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正义之师 (第1/1页)
今天依旧是炎热的日子,教室里门窗紧闭,却也不觉一丝闷热,想来也是开了空调。 最佳度数是二十六,虽然仍会有一群男生嚷着喊着太热,但老师并没有采纳他们的意见。 毕竟除过男生外,班里的女生们倒觉着这个温度刚刚合适,也最健康。 这可不是偏爱,说是天气的原因,不如说他们身体里流淌的血实在是太过炽热了。 男孩子真是种奇怪的生物。 在教室里抱怨着,却在没有任何遮阳的cao场上玩得不亦乐乎,就算是大汗淋漓也无所谓。 不信你听,远处cao场上正进行着一场激烈的篮球比赛,球在篮板上碰撞的声音不断传来。 尤其到了最后,胜利队伍那一声兴奋不已的呐喊,就算隔着窗户的阻挡还是那么震耳欲聋。 也许就是这把他们的魂勾了去。 大部分女生对此无动于衷,当然,这并不包括晨曦。 她罕见地穿着裙子,那是学校发放的校服套装。 要是一看到女生裙子下露出光滑的小腿,我想这群男生们就更加不能静心了。 但贵校确实太不解风情,那裙子的样式真是一言难尽。 短裙自然不可能,可这就连中规中矩的过膝裙也比不上,要是袜子短一些,还可以瞧见一点脚踝上的rou色。 要是袜子长了点,那可就真是悲剧了,她蓝色的长裙和白色的袜子正好连接了起来,无法让人浮想联翩。 不得不承认的是,晨曦分心了。 老师在黑板上含辛茹地教学,她却在下面想象流利地扣篮,实在是太不应该。 忽然间,一张小纸团被丢了过来,不偏不倚地砸在了晨曦的书本上面,她的注意力一下子被吸引了。 这是什么?难道…是那个传说中的情书? 天呐!我的脸已经烧起来了,没想到我们的晨曦仅仅入学一个月,就这么受同学们喜爱。 让我们来看看到底是什么吧! 她缓缓打开纸团,那东西已经被揉搓得不成样子,满是褶皱,但红色墨水还是特别显眼。 只见那上面写着六个大字,外加一个符号。 杀人犯的女儿! 几乎是在瞬间,她的怒气已经快到阀值。身体不受控制,双腿的动作在刺激下不如说是加强版的膝跳反射,让晨曦一下子站了起来。 由于太过用力,导致椅子和后面的桌子来了个亲密接触,发出一声巨响,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她孤零零的站着,环视着班上每一个同学。 最终,她并没有将怒气爆发出去,这剩下四十四个同学的眼神都像是无辜的,她实在找不到作案人。 亦或者,谁都是那个人。 “赵晨曦同学,你怎么了?”老师停下了手中的粉笔,问她道。 她将目光调向大约可以主持一切公正的老师,回想起自己这段时间来遭遇的不公,缓缓开口道: “老师,我想上厕所” 暑假还未结束时,晨曦经常跑到小区里玩,但孩子们并不愿意接近她。 于是,无聊的她被一处人声鼎沸的地方吸引了注意,那是一座乘凉古亭。 它不大不小,屋檐封顶为仿古样式,四根柱子作为支撑。 屋里摆放着石桌石凳,供人下棋饮茶作乐,现在已然满席,坐着手持蒲扇、风度翩翩的三人。 不是什么人都能坐主席位,它们三非同凡人,除过制定主要战略目标外,说话也有一定分量。 而次座的人却不如它们那般风雅了,大多手持一包瓜子议论纷纷,实在没有存在感的人还可以随地吐一泡痰。 今天,这群退了休以后的老头老太太们不再如往日里的八卦闲聊,一转攻势将矛头直指那个杀妻恶人:赵亮。 这个混蛋,竟不顾妻子照顾自己之恩情,狠心将其杀死,简直就是丧尽天良! 如果他还活着,必定将他骂个狗血喷头,最好能上街游行、血溅当场。 现在他已经畏罪自杀了,那这群正义之师怎可就此罢手?一定要以众人之力,细数他生前的罪恶,把他打进十八层地狱,死后也不得安宁! “这个人啊,先开始还装作一副好女婿的样子,对丈母娘一家啊,那是一个孝顺,谁知竟是个披着羊皮的狼,说不定是想套了近乎之后,暗中下毒手,好分割家产呢!”
“是啊,看他混得人模狗样的,指不定以前还是干过什么非法生意,贩毒啊、拐卖小孩,要不然一个穷小子哪来这么多钱买房买车?” “就是就是,以前总听晓霞妹子说,她丈夫对她有多么多么好,对女儿又有多么多么好,哎呀,这母女俩估计背地没少挨毒打威胁,不然怎能说这些违心的话呢?” 没错,一个人只要犯了错误,那他的童年、青年、中年、老年、经历和做过的事连带着它本身的存在都是错误且邪恶的。 谁知道,当大家聊得正火热时,突然冲出一女孩大声吼道:“我不许你们说我爸爸坏话!” 有人认了出来,知她就是那恶人的女儿。 人们本想让她看清现实,她的爸爸成了杀人犯,本就是大家有目共睹的真相,不容得一丝反驳。 哪里想得到,这小女子却是倔强得很,就是不承认爸爸是坏人的真相,还帮着她洗白。 哎…没想到,这么小的孩子,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当起了坏人的帮凶。 后来有传言说,当初就是她帮着凶手一起弑母呢! 这种事,简直叫人不敢想象。 她竟是这种人,当初不让自家孩子跟她玩耍,果然没出错。 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不仅传遍了整个小区,也传到了学校。 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去惩治罪犯以及那个帮凶,或一个小小的眼神,或一句攻击性的语言。 虽然微不足道,但正所谓万众一心、其利断金,就是这么个道理。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特别是在科技发达的今天。 充满正义感固然是件好事,但我原以为只有法官才有资格审判罪恶。 在今天看来,显然是我太无知了些。 看啊,它们自诩为制定规则与标准的神,手持由二十四个字母组成的法槌高高在上,看起来多么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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