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就要随心所欲_第七十三章 冒个泡证明还活着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七十三章 冒个泡证明还活着 (第1/2页)

    现在,一方通行正在思考一个问题:

    一方通行是怎样的一个人?

    不要误解,此处所问的并不是这里的一方通行自身,而是在广大同人平行宇宙中的存在。

    ——秒天秒地秒一方,这大概就是最精简的描述了。

    虽然有着在所处剧情阶段无解的能力,但由于性格上的缺陷,即使是远弱于他的主角都可能依靠各种道具与特殊环境完成单杀,而至于要是遇上了那些已经穿过几个世界或者本来就是一身BUG的家伙更是免不了被一顿狠揍,身为原著三大男主之一,在同人作中却完全沦为了剧情中必刷的任务怪。

    啊当然,一方桑就这个待遇,但要是百合子酱的话那自然就是收入后宫的发展了。

    噫吁嚱,这样惨淡的经历还有别人可比吗?

    当然有,而且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闪闪表示可以一战。

    死装逼(一直以来)、万恶壕(王之财宝)、无限全频嘲讽(杂修!杂修!)、杀LOLI(UBW线伊利亚)、对女主有非分之想(SABER)……

    来吧,那边的白学家先绑好放着,打死这货再说。

    同样的,虽然有着足以应对所有类型敌人的宝具,但由于会看轻敌人的性格,不需要同人主角,原著UBW线的土狼就强行削掉了金闪闪的肘子并拿下单杀,同人作里那些经过各种强化的IMBA打起来更是各种压制各种淦。

    而且更有甚者还要在型月这边淦一次泄愤,又在弑神者那边再淦一次刷装备。

    呜呼哀哉,何其惨淡。

    长江一浪推一浪,一浪更比一浪浪。

    相对于只会被刷一遍的一方通行而言,金闪闪无疑已经超越了前辈剧情任务怪的级别,成为了众人为之磨刀霍霍的掉宝怪。

    同样的,金闪闪则揍娘闪闪则收,这是无可抵抗的自(股)然(间)规(大)律(脑)。

    因此,出于这样特殊意义上的前辈后辈关系,一方通行还是决定问一句:

    “你真的不去英灵对战的那边真的好吗?”

    是的,吉尔伽美什并没有参与对芙兰的围攻,而是保持原位继续俯视着一方通行,即使那边开了四重存在的芙兰已经以跟三个英灵打的热火朝天,吉尔伽美什仍然是一眼都没看。

    “无论敌人是什么样的英雄——哪怕是神明也好,我也不会像是那群杂修一样进行围攻这种没品的事。”

    金闪闪昂起了脖子,开启了下巴看人模式:

    “倒是你,不知名的虫子,不是什么英雄更不是什么王者的你之前竟胆敢立于本王之上,做好被本王处死的觉悟了吗?”

    “蛤?”

    ———少(作)年(者)回(复)忆(制)中———

    “既然这个金闪闪动手了,那就代表游戏已经开始了吧?”

    芙兰朵露扑扇着挂有七彩水晶的双翼飞在空中,嘴角大大咧开流露出无尽的恶意。

    “当然,玩得开心点。”

    毫无预兆的,以没有被任何人看到移动轨迹的方式,一方通行出现在了一旁摞起的集装箱顶部。

    而且——站位比金闪闪高。

    ———回(粘)忆(贴)完毕———

    蛤,怪我咯?集装箱又不是我堆的。

    虽然很想这么反驳一句,但看到上面的金闪闪已经放出一排宝具对准了自己,一方通行知道这回是必须要对这个自以为有能力的中二出手了。

    嗯……回头再以手下员工对我不敬的借口敲盖亚和阿赖耶那两个怂瓜抑制力一笔怎么样?而且现在一方通行也终于完全理解了那群魔术师迷之自信的来源。

    ——你那的魔术加了特技又怎么样?我们这边有ARCHER!三个英灵怎么样也至少能拖住BERSERKER,现在直接ARCHER骑脸怕不怕?!

    “虽然不知道远坂时臣那个小山羊胡子跟你说了什么、又或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