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沟中的军阀_第三九六章 在扯淡中度过的民国三十二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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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九六章 在扯淡中度过的民国三十二年 (第4/4页)

向中国施压,要求中国满足他们的军购。

    结果被吓得说不出话的中国谈判代表们不得不硬着头皮招架,不得不和英美德展开艰难的谈判,条件也一再降低。

    看到中国谈判代表如此配合,英美德等国的谈判代表深感满意,认为距离达成目的不远了。

    看到双方的谈判代表“如此配合”,李斌也高兴,至少最重要的时间已经争取到了,剩下的就是加快战斗力的形成。

    无论双方的谈判代表达成了怎样的协议,签订了怎样的条约,都不具备法律效益,因为中国的谈判代表都只有谈判权,而没有签字权。也就是说,哪怕中国的谈判代表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了,中国方面也完全可以不履行条约上的任何条款。

    至于英美德等国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就不关中国方面什么事情了。

    而事实上英美德等国还真没意识到这点,因为他们的谈判代表想当然地认为中国的谈判代表是全权谈判代表,只要在条约上签了字,那就有绝对的法律效力。

    说起来这都要归功于中国一直以来的软弱。哪怕是外国人签订的有关中国的条约,中国都会承认。

    这其中最著名的例子就是《中葡里斯本草约》(或称《中葡会议草约》)。

    自澳门总督亚马留在西历一八四六年四月上任后,葡萄牙已对澳门地区推行一系列殖民统治政策,并拒绝向清政/府缴纳地租银。当时的葡萄牙人已在澳门居住、进行贸易、通过澳门议事会和澳门总督对澳门进行管理。而在一八六四年(清同治三年),葡萄牙没有成功取得《中葡和好贸易条约》的互换文件,结果该条约不能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让葡萄牙正式占据澳门。虽然占据澳门的计划告吹了,但葡萄牙仍等待机会正式占据中国的土地。直至一八八六年(光绪十二年),葡萄牙与英国代表就**缉私征税的合作与清政/府谈判。

    一八八七年(清光绪十三年),在清政/府担任海关总税务司的北爱尔兰人罗伯特·赫德指示金登干(JamesDuncanCampbell)前往里斯本,与曾任澳门总督的葡萄牙代表罗沙(TomásdeSousaRosa)和葡萄牙外长巴罗果美(HenriquedeBarrosGomes)举行会议,并于三月二十六日草签了《中葡里斯本草约》。

    从这里可以看出,签订这份条约的双方根本就不能代表中国清政/府,只是列强相互之间的利益交易。而那时候的清政/府对此条约并不知情。这份条约自然也不具备完全的法律效力,是完完全全的出卖中国国家利益的卖国条约。

    这份条约有四款主要内容。

    定准在中国北京即议互换修好通商条约,此约内亦有一体均沾之条。

    定准由中国坚准,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与葡国治理他处无异。

    定准由葡国坚允,若未经中国首肯,则葡国永不得将澳地让与他国。

    定准由葡国坚允,洋药税征事宜应如何会同各节,凡英国在香港施办之件,则葡国在澳类推办理。

    可偏偏世界上就有这样鬼的事情发生。

    因《中葡里斯本草约》订明双方“定准在中国北京即议互换修好通商条约”。结果于同年十二月一日,清政/府与葡萄牙代表终于在北京正式签署《中葡和好通商条约》,承认了葡萄牙有权“永驻管理澳门”。

    也就是说,葡萄牙在英国的帮助下,在没有得到中国清政/府认可的情况下签订了这份条约,从而正式窃据了澳门,也获得了列强在华的特权。

    双方就这样一直谈判到民国二十二年的九月末。

    在双方达成的条款上,中国方面几乎答应了英美德等国要求的四分之三的采购量,而在总价上,也只是收取了总成本价的六倍。

    总所周知,军/火贸易是十分赚钱的。

    也许一支成本价才十美元的步枪,会被卖到一百美元,而越是高科技的军/火,那价格更高。

    当下中国复兴军的武器装备也是高科技的军/火,那价格自然应该更高。

    偏偏中国的谈判代表大多都是软骨头,少部分虽然骨头硬,但对中国/军队当下装备的各型武器装备缺乏必要的了解,让英美德等国的谈判代表一阵忽悠,有了一个错误的认识——中国/军队的各型武器装备,英美德等国也是迟早就有的,也不过是晚个两三年罢了;现在就将这些武器装备卖出去,还能赚英美德等国一大笔钱。

    而在价格上,没怎么接触武器买卖的中国谈判代表以前只听说过军/火贸易是暴利,价格往往是以十倍计算。因此最初给出的报价是英美德等国购买的所有武器装备总成本价的十倍。

    结果当即招来英美德等国谈判代表的一顿臭骂,中国的谈判代表当即就萎了,只好降价,最后才降到了六倍。

    既然谈好了,那交付一下定金也没什么吧。

    结果英美德等国的谈判代表表示目前本国的大量钱财都被用于战争,没办法支付大笔的定金,因此希望中国方面暂时垫付。

    得,中国谈判代表当即怒了——尼玛,你们已经占了大便宜了,居然还想要我们垫付定金?门都没有!

    双方的谈判代表又开始了争吵。

    最终双方的谈判代表达成协议,之前的采购量和采购价还是老样子,但英美德等国首批付款必须是定金的一半,而中国方面在接到定金后才开始生产,英美德等国每支付一笔钱,中国就生产一批武器装备,等生产量达到一定规模后,才交付英美德等国。

    双方约定,首批交付时间就在民国三十三年(西历一九四四年)二月八日,中国农历的元宵节这天。

    而拿到这份军购条约的李斌则是冷笑不止,在心里默念:“看来中国人的脊梁还是没有真正硬起来。”

    李斌对这份军购条约的答复是让我想想看。

    而英美德等国则认为,既然中国的谈判代表已经签字盖章了,那这份条约自然已经具备了法律效益,于是很爽快地将钱打到了指定账户上。

    这一失误弄得双方后来大打口水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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