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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齐王 (第2/2页)
的衣衫,大喊道:“表哥小心!” 此举大大的激怒了罗凯,早已杀红了眼的罗凯,手中的长剑顿时转向对准了身后的素挽,只是他还没发力,羽箭“咻”地飞出,直穿入他的心脏,他的身子猛地向后一挫,仿佛整个人都被钉在了车壁上,登时就没了性命。 他这一死,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包括素挽。 是,她是故意诱罗凯杀自己的,罗凯若是将长剑掷向罔戈润,齐王必定打掉那长剑相救。罔戈润死不了,罗凯没了武器,也未必会死。可若是罗凯要杀身旁的自己,齐王要救人,就必须杀了罗凯才行。如今,罗凯一死,死无对证,罗门要置罔家于死地,却已经是人尽皆知了。 罔晓情殷殷地哭着,声音婉转,“多谢齐王搭救。”她支撑着想要起来给齐王行礼,两条腿却挪不动。齐王只好走过去,眼见她肌肤半露,连忙解了身上的斗篷搭在了她的身上,这才又扶着她起来。 罔晓情梨花带雨,此时云鬓乱偏,却很是惹人怜爱。加上她步伐不稳,齐王只得扶着她一步步走向牛车。 那牛车上横了两具尸体,罔晓情见到后,脚一崴,不由自主地就将身子往齐王怀里又挪了挪,吓得不敢上去。 齐王道:“你既害怕,便骑马吧。”这里发生命案,他们当然不能把尸体扔下一走了之。他松开罔晓情,走向罔戈润,查了一下他的伤势,才道:“我们先送你哥哥去治伤,我再陪你们去审刑司说明情况。” 他这便不由分说地把罔戈润抬了起来,素挽已经在一旁打起车帘。齐王深深地看了素挽一眼,“姑娘倒是很沉着。”罔晓情那种表情才应该是女子应有的吧,而不是像她现在这样,居然主动帮着抬尸体。 素挽大概也意识到了,但只是面不改色道:“我自是吓着了。只是皮肤黑,看不出来。” “哦,原来如此。”齐王莞尔一笑。安置好罔戈润后,便坐到车前准备驾车。 “王爷?”罔晓情站在那壮实的白马前,并没有急于上马,“小女从未骑过马。只怕驾驭……” 话还没说完,齐王就已经呼哨一声,那马十分乖巧地将两只后蹄向前一躬,“我的马顺从得很,你只管扶着缰绳,它绝对不会甩你下去的。”他似乎并无他念,索性甩了一鞭,将那牛头牵了牵,往回转。 罔晓情见齐王并没有与自己共乘一骑的打算,只好朝他敛裙福了福,毕恭毕敬道:“多谢王爷体恤小女,是小女无状了。”她心里又失落又喜,喜的是,齐王是个正人君子,并没有打算借着“英雄救美”而讨她便宜,失落的是,似乎齐王对自己的兴趣,还不如对里头那个素挽的兴趣大。 “你怎么认出我是谁的?”齐王驾着车,却不忘扭转头问向车里。 素挽一怔,方才一时大意,才直呼起他状元爷来。她不徐不疾道:“状元爷的马是大通马中的珍稀品种,甚是彪悍,千金难求。听说是当年状元高中时桓宗钦赐的。是以一眼认出来。” “马固然稀有,但姑娘居然能够一眼就认出来,真是不简单。” 素挽总觉得他这话像是在试探自己似的,没好气道:“小女自幼长在吐蕃,别的没见过,马牛羊之类的牲畜还是见过很多的。” 她从前就对这个齐王烦得很,杀又舍不得,不杀又聒噪得很。是以看到他,通常都是把他当空气。没想到换了个身份再碰到他,还是一样令人生厌。一旁的罔晓情一直竖着耳朵听这边的对话,此时也忍不住插话道:“王爷相貌出众,年轻有为,束腰的正是云霞翟纹黄綾玉抱肚。”这云霞翟纹只有一、二品大员方能使用,而黄綾又只有李氏王族可用。朝堂之中,这般年轻帅气的掌权亲王,想来也就只有他一个。 罔晓情这番话答得恰到好处,既显出了她作为女子的细致聪慧,又自然而然地捧了一下他,齐王听着也不免很是舒服,多瞧了她一眼。罔晓情适时地垂下头去,更显得小女儿的娇羞。 可不知为何,齐王却觉得背后的女子更让他有点兴趣。反正回城的路很无聊,便找她聊聊好了。他刚要扭头说话,背后的女子像是知晓他想法似的,非常不合作地把车帘打了下来。齐王不由说道:“你守着两具尸体,就不怕?” “当然怕,但不这样,难道还要再吓一吓路人?”素挽觉得这个齐王真是烦人,回答起来,自然不是那么友好。 齐王在她那儿碰了个软钉子,便不好再自讨没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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