则找店家要了些金疮药和纱布,为巫咸包扎了伤口。 天刚蒙蒙亮,三人赶着马车离开了凉州城。 一转眼两天过去了,巫咸的腿伤好得很快,已经可以勉强下地行走。 这两天他们遇到了三波刺客,都是针对白云而来的。 除了第一次是十几个黑衣人明目张胆的围上来进攻之外,剩下两拨都是杀手装扮城路人,趁三人进城休息时行刺。这些杀手武功不是很高,却让人防不胜防。 好在巫咸修炼的巫术对于杀气能够先一步感知到,每当危机来临,他都预先示警。这让李煜和白云对他的印象好转了很多,也将他当做了一起结伴而行的伙伴。 在一片密林中,三个人围坐在火堆旁。马车停在一边,马儿津津有味的吃着地上的野草。 此时正是下午,三人赶了大半天路,决定在这里吃点东西休息一下。 李煜打了两只野兔,正放在火堆上烧烤,白云聚精会神的看着他的动作。巫咸正闭着眼睛打坐,他一条腿的裤管挽到膝盖,小腿上缠着厚厚的纱布。 不一会,烤rou变得金黄,nongnong的rou香飘荡在林间,连吃草的马儿都抬起头,将鼻子搁在空气中抽动着四处嗅嗅。 李煜看着烤rou,眼神不禁恍惚起来。他想到了十年前刚来到这个世界,跟苏倾雪一起游历的那段时光,自己就是每天这样给她烤rou吃。 想到苏倾雪那张漂亮精致又酷劲十足的小脸,他的嘴角不经意的上扬,脸上的小酒窝在火光的映射下若隐若现。 这个世界有许多传信的方式,民间比较普遍的是用信鸽,而各势力之间则是用灵兽。 彩雀便是一种修行者之间专门用来传信的灵兽。 刚到云浮城那两年,李煜每年会给苏倾雪写好几封信。 信上写着很多内容。介绍自己生活的环境,认识的朋友,修炼的进度等等,想到什么写什么。苏倾雪也会及时的回信,聊聊自己的近况。 彩雀不停的往返于云浮城和十里桃花城。 然而从第三年起,他们的通信变少了。每次寥寥数语,内容也由生活琐事而局限到了修行境界。 再到后来,李煜每写一封信,要等到半年后或一年后才有回音。回信大多写着:最近生活平顺,每日刻苦修行,有少许精进,勿念。 十年间,苏倾雪的字体从漂亮到大气,到苍劲有力,再到蕴含道意。 由字观人,她的境界应该已至通明,比自己高了一个境界。 当初的小女孩已经长大,不再是那个翘家游玩,带着自己四处劫富济贫的小老大了! 虽然几乎断了联系,李煜在云浮城却经常能听到关于苏倾雪的传闻。 绝色榜第二位,鹿鸣榜第一位,全天下年轻人的偶像。这个女孩已经遥遥领先于自己的同龄人,站在了这个世界的顶端。 李煜心中既为她感到高兴和骄傲,又有种儿时玩伴渐渐疏远的惆怅。 “喂!想什么呢,烤rou都快焦掉了!”白云拍了拍李煜的肩膀,将他从走神状态中拉回来。 看李煜的表情,白云莫名觉得他在想一个人,一个女子。不知为什么,白云内心十分不希望他再想下去,忍不住打断他。 “烤好了,可以吃了!”李煜不再胡思乱想,将烤兔rou分给白云和巫咸。 烤rou被二人赞不绝口,看他们吃得狼吞虎咽的样子,李煜脸上荡漾着笑容。将四弦琴抱在怀中,指尖轻柔的拨弄着琴弦,一首温婉动听的曲子响彻林间。 这几日每天赶路,他一直没有什么心情弹琴。今日想起十里桃花城那个女孩,李煜心中有些蠢动,便借音乐抒发一番。 白云从相识第一日便见李煜背着这个形状古怪的琴,直到今天才第一次听他弹起,没想到如此动听。他看着静静弹琴的少年,眼中泛起异彩涟涟。 一曲弹罢,李煜刚刚有些怅然的心情一扫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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