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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鳄鱼的眼泪【求追读】 (第1/2页)
此刻。 高台之上,两名官员瞬间出列。 一路小跑快速的来到王丁明等人身边,开始了身份的核实。 片刻之后。 两人详细检查完毕之后,对着高台之上的拱了拱手,大声道: “嫌犯,王丁明等人身份已验明正身!” “没有任何问题。” “好!!” 倪万财大喝一声,随即沉思了片刻,拿起手中准备好的关于王丁明等人所犯事情的折子,开口道: “主犯王丁明,洪武十八年,到登州府衙上任通判一职。” “从洪武十九年开始,与登州府贾商田有为,丁明,庄欢等人勾结。” “罪一、收受贿赂高达五百万俩白银。” “其期间利用职位之便,为田有为,丁明,庄欢,等人提供便利,欺压百姓,打压对手,为他们在登州府保驾护航。” “罪二、获利的同时,更是腐蚀身边登州府邸官员,张风,李天成,罗青,万鑫等人,将其拉入自己一方保护伞的阵营之中,其行为可谓是胆大包天,目无法纪。” “罪三、洪武二十四年之时,其子王云峰在登州府强抢民女,造成民女张蓝心不堪受辱,投河自尽,最后利用手中的职位,让其申冤无门,并找人将张蓝心父母殴打致残疾,直至今日卧病在床。” “罪四、纵容手下,亲属无恶不作,大肆敛财!” 说罢。 倪万财缓缓的闭上双眼,脑海之中不断浮现出过往的种种。 说实在的。 细数这王丁明的宗宗罪行,倪万财心中除了愤怒,更多的是恨! 不仅仅是对王丁明的,更有着对于他自己的恨。 他恨自己曾经的优柔寡断,恨自己曾经的软弱无能,没有破釜沉舟的勇气,不敢与之对抗,向其妥协才造就了王丁明等人的如此猖獗。 嘴上虽说着王丁明的罪行,其中又何尝没有他自己的呢? 要是当初他能够不计后果,没有优柔寡断、患得患失。 登州府这一块地方。 也就不会有着这么多的烂事。 曾经的张蓝心及其父母,也不会遭遇那等恶事。 王丁明有罪,作为州府的倪万财,又何尝没有? 他身为州府,虽没有参与其中,选择明哲保身,何尝不是其犯罪的帮凶?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行为更为可恨。 想到此处,倪万财抬起双手狠狠搓了搓自己僵硬的脸颊,低声喃喃告诫自己,让自己别在犯曾经犯过的错,别在让登州府百姓失望了。 同时心中也是一阵庆幸,自己这些年在别的事情上勤勤恳恳,没有半分懈怠。 以至于曾经的功绩,让朱允熥对他网开一面,没有处理他。 给了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留了他一命。 如若不然,倪万财知道现在的自己也就没机会再坐在这高堂之上。 而是会成为王丁明等人之中的一员。 原因无他,光一项渎职之罪,就足以让他陷入万劫不复。 “哎....” 沉思片刻,他一声长叹。 倪万财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双手握拳重重的锤着桌面,虎目一瞪怒声喝问道: “犯人王丁明,对所犯罪行可有异议?” 听闻自己被罗列出的种种罪行,王丁明没有半分的惊讶。 这些年自己干了那些事情,他自己心里有数。 “唉.....” 也是忍不住一声叹息。 王丁明抬头看了看高台,心中也是唏嘘不已。 何曾几时。 遥想自己从做官开始,前十余年一直勤勤恳恳,小心翼翼不敢有半分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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