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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第3/3页)
class='gcontent2'> “至于行厄是否还俗一事,非贫僧一人能够决定的,还望沈施主能够容我们商议一番!” …… 厢房内,于青看完了手中的婚书,然后抬起头看向了倚靠在门框上的沈长明。 婚书也是真的! 这一点和jiejie的信中所述一模一样。 于青的父亲叫于世朗,本是越州一大户人家子弟,家境优渥。 于世朗聪慧好学,二十多岁便已中举,后赴京赶考。 越州本就地处偏远,文风不盛,于世朗中举已是勉强,再加上其又喜好诗画,疏于策论,最后的结果自然是榜上无名,名落孙山。 但是本就志不在仕途的于世朗并未因此而颓废,反而趁着难得入京的机会,尽情的游山玩水,途中更是结识了两位至交好友。 其中一人名为林景,另一人名为郭一鸣。 三人兴趣相投,一见如故,便一道结伴相游。 后来分别之时,更是互相约定为儿女亲家! 当时于世朗已有一女,入京时,妻子肚中亦怀有一胎,也就是于青。 而林景当时膝下也有两女,长女已许配了人家,次女还在襁褓之中。 郭一鸣的膝下则是刚好有一子。 一子岂能配二女。 于是于世朗和林景二人分别作画一副,由郭一鸣挑选,选中者则与郭家结亲。 最后当然是于世朗的画作更入郭一鸣之眼。 于青的jiejie于蓝依后来便嫁给了郭一鸣之子,郭瑜。 而林景气愤不过自己被于世朗抢走女婿,当即让于世朗写下欠条,日后定要赔林家乘龙快婿一名。 正好第二年于青出身,于是于世朗去书一封,书信内容可以用一句话总结。 “林家的乘龙快婿已到账!” 再后来于青周岁之时,林景带着夫人和小女儿来了一趟越州,便正式定下了于青和其小女儿的婚约! “但是……”于青眼神复杂的看向沈长明:“按照我姐所说,当年林伯父的二女儿被真武剑派的掌教收为弟子后,这桩婚事便……” 林景的二女儿,也就是于青的未婚妻,在六岁的时候被真武剑派的掌教真人李长生一眼相中,收为了嫡传弟子。 修道无岁月, 林景担心误了挚友之子的终身大事,便去书一封和于世朗说明了情况。 而当时林景的小女儿已经出生,年龄上仅比于青小三岁。 于是依然存了要结亲的两家人,便将这桩婚事的女方改为了林景的小女儿 也就说……实则和于青定下婚约的应该是林景的幼女。 而沈长明的那位师侄女,是林景的二女儿。 “的确如此!”沈长明笑了笑,直接承认了:“但是因为换婚一事实在难以对外人提起,所以知晓此事的也只有你的家人还有林景夫妇。” “你父母已经离世,知晓此事的人便只剩下了你jiejie,还有林景夫妇!” “那婚书……” “婚书自然是真的,只不过这份婚书乃是你周岁时,林景和你父亲一起写下的,婚书上女方的名字自然是我那师侄女。” “这份婚书虽然在你父亲和林景重新写下婚书后已经作废,但是林景并未将其毁去。” “这也算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也就说于青手里的这一份婚书,实则是已经作废的婚书! 沈长明又接着道:“你放心吧,那份新的婚书……我想这世上不会有人再看见它了!” 想也不用想,新婚书肯定是已经被毁尸灭迹了! 于青叹道:“也就是说你们煞费苦心,瞒天过海,甚至不惜拿出了谛听剑来换我还俗,便是为了不让你那师侄女嫁给李宣!” 沈长明点点头道:“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 “总之你只要明白,如果说我师侄女必须要有一名夫婿的话,相较其他人而言,你才是我们眼中最佳的人选!” “更何况,你和她确实有过婚约在身,白纸黑字,不容分辩!” “该问的你都问清楚了,现在愿意和我下山了吧!”沈长明问道。 于青苦笑:“我还有拒绝的机会吗!” “没有!”沈长明直接吐出两个字。 “那不就得了!”于青无奈的耸了耸肩。 “最后问一句,那个……她长得漂亮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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