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克苏鲁世界成神_第二十四章神格系统化的猜想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二十四章神格系统化的猜想 (第1/2页)

    叶枫想到这里,恨不得现在就开始试试。

    神格里也有关于灵魂切割的方法,但是撕裂灵魂会很痛,现在这里人又太多了。

    而且画皮怪案子还在继续调查,他只能等晚上再说。

    远处

    一个身材姣好的美女,拿着望远镜探查着叶枫一行人,时不时皱眉。

    “牛哥哥,叶枫他们这是在查案吧,是我们的人做的吗?”

    小白兔娇声问道。

    狂牛慵懒的躺在房顶喝着果汁,头上还顶了个遮阳伞,听到小白兔这么说,他果断的摇了摇头。

    “我们跟杨勇有商议过,他允许我们小丑帮在这里发展,虽然不许闹出人命,但是对我们来说已经算是比较好的生存环境了。”

    “小丑皇不会同意有人破坏这份默契!”

    狂牛扫了眼小白兔,瓮声瓮气的说道。

    “所以真的有过江龙来我们地盘闹事?”

    小白兔也盘腿坐在狂牛旁边,但是因为躺椅就一把,她只能坐在地上,细细的沙砾蹭着她的丝袜,疼的她眉头紧皱,噘着嘴问道。

    下一刻,房顶上的灰尘沙砾就被她吸收入体内。

    “嗝”

    她赶紧捂住嘴。

    “不论是谁,敢来我们这里搞事,我们小丑帮绝不背锅!”

    “叶枫这边,机会很快就要来了,到时候你看我信号出手!”

    狂牛赤裸着上身,一身健壮的肌rou,嘴里喝着饮料,一副尽在掌控中的态度说道。

    “可是……丑皇已经对我们的进度很不满了。”

    小白兔给狂牛捶腿,怯怯的说。

    “我心里已经有计划了!”

    狂牛说完,闭上眼睛,眼底闪过一丝精芒。

    而在他们身后。

    一身金装的天龙也带着剩下的所有十二生肖,等着在后面收拾残局。

    另一边。

    “杨勇大人,那没我什么事,我就先回去了……”

    王宁双手插兜说道。

    叶枫看着辞行的王宁,有些犹豫,他总觉得哪里不对,但是又说不上来。

    “案子还没查完,你作为证人,需要协助我们治安队,一直到破案为止,所以恐怕你还要跟我们一段时间。”

    杨勇语气温柔,但是不留余地的说道。

    他的话逻辑清晰,有条有理,王宁没有拒绝的理由。

    眼看王宁不说话,几人又踏上了去警察局的路程。

    云芝园门口现在非常热闹,许多人都被七号楼的爆炸吸引过来,又被警察拦在外面。

    门口周围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水泄不通。

    “杨治安官,七号楼发生了什么!”

    “你们警队怎么解释发生的事,如果坠落物品,砸到群众怎么办!”

    “我有朋友就在七号楼,好几天联系不上他了……”

    七号楼高层发生了爆炸,住在附近的人得到消息,联系住在七号楼的朋友

    才发现根本联系不上,大家都知道出大事了!

    杨勇也不搭理这些人,带着三人径直走出人群,也没人敢拦着治安队,纷纷让开。

    “我坐柠儿的车,你们两个坐出租车吧,去JA警局集合。”

    杨清柠去取车,杨勇对着两人说道。

    “叶枫,你经历这些事比较少,可能不知道,遇到这种记者很多,还在探案的时候,一定要甩开他们,不能和他们纠缠,不然就会浪费大量的时间。”

    “群众应该知道真相,但是也要我们查清楚,才能在后续说清楚事情经过!”

    杨勇看杨叶枫有点不解,语重心长道。

    “对了,警察局在正义教会旁边。”

    杨勇嘱咐道。

    “队长,别的我都懂,但是我怕我保护不好王宁啊,要不你跟着王宁,我保护清柠!”

    叶枫嬉皮笑脸的说道。

    “想都别想!”

    杨勇感觉有些头晕,血压飙升。

    两分钟左右,杨清柠开着那量帅气的粉色小跑车过来,杨勇坐上跑车,杨清柠对着叶枫挥挥手,两人一溜烟消失不见。

    见此,叶枫有些无奈。

    他只能带着王宁,找了一辆出租车坐上去。

    两人才上车坐好。

    “治安官大人,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啊。”

    司机就迫不及待的发问。

    “去JA警察局,我们查清楚案子,自然会告知民众所有的案件经过,在这之前,不要随意打探案件,不然会被怀疑为嫌疑人!”

    “知道的越少,就越安全”

    “懂吗,老登。”

    叶枫也怕麻烦,冷着脸严厉训斥道。

    司机信息没得到,碰了一鼻子灰。

    他悻悻一笑,驾车进入车流,直奔JA警察局。

    王宁自从想走,被杨勇拒绝后,就低着头沉默不语,只是跟着行动。

    在车上,叶枫串联着整个案子他获得的信息,也认为只要找到张三,基本上就可以结案。

    “别怕,抓到张三,一切就水落石出了,而且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