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新的眷族 (第2/2页)
狗头人们被怒斥声吓得齐齐趴在地上,但仍然吐着舌头仰着头,用讨好的笑容看着隆恩。 隆恩开始有些后悔了,这狗头人太奇葩了,好像也没比哥布林好到哪去。 “汪!真龙大人!汪汪!您的仆人汪!金脚来晚了汪!祈求您宽恕!” 一只高大(相对于其它狗头人而言)的金鳞狗头人在一群狗头人的簇拥下趴在了隆恩面前。 “咳,”隆恩没想到真这么顺利,自己虎躯一震小弟直接纳头就拜,回过神,立马高傲威严地扬起头颅,“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我隆恩的眷族了,现在,站起来,向我汇报你们的情况。” 忍受着令人烦躁的汪汪声,隆恩从这个叫金脚的狗头人首领那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 总共一千多个狗头人,都生活在二十多米至五十米深的地下,它们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农业和养殖业设施,完全可以做到自给自足。 众多的狗头人中,有一百多個狗头人战士,虽然矮小,但它们肌rou壮硕力量强大,并且足够聪明狡诈,实力大概相当于人类一二级骑士。 同时,这个部落还诞生了十四个狗头人术士,最强的一个能使用三环法术,对于一个只有千余人的狗头人部落来说,这简直可以算是一个奇迹。
通常来说,上千人中可能诞生一个施法者,在这群狗头人中,这个比例直接翻了十几倍。 隆恩对这群狗头人眷族非常满意,当场下令让它们暂时停止挖矿,先挖掘出一条直通哥布林聚落的地道。 隆恩想过直接把哥布林们搬过来,但这边没有适合的洞xue可以当龙巢,所以还是暂时先住在那边吧。 接受了狗头人几个头领的狂热赞美和效忠后,隆恩就返回了龙巢。 看书看到了半夜,就有狗头人寻着隆恩的气味爬进了山洞,恭敬地汇报地道已经挖通了。 被“汪汪”声搞得看不下书的隆恩在听到“将宝石都送了过来”之后眼睛一亮,决定不再追究狗头人吵得自己心烦意乱的事。 大袋大袋的宝石被穿着粗劣铁甲的狗头人战士搬进了隆恩的巢xue。 它们搬运着部落几百年来辛苦挖掘的宝石和稀有金属,但脸上都是兴奋的笑容,仿佛能为真龙献上部落的积蓄是它们的荣幸。 吩咐狗头人战士将他们的首领叫来后,隆恩就迫不及待地将几袋宝石都倒在了金币上。 “哗啦啦~” 宝石与金币碰撞的声音让隆恩全身一颤,舒爽得像要灵魂升天。 狗头人挖掘的这些宝石虽然个头不大品质不好,但胜在量多啊! 隆恩直接抓起一把闪亮的宝石,也不管是什么品质什么种类,通通塞进嘴里。 有钱龙的生活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 这也是真龙愿意收狗头人为眷族的原因之一——能白嫖大堆的宝石或黄金。 很快,躺在金币和各种宝石上的隆恩见到了一个蓝色鳞片的狗头人首领。 “嗯?怎么不是金脚?” 狗头人首领一顿解释,隆恩才知道,这群狗头人认为,追随了隆恩就只有鳞片颜色最接近隆恩的狗头人才能当首领。 于是金脚退居二线,这只实力不错的蓝鳞狗头人蓝耳朵被推举为了新的首领。 狗头人换不换首领对隆恩来说没多大区别,但他的确看蓝色更顺眼一点,这群堪比舔狗的小弟的确很会让龙心情愉悦。 如果它们没长嘴巴就更好了。 “过来,我有事情需要你们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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