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男无限快乐巡_第二章 行动的尸体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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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行动的尸体 (第2/2页)

张脸上找到,这么说来是自己顶替了身体的原主人然后融合了。

    “哦豁老哥,看来你运气不咋地啊,一家人除了自己全部变僵尸了。”回忆起那两只丧尸的造型,看样子是这具身体的亲人大概率全死光了,死在了李榕毅手上。

    不过自己也算是做好事吧,李榕毅开始自我心理安慰。

    照片的背面写着“哈丁”,应该是家族姓氏,结合在之前房间里发现的信件,原主的名字应该是“韦斯利·哈丁”,李榕毅自作主张地把自己的英文名加在了开头,变成了“乔纳森·韦斯利·哈丁”,他准备把这个名字当做在这个世界活动的名字。

    李榕毅还在收拾步枪子弹的时候发现这把肯塔基步枪使用的子弹居然是米尼弹,再结合这把枪看上去年纪很大了,推测出这个世界可能已经出现了金属定装弹甚至无烟火药,等自己找到幸存者说不定就能搞一把换弹快一点的枪玩玩了,开枪十秒钟装弹三分钟可太难受了。

    目前来看他短时间只能开7枪就得换子弹了,柯尔特手枪六颗子弹,肯塔基步枪一颗子弹。

    最后在房子旁边的小屋子里找到了一把还没有生锈的斧头,看上去应该经常使用所以保养的还不错。

    再进房子找了些衣服穿了起来,他准备离开这个没有任何价值的地方,去试试能不能找到一些幸存者。

    “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李榕毅走着走着就开始无聊地哼起了歌,完全搞不清楚东西南北的他只能找到一条明显是人工修建的土路顺着路走到底。

    “听说过没走过两万五千里~”一路上的丧尸不算多,他拿斧头就能解决掉,在他快把崔老师的歌单都唱完了的时候终于听到了远处的枪声。

    “我运气还蛮好的嘛,不过这声音听上去怕是有八百米远了,得快一点万一人狗带了就又得走下去了。”

    李榕毅撒起脚丫子就开始狂奔,身后飞扬的尘土从高空看上去像是一条土黄色的巨龙,而李榕毅就是龙头。

    不一会儿李榕毅就接近了枪声的发生地,远远地就看到了两个堪称奇装异服的家伙正在对一处建筑群中的丧尸进行围剿,他们手中的武器也让李榕毅精神一振。

    杠杆步枪,金属定装弹!而且根据能一发就击毙丧尸的威力来看绝对不是亨利杠杆步枪那种疲软无力的初代杠杆步枪。

    看着他们手中的步枪,李榕毅对时间有了大概的把握,应该是在1870-1900年之间,地区也确定了,这里肯定是鹰酱,别的国家几乎没有引进过杠杆步枪。

    说实话知道这里是鹰酱他反而松了一口气,经常在世界各地打拳赛,他除了中文就英语说的最好,当然了,大部分的英文粗口他是在一个叫洛圣都的地方学的。

    “你好啊朋友,请问你们知道哪儿有避难的地方吗?”李榕毅兴致冲冲地冲了上去,一见面就用斧头劈翻了俩听到他打招呼声转过头来的丧尸。

    那两个穿着怪异的人看到李榕毅的第一时间愣了一下,一是他们平时也没见过这么魁梧的男人,二是这个男人的打扮感觉比他们还奇怪。

    李榕毅对于19世纪的鹰酱审美一无所知,再加上庞大的体格,所以衣服也是能把身子往里面套就可以了。

    怎么说呢,一顶灰扑扑的牛仔帽,牛仔帽的帽檐破破烂烂的,裤子的裤腿只到小腿肚,不是因为牛子裤裤脚有问题而是因为这裤子实在太短了,上身披了一件防尘大衣但是里面啥都没穿,啥都没穿的同时为了看上去正式一点还打了个领带,让看上去本就有点变态的装束变的超级变态。

    其中一个把自己脸抹得五颜六色似乎是作为迷彩的女人张了张嘴,忍不住疑惑:

    “你是这里的居民?当时瘟疫爆发撤退的时候你没跟着一起走?”

    “啊这,我防止那些家伙咬我我就把自己锁在了屋子里,并没有收到什么撤退的消息。”

    那个女人用诧异的眼光上上下下看了个遍,才收回眼神把一只靠近了她的丧尸打爆了脑袋。

    “以你的体格确实能在这场瘟疫的内圈活下来,那你现在来找我们干什么?”

    女人的话语中并没有不近人情,但有着提防,在她看来在混乱中能引起更大混乱的东西就是人类自己,到现在还有些猎魔人会内部自相残杀。

    “那啥,家里的屯粮吃光了,只能出来找了。”

    女人眼中的提防消散了很多,取而代之的是看傻子的眼神。这个男人把屯粮都吃完了然后拿着两把老古董跑出来找机遇和送死没什么区别,能活着走到他们面前运气也是够好的。

    但是幸运女神不会永远眷顾一个人,他们今天把这个家伙带回去应该能让他捡回一条小命。

    随后李榕毅的表现让她确定了这个男人不怎么聪明的想法,考虑到他们已经开枪了,李榕毅也忍不住掏出自己手中的古董准备开两枪玩玩。

    但是也不知道放时间久了出问题的是火帽还是纸壳弹内的黑火药,转轮手枪打了六枪才射出去两颗圆形弹丸而且老式双动式左轮要重复扣动击锤再扣扳机的cao作,让他感觉这是他用过的用户体验最差的一把枪。

    毕竟“之前”一直在用能量武器,除了换电池就只需要瞄准和预估提前量,完全不用考虑风速和子弹下坠,更不需要开一枪扣一下击锤。

    而且明显这把枪年纪很大了,没校过枪的情况下弹丸完全是在乱飞,不过圆形弹丸的停止力确实比较强,瞄准了丧尸脑袋的两枪一枪打在了胳膊上把丧尸的胳膊扯了下来,另一枪命中肩膀把丧尸拽到了地面上。

    不过好在肯塔基步枪的火药保存的比较好,当时的这把枪肯定属于比较精良的一批,不然也不会用来给人收藏,精准命中了丧尸眉心让丧尸群成功减员。

    看了看手中和废物没什么区别的柯尔特,李榕毅气愤地用手枪握把痛击靠近了他的丧尸,成功地让柯尔特拿到了两个人头……虽然这击杀和子弹没一点关系。

    丧尸听到了枪声越聚越多,再加上只要看到你就跑得飞快,很快上弹速度就跟不上僵尸的数量,那两个奇怪的家伙开始且战且退打游击。

    “别丢下他,我能感觉到他在这场救赎中很重要。”发声的是一旁一直沉默的男子,他头上带着个人头骨面具,看样子很可能是真的人头骨做的,身上披着乌鸦羽毛大衣,整个人的气质像是多弗朗明哥他弟弟罗西南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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