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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悔过亦是承诺 (第2/2页)
的孩子来问我要五毛钱买支铅笔的时候甩他一巴掌问你要去。我要让你像别的女人一样。不,应该比别的女人活得更美丽。每个月都有新衣服。特别是鞋子。咱以后一个月要买两双! 小夕,相信我。这只是时间的问题。有些东西并不能在短时间内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我说我要努力我要上进我要做个有钱人。然后第二天我就开着宝马去接你。对你说,老婆。上什么班啊。兜风去!这不行!这绝对是幻想!这绝对是意yin!如果一年后我的工资还不超过两千块。行,我自己拍屁股走人。用不着你拿着鸡毛毯子赶。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不能只是除了爱她以外什么都不能给她。这我知道。我以后的工资都会给五百给你。两百你帮我存着。还剩三百你爱怎么摆弄。就随你吧。我现在最害怕的并不是以后我不能飞黄腾达,而是当我已经飞黄腾达的时候你已经不在我身边了。 还有那个那个,的确是我的错。我没有顾及到你的感受。我不应该把我的快乐建立在你的痛苦之上。事实上我也并不快乐。因为你不快乐。我本以为这样能让你更爱我更离不开我知道我的强大。男人总喜欢在自己女人面前展示自己的强大。我也不例外。我本以为这样你会佩服我。会夸奖我。但是我错了。这是个严重的错误。是一个思想的误区。必须更正!我以后绝对不这样了。给我一百个胆子。借我一万个熊心我都不敢了。还有最后这个最最严重的事。我不想再提。我一提到我就后怕。也正因为这件事我都不敢给你打电话不敢跟你说话。我甚至想到了种种种种我们分手的情景。想到我眼睛都红了。所以这事以后我们再也不提了好吗。任何人都不希望别人揭开他的伤疤然后问他知道疼了吧知道错了吧。其实即使你不说他也不会忘记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惨痛的教训。他已经铭记于心了。如果你有一天发现我以上所说的这些我都没有做到的话。你走吧,我不拦你。一句挽留的话都不会有。因为与其让你委屈地牵着我的手还不如放手让你去追寻你自己想要的生活。追寻另一个你觉得能让你更快乐的伴侣。 我知道你是爱我的,你如果不爱我就不会千山万水跑到南丹去找我。你如果不爱我就不会为了我一句话而哭泣。你如果不爱我就不会因为我要买的衣服不合你品位而生气。你不爱我就不会在我身上连五毛钱都没有的时候仍旧跟随在我身边。你不爱我就不会在我饿着肚子的时候把螺丝粉分我一半。你不爱我就不会想着我念着我。时不时打电话给我。你不爱我的话绝对不会让我牵着你的手不会让我这样抱着你。你不爱我的话```````` `我知道我也是爱你的。我不爱你的话就不会放弃原有稳定的生活离开mama离开我的兄弟朋友跟你来到这陌生的柳州。我不爱你的话不会在找工作的时候把我们最后的钱都给你买了生活用品。我不爱你的话就不会在你哭泣的时候哄着你。我不爱你的话就不会在你说累了的时候背着你。我不爱你的话就不会因为这样那样去跟别人打架。我犯不着冒这个险。我知道这是一个法制社会。杀死人是会坐牢的。但这是一种无以名状的感觉。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我还是做了。没有谁指使我我也没想过要这样。只是因为我爱你。不容许你受到半点伤害。即使拼上自己的性命。 爱一个人的时候是会失去原有的冷静和理智的。如果我不爱你不会因为你说了一句不舒服从柳北跑到西环帮你买药。我知道这痛痛不死你。我不去你也会好。但我还是要去。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去。但我必须要去。 如果我不爱你,我完全可以不必担心我们的未来。但我还是在计划着我们的未来。我想我们以后会结婚。会有我们的孩子。会住漂亮的房子。会有自己的美发沙龙。我会为你带上你说的那个几克拉来着的戒指。会有的。都会有的。相信我。你说那个买卫生巾给女孩的男孩狠浪漫,我也有买过。而且不止一次。这证明了什么。我也狠浪漫的。不是吗?我内衣内裤都买过,我比那哥们浪漫得多了去了。 因为我爱你,所以我不免有点自卑。因为你赚得比我多。所以我自卑。因为我现在除了爱你暂时不能给点你别的东西。这一年多来我在柳州生活得并不如意。我到处换工作。只是在寻求更好的发展。因为这些我失去了狠多东西。比如稳定的工资。但比起这些我相信我得到的更多。我现在的吹风造型不会比你们店里的师傅差。我现在对于烫染的理解不会低于你们店的烫染师。因为我爱你,所以你生气后对于你把枕头拿到床尾去睡然后再奋力踢开被子的行为才会不厌其烦地为你盖上再盖上。 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我用你的钱的时候是不开心的。但我不用你会更不开心。就像买那条牛崽裤一样。我知道爱情不是等价交换。不是这些物质的东西。但我还是希望我能够给你。也希望你能因为我给你的这些而感觉骄傲而自豪。看啊,我老公多厉害啊。这是我老公买的。 小夕,你要等着我。等着你的几克拉。等着那个我所幻想的长着卷毛的大眼睛大嘴巴皮肤黝黑的小子。等着我们的大房子。等着我们的大大大的席梦思。等着天城梦都美发连锁机构。等着我给你的高跟鞋。等着我给你的漂亮的衣服。在他们没有到来之前就站在我身边。别离开。先闭上眼睛。再睁开眼睛。梦想都会实现。我就是那个魔术师。我充满神奇气息的双手将为你营造一个童话般的世界。那就是天城。我就是天城。 在小夕看完这封长信后,也就默默地原谅了我。跑来把钱给我。是的,我刚给她500块没多久她就又拿回来给我了。因为我要去参加阿靓的婚礼。带上她。我们一起回去。 我和小夕刚毕业的时候没什么钱在身上。那时候小夕经常穿我的裤子和衣服去上班。我也不太明白。为什么她就敢这样就穿着出去了。我那时候嫌弃她不会穿衣服。不会打扮自己。于是擅自主张给她买了衣服鞋子。可是她说我浪费钱。她就喜欢吃。所以我们偶尔下班后会去吃十几块钱的烧烤。 2010年,11月。天慢慢变凉了。我穿着去年舍不得给自己买衣服的小夕给我买的皮衣,今年她给我买的裤子。感觉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温暖与幸福。 我一直对于她念念不忘,难以释怀。也许也正因为她陪我走过了我明明暗暗的青春,陪我走过了一段暗无天日的时光。在那段时光里。她牵着我的手,拥抱我,温暖我。从未放弃我。一直给我鼓励。让我奋发。让我前进。让我对未来充满期待。 持续更新中,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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