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圈养协议 (第1/1页)
第一次来雅风集团,苏瑾在通透的大玻璃门外深吸了口,之后才迈着步子走了进去。 询问后才知道,常浩作为集团的第二股东,办公室安置在普通员工乘坐的电梯无法直达的28楼,那里是专属于董事会成员的办公楼层。 专用电梯由专职工作人员开启,是个相貌颇为清秀的姑娘,穿着红白相间的工作服,脸上始终洋溢着招牌笑容,看上去很职业化。苏瑾拿出记者证说了半天自己的来意,也没被同意乘坐这台电梯。 拨通他的电话,熟悉的声音传来,却是冰冷一片。 “苏小姐怎么有雅兴来我这里?” “明知故问!” “奥,我想起来了,你的心上人锒铛入狱,你是来求我高抬贵手的吧?怎么办,今天我的心情不怎么好,谈判可是很容易谈崩的。”常浩的话在苏瑾听来,典型的阴阳怪气。她平复了一下想要发火的心情,从齿缝里挤出一句话来:“我会尽量配合常先生的心情的。” “很好,把电话交给小茜吧。” 小茜?应该就是旁边这位专职开启电梯的姑娘吧,叫的多亲切,果然是个处处留香的风流阔少,连公司员工也不放过。苏瑾这样想着,眼中闪过一抹鄙夷,将手里的电话交给了电梯前的姑娘。 她微微地叹了口气,只是坐一部电梯都这么麻烦,真不知道之后的谈话,常浩会如何刁难。 28楼的走廊两旁摆放了许多盆栽,看上去都不是普通品种,红绿掩映...穿过长廊,见到挂有标志牌的门,牌子上写有常浩的名字,想来就是这里。 苏瑾在门外做了个深呼吸,然后轻轻地敲了敲门,推开的时候感觉到有些莫名的紧张。没来由的,她就感觉心口砰砰直跳。 秘书是个干练的御姐型美女,正拿着文件等待常浩签署,他迅速的翻阅后两笔勾勒签下。秘书出门前顺手把房门关上,至始至终没有看苏瑾一眼。她迟疑地走过去,拿出口袋里的记者证,嗫嚅道:“常...经理,我是A台晚间新闻的特派记者,能不能和我谈谈?” “我若是不想和你谈,你以为你能来到这里吗?”他没有抬头,仍是翻阅着手中文件,随意的说道。 “我...我的第一个问题是,嫌犯如果坐实罪行,会...会受到怎样的刑事处罚?”她的声音听上去颤颤巍巍。 “你这个问题是以什么身份问出的呢?如果是以记者的身份,我无可奉告,如果是以嫌犯朋友的身份,那我告诉你,处罚视情况而定,那得看我们集团丢失的机密文件会给集团的利益带来多大的冲击,说白了,嫌犯的处罚力度掌控在我们手中。“ “那你能不能帮帮他,他应该不会做出这种偷窃行为的,我可以答应你们提出的任何要求!” “哦?”他终于抬起头来,玩味的盯着她,嘴角扬起残忍的弧度:“我还以为你一直要用官方的口气说下去呢,怎么,一提到心上人就按耐不住了?!” “不...不是的...” “你刚刚说什么要求都可以答应?没说大话吧!” 她能够猜出他的心思,现在如果允诺下来,便是真正进入了他给她编制的牢笼,但是,此事关乎皓轩的自由,她没有办法做到冷眼旁观的地步。那个人,她前世一定是欠了他,所以这辈子才会这般辛苦的还债。 她迎向他的目光,点头道:“都答应。” “你搬去上次的那座城郊别墅住上一段时间,我会考虑放过乔皓轩。”常浩用稀疏平常却又略带挑衅的语气说,“记住,只有让我开心了,我才会去思考那些无关紧要的琐事。” 他那种笃定的态度让苏瑾感到羞耻、愤怒,却又无能为力,她的双手紧紧握起,指甲已经陷进rou里,还必须得拼命隐忍。 她很清楚自己现在是在求他,皓轩的自由就在他的一念之间。即使心中再三叮嘱自己,对于皓轩,她应该心存恨意,但是真到了这种危急时刻,她还是无法做到淡然处之。她甚至觉得,对于皓轩的感情,她注定要辛苦的背负一生。 “好。”她吐出一个字。就是这么一个字却耗费了她的全部精力。脸面从此荡然无存!尊严从此一文不值! 她缓缓地转身,想要暂时离开这个阴森可怖的地狱。这里哀鸿遍野、满目疮痍。
她要讨好他,要取悦他,要把整个身体甚至灵魂交付到魔鬼的手中,才能达成某种交易。她心里现在满满的都是悲壮,又觉得自己是那么的荒唐可笑。 “我让你走了吗?”身后传来他的声音。 她木讷的转过身去,愣愣的回道:“还有什么要求吗?我都答应。” 她没有看到,他的眸子里酝酿着一场多么可怕的风暴,他抓起她的手,恶狠狠的说道:“为了他,你就这般作践自己?!” “我有选择吗?”她笑,样子狼狈,内心凄然,“你给过我选择吗?” “好!”他一把甩开她的手,叱喝道,“从今天起,我不许你与他见面,否则我们之间的协议立马取消!” “协议?”苏瑾嘲讽道,“要不要拟定一份儿协议书,双方签名盖章方能生效?” “如果你想的话,我不所谓。”常浩反而平静下来,不似刚刚那般冲动,冷冷地继续说道,“你等我把协议拿给你。”说完,竟是真的转身坐到办公桌前,拿出纸笔书写起来。 苏瑾错愕,但是,她已经无所谓了,怎样都无所谓了... 一个连自己都可以出卖的人,还有什么会让她畏惧呢? 没多时,一篇标题为《圈养爱情》的协议书便出现在苏瑾眼前,她接过这张薄薄的白纸,双手却像是提着千斤重物,一滴泪终于从眼角滑落。 圈养人:男,常浩 被圈养人:女,苏瑾 两人因某种私下交易,经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1、苏瑾自愿与常浩未婚同居,自愿满足其任何需求。 2、协议签署之日起,苏瑾不得再与乔皓轩见面,否则协议自动作废。 3、苏瑾必须以一个妻子该有的准则严格律己,常浩则不受任何限制。 4、乐其所乐,悲其所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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