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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崔玉求诗 (第1/3页)
“人生若只如初见。” “人生若只如初见。” 崔玉盯着李怀安在纸上写的诗句,呆呆的站在原地,不停地在嘴里回味。 “崔兄,你怎么还不写?” 李怀安抄完诗,将自己的名字同样写在纸上,转头看向还在呆呆站在他身边的崔玉,见对方还没有动笔,便提醒了一句。 “啊。” “哦。” “对,我还没有写。” “我这就写。” 失神的崔玉回过神来,下意识的拿起毛笔,开始胡乱的拿毛笔在砚台里沾着墨汁,顺便抓起一张纸铺在桌子上,准备开始落笔。 可是。 当就要落笔之时。 崔玉反而又停下来了。 任由毛笔上的墨汁滴落在纸张上。 “人生若只如初见。” 刚才的诗,又让他在嘴里念叨了一遍。 崔玉看了一眼自己面前的纸张,还有手上拿着的毛笔,瞬间将手里的毛笔扔在了桌子上。 “写,我写个屁。” “不写了。” 泄愤完。 崔玉一脸幽怨的看向李怀安。 “李兄,你尽然有如此大才,能写出这般让人艳羡的诗句,我崔某再怎么写也没有什么用了。” “还不如不写,就不献丑了。” 说完。 崔玉表现出一副放弃的表情,躺平了,不争取了。 “这诗赛不参加也罢,我还是老老实实的找个美人喝酒,看苏若秋跳舞吧。” “真不写了?” 李怀安倒是无所谓,写不写得全看崔玉自己。 “不写了。” 崔玉摇头。 “那好,我们去找个好位置,来一壶好酒,一会儿等结果。” “不,除了好酒,我还要两个美人作伴,以抚慰我受伤的心。” “好。” 李怀安点头答应。 两人向着今晚万花楼举办花魁出阁的场地,落花阁的方向走去,准备去找个好位置。 等李怀安和崔玉走后。 负责接引他们写诗的女婢则是拿起李怀安写的那首诗,左右摆弄了一番。 “这诗真好,看着就让人欢喜。” 万花楼这种地方,平日里往来的不是达官贵人,就是文人才子,聊的也都是一些风花雪月,诗词歌赋一类的话题。 久而久之。 这女婢不会作诗,也会吟诗了。 就是一块顽石,耳濡目染下。 也早就学会了如何去鉴赏诗词。 所以才能够一眼就分辨出李怀安的诗句的好坏。 “这要立马拿给苏小姐观赏,小姐一定会很喜欢,心生欢喜,说不定还能多给我一些赏钱。” 想到赏钱,女婢笑了。 她们这种青楼里的使唤女婢,没有什么未来,求得,不就是能够给自己以后老了能攒下一些保命银子。 不过。 这女婢却没有立刻动身去给闺房里的苏若秋送去,而是皱眉看着手里的这首诗。 “诗是好诗。” “就是这字,实在是太丑了一些。” “这位李郎君,平日里难道不练一下字吗。” “真怕苏小姐在看到这字的第一眼,就直接弃掉,不看了,没了赏钱可拿。” “要不要帮一下?” 女婢念叨着,拿起桌子上另外几份之前写好的诗句,顺手将李怀安的诗句放在了最上面,准备一起送去苏若秋的闺房。 此时的李怀安和崔玉两人已经在落花阁找到了一個绝佳的位置,开始喝起酒来,欣赏着万花楼为今晚花魁出阁前准备的节目。 李怀安并不知道,在两人离开后,那接引他们写诗的女婢会夸他写的诗,还吐槽了他那一手的毛笔字。 就算知道。 李怀安也没办法。 对他来说。 写诗的时候,没提笔忘字,找人问字怎么写,就已经是很不错的表现了。 在现代社会里生活的人,大多数都是手机不离手的族群,很少有人会动手写字,都是选择通过手机进行打字。 甚至都不会在意手机输入法出现的错别字。 还有多少人能够做到不提笔忘字,拿起笔来就能够在纸上顺畅的书写文字。 恐怕已经是属于凤毛麟角的存在了。 还指望他能写好毛笔字。 要不是在学校上学的时候,有涉猎过毛笔字,又因为得到【诸天】系统,能够跨传送大唐世界。 李怀安在谋划获得大唐世界合法户籍的那段时间里,曾有目的性的练习过写毛笔字,让自己习惯写唐朝时期的文字。 估计写这首诗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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