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月眸_卷尾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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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尾 (第1/2页)

    故事写到这里,我一头磕在电脑前,不能抑制的难过。

    没错,是我抽了一阵脑癫疯,屁颠屁颠把她送走。虽说初衷全是好意,却让她遇见一个混蛋。

    而那个沾沾自喜的混蛋,正是曾经的我。年少轻狂,追名逐利,连自己也不知道想要什么。

    那时她的心中,一定把梁子夜恨到骨子里,眼神中透着无比凄凉的绝望,让我永世无法忘记。

    皮夹里有紫宁的照片,明眸善睐,笑意盈盈,没有一丝烦恼的纯真表情。我忍不住又是一阵难过,事过境迁,也很想对她说一声:对不起。

    痛苦就沉溺在一片死寂般的安静中,自从紫宁离开,我又搬回来住,生活没有止息,却恢复了往日的平淡。

    但我因为车祸一事伤了元气,白天不能见太阳,于是有借口暂停神话人类学的工作,躲在暗处偷偷舔伤。

    伤是身体上的,更是心上的,自己若不舔一舔,根本无人同情。

    但这也是我的一大优点,不管多纠结,总会想得开。因为多情之人,都懂得心疼自己。

    有时候我倒两杯酒,自己跟自己干杯。每当暮色降临,就在黑夜中独艾独怜,感叹日子愈发过得孤寂了。

    对于我受伤一事,同伴只问了一句,“你怎么搞的?”然后拎着包就走了,连一个悲悯的眼神也没给我。

    他的表现显然十分绝情,同住一个屋檐下,他怎能这样对我!

    他总是忙碌不堪,但似乎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漠不关心。我知道没办法怪他,这家伙如果闲下来,就用呆滞的眼神看我,瞪上半天,咬牙切齿,似乎要把我一巴掌扇进太平洋的感觉。

    我们的恩怨,从一桩不小的宿怨开始,缠斗了这么久,打的架不少于一千场。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他:“你还记得,我给你酒里下药的事吗?”

    他用淡而又淡的目光瞥了一眼,“什么事,不记得了。”说完把一本书盖在脸上。

    “那你上次为啥打我?”我郁闷得不行,不是因为打不过他,而是我身上有伤,没办法还手,只有挨揍的份。

    他的脸闷在书里,嗡声说了一句,“闲的没事,揍你是生活中一大乐趣。”嘴里“啪嗒”两声,瞬间跟他的周公约会去了。

    我心里一阵不忿,这家伙的乐趣很变态!

    但让我沉郁的是,他居然忘记了那件事,我们第一次起争执纠纷,不就因为我一时冲动,给他下药吗?丫的这么重要的事,他怎能说忘就忘呢?我好歹惦记了这些年,有事没事翻出来,痛快淋漓地回忆一番,有时候把自己感动得泪流满面。

    这事太重要了,我得找个机会给他提一提醒,“臭小子千万别忘,否则咱们还剩下什么交情了?”

    但是回忆真的很辛苦,我将伤口撕开又合上,就只是为了念念不忘?

    CD机里幽婉的歌声响起:“当时我们听着音乐,还好我忘了是谁唱。当时桌上有一杯茶,还好我没将它喝完。谁能告诉我,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看当时的月亮,曾经代表谁的心,结果都一样。当时如果没有什么,当时如果拥有什么,又会怎样……”

    “谁没有寂寞?你寂寞只能说你道行不够。”他用一种过来人的语气跟我说话,这些年斗来斗去,我都让着他,只因觉得他比我还可怜。

    所以助长了这小子的嚣张气焰,他半夜硬把我拽到博物馆,说要缅怀一下过去。幽深的走廊,昏暗的灯光,死寂的陈列品,朦胧氤氲的气氛反倒让他有一种踏实感。

    我就像个傻缺一样,陪他站在密封的玻璃窗前,看一件件布满黑锈的馆藏文物。

    那些绣纹的彩衣,弯曲的簪钗,飞鸾的凤冠,对我们而言,不仅仅是历史,更是可以联想到某一时代的某个人。

    虽然历史时代与她扯不上关系,但也怀念得有滋有味。

    我手中紧捏着一根镶嵌明珠的玉簪子,彼时我送给紫宁,插戴在她的发髻上。后来她把簪子摔了,玉簪断裂,我用金箔连缀修补好,她却与我决裂了。

    如今明珠早已晦暗无光,玉簪仍在,佳人杳杳。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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