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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发现我这本书犯的禁忌不少啊 (第2/2页)
逐渐对作品失去兴趣。 关于这一点,我让锐雯作为英灵出场就是个败笔(从网文的意义上来说),因为《英雄联盟》太有名了,锐雯也是个知名度很高的英雄,以至于很多人对她的实力都有定见了,而在这一点上,fate系列里的英灵也是如此。于是,我这种写法就得罪了一批《英雄联盟》的粉丝和一批fate系列的粉丝…… 总而言之,如果你是一名作者,那么在引用其他作品里的人物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别走我的老路。 网文禁忌之七:恶搞 恶搞这一元素,如果孤立去看,其实它本身谈不上好坏,而一定要给个评价的话,它应该是偏正面的,因为它往往代表着有趣、搞笑,属于大众喜闻乐见的东西。 然而,如果结合到小说的整体中,恶搞却在大多数时候,都会成为仆街元素,这是因为它与作品整体的风格、与其它的元素并不协调。 网络小说的核心是YY,并且是在具有深度代入感,让读者具有身临其境感觉的YY,因此,它整体上应该追求真实感,哪怕它讲述的是完全虚构、飞天遁地的神怪故事,也需要尽力让读者阅读时觉得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 而恶搞一般是通过夸张的、不协调的方式体现笑点,它的存在,就会直接破坏小说的真实感,将沉浸于故事之中的读者驱赶出来,并进而使读者意识到这一切都是假的、虚幻的。 显而易见,这样的恶搞出现越多,对整体的破坏也就越大,作品的成绩也越发没有保障。 当然,如果作品整体就是走恶搞路线,那是另当别论。只不过,这类题材的作品一般比较难写,更难以写长,依旧不会是网络小说的主流。 PS:这段完全是原话,一字未改。 网文禁忌之八:恶趣味 恶趣味看起来与恶搞相似,但实际上两者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相比恶搞,恶趣味更偏重于满足作者自己的某种特殊愿望,比如说我笔下的主角雷利,这是我想写的一个角色,我在动笔的时候就知道他不会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但还是写了。这一点嘛,请参考禁忌五,如果你是一个想靠网文赚生活费的作者,那还是尽量避免这种桥段吧。事实上,我觉得雷利这个角色在网文中更适合扮演大BOSS或者主角师傅之类的人物,而不是主角。 网文禁忌之九:不抛弃,不放弃 不抛弃、不放弃”在现实中是一句正面的励志用语,一般用于各类救援场合。然而,在网络小说的写作中,它却是一个典型的仆街元素,因为在很多时候,作者是需要学会抛弃,学会放弃的。 很多灵光一现的题材创意,或是精心设计的剧情桥段、人物形象,作者本人极为喜欢,但它们却不能迎合市场大众的阅读需求,甚至反而是读者所厌恶的元素,这种时候,我们就得忍痛割爱,将这些创意抛在脑后。 而有些时候,这些创意本身是好的,是能迎合市场的,但它们与作品主体相冲突,很难融入作品中,这时,我们也同样需要硬着心肠舍弃它们,哪怕自己是多么的喜欢,哪怕已经为它们耗费了大量的心血。 显然,我又中枪了。这本书纯粹是在写我自己喜欢的东西,以及我认为合理、合逻辑的东西。还是那句话,如果你想靠网文赚点生活费,千万别学我。 网文禁忌之十:突破道德底线 这一点,简单来说,就是不要找骂。举个例子,马航班机失踪,或许有人会想,它不会是穿越了吧?如果有作者以此为题材,写这架飞机穿越,机上人员在异时空拼搏奋斗,最后建设起了一个强大的国家,那这部小说会有什么样的成绩呢? 很显然,它一定会在铺天盖地的骂声中惨淡收场。因为这突破了读者的道德底线,绝大多数的读者,都会对那些乘客表示同情,并且会带着情绪抵制作品,至少,也会在周围的舆论中,一起进行抵制。 同样的,如果有作者想不开,去写主角带着日本鬼子屠村之类的剧情,那作品离死也就不远了。别说中国读者了,就连日本网友都要对你竖中指。 至于我嘛,虽然没写什么突破道德底线的情节,但我笔下的主角……应该说他的三观已经超越了人类吧,我自己都不认为他还算是人了。当然,我肯定不会写那种突破道德底线的剧情,但那是从情节上来设置的,雷利的道是创造而不是毁灭,他的目标是成为创世者而不是大魔王,所以他不会做那种事,原因是那样做不符合他的利益,而不是他下不了那个手。 综上所述,我这本书犯了四个禁忌(禁忌二、禁忌六、禁忌八、禁忌九),打了两个擦边球(禁忌一、禁忌十),不扑街就真的不合理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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