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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龙篇_第二十二章 偷王之王 (第2/2页)
翰逊。你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你获得了异能?” 如果说,刚刚的话成刚只是下巴差点掉到地上,还可以用青帮,洪‘门’的耳目来解释的话,现在成刚只觉得向掉进了冰窟子,浑身冰冷。这个老头到底是什么人,怎么什么都知道,或者,他根本不是人。他不是人,这个念头一冒起来,成刚说话都哆嗦了:“你,你是谁,你还知道什么。” 婉儿很不好意思地对成刚道歉:“对不起,邱哥哥,我不该怀疑你的,你不怕挨打,我打你两拳试试。”抓起一个空碗就要在成刚的脑袋上试验。丫头就是丫头,一转眼的功夫,刚才的情绪全都烟消云散,现在她只想试试成刚的脑‘门’是不是铁铸的。 “还有你这丫头,一天到晚只知道在外面疯,你爸爸五十大寿也不知道回家。还抓小偷,扬名立万呢,本事没有一点,你知道这世界上多少异能高人吗,就你那点本事,惹着了高人,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真个是野惯了,我这就替你爸爸把你两个丫头给捉回家去。”老头教育完了成刚,似乎意犹未足,又将矛头指向了婉儿和林轩雅。口气里老气横秋。一副长辈恨铁不成钢的口‘吻’派头。 刚才成刚是个什么表情,现在婉儿有过直而无不及,她瞪大了眼睛,嘴里仿佛能塞进去一个整鸭蛋:“你,你认识我爸爸。”别看这丫头天不怕,地不怕,对这个严厉的父亲还是有几分畏惧的。 “呵呵,不止你爸,你师父陈长沟也跟我是老相识了,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老头微笑捻须,极力做出一副慈爱尊长的模样,可是他没有须,意识到这点,赶紧又将手拿了下来,那份尴尬模样,跟婉儿有得一拼。 “您老是?”婉儿恭谨了许多。让霍庭馨很不满意地跺了跺脚,不是一起声讨这老头的吗,怎么都给拉上亲戚了。“我姓姬。”老头压根就不搭理她。他百分之九十的注意力都在成刚那边,笑眯眯的,那眼神像丈母娘看‘女’婿。 “姓姬?”婉儿的眼珠子一转再转,终于灵光一闪,跳将起来:“您是姬晓风姬伯伯。偷王之王姬晓风。我爸跟师父在我耳朵边念您念得起茧。” “姬伯父,您怎么到庆州来了。该不会庆州有什么宝贝要你偷吧。”林轩雅与霍庭馨也一块紧挨着坐了过来,问东问西。“现在不骂我糟老头啦。”姬晓风乐呵呵的地打趣几‘女’。 成刚也就纳了闷了,至于这么亲热吗,听意思老头是个小偷,还是偷王,几个丫头不是每天都在抓小偷吗,怎么见着个贼王,反倒这么亲热来着。嘟囔道:还每天抓小偷呢,结果是窝里反。” 婉儿的耳朵尖,听见了他的咕哝:“什么小偷,姬伯伯能跟那些小贼比嘛!他是偷王。” 邱成刚哑然失笑:“偷王,哦,不是小偷,是大偷,能隔着这么远,神不知鬼不觉地偷走我的银行卡,倒是的确有几分本事。” 上官婉儿记的跺脚:“什么嘛,你怎么拿姬伯伯跟那些小偷比。姬伯伯从来不偷这些寻常钱财的,你以为你那一千万就值得姬伯伯出手,姬伯伯可是国安局的王牌呢,偷你那点小钱,哼,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一脸的忿忿不平,好似成刚说她姬伯伯,就好似踩着了她的尾巴。 “哦,是吗?”成刚半眯着眼,像在听一个传奇故事。 “就是嘛,邱大哥,姬伯伯可不是普通的小偷。”三人里唯一不爱使小‘性’子的只有冷面大眼睛美‘女’林轩雅,她耐心跟成刚解释:“姬伯伯出身神偷‘门’,十八岁出道,从无失手,他专‘门’为国家盗窃机要文件,军事情报,或者追回被转出海外的文物赃款。她略喘了口气,酒杯一顿,清了清嗓子,模仿着街坊市井中的说书人,换了语调,缓缓道来:”关于这个神偷‘门’,历来就是一个传奇,它的创始人就是姬伯伯的爷爷换天神偷姬天南,他可更是不得了,他可是红军的元老。当年日军侵华,他就只身盗出了华北地区日军的布防图,以及清剿的军事布防,才使得红军在清剿中一次又一次地突围,保存力量,赢得了最终的胜利,新中国的成立,他功不可没。更在开国初被授予大将军衔。现在姬伯伯也在国安局特事科任队长,别看你有什么异能,特事科可是专治你这种人的。” 林轩雅知道成刚没有耐‘性’,尽量简明扼要地一口气说完,洋洋得意地环抱着双手,好似风光事迹都是她的光彩。成刚听得是汗如雨下,目瞪口呆,乖乖,怎么抓小偷,抓小偷抓到国安上去了,他来找自己是为了什么呢,该不是找自己征收个人所得税吧,或者,那块‘玉’佩有什么事故,那算文物吗。成刚的心里七上八下。总而言之,扯上了国家机关,成刚心里就不踏实。 姬晓风打断了雅儿的话,解释道:“你也不要紧张,像你这样的特异人士,国家一直都很关注,若是你们犯事,可不像普通人那样,公安力量对付不了,我也只是好奇,偷了你身上一些物件,以调查你的心‘性’和特异功能的来历,按理说,只要你不作‘jianian’犯科,我们是不应该惊扰到你们的。我原本看这几个丫头胡闹,也只是暗中提点帮助他们一下,本来不打算‘露’面的。我今天之所以找上‘门’,是为了一点‘私’人的事,我掏你包的时候,除了你的银行卡,我还翻出了这个。” 姬晓风的手腕一翻,凭空里又多出一张金光闪耀的卡片,成刚定睛一看,不是别的,正是当初在崖下检视那个死去的黑衣老头的时候,除了那块‘玉’佩,另外那张看不懂英文的金卡。觉得它很漂亮,一直舍不得丢,贴身放在兜里,都几乎将它给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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