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争霸_开创先河龙江级舰队航母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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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创先河龙江级舰队航母 (第2/3页)

新式穿甲弹问世,那么在能预见的未来,即便是牺牲速度强化防护的战列舰,也绝对抗不住新式穿甲弹。

    既然装甲无用,战列舰还能干嘛?

    换种方式来说,在装甲无用的情况下,需要担心舰载机在性能得到提升后,还无法对战列舰构成威胁?

    当然,这份报告给出的结论,等于是对战列舰判了死刑。

    这样一来,帝国海军需要考虑的,其实是找到一种能替代战列舰,在未来称霸海洋战场的主力舰。

    挑来选去,航母是唯一选择。

    其实,几乎在同一时期,西方海军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只可惜,因为没有发现航母的巨大价值,或者说在怀疑航母的潜力,所以包括最先发展航母的布兰皇家海军,都没立即放弃战列舰。

    当时,几乎所有西方海军都在想法“拯救”战列舰。

    最有代表性的就是纽兰海军。

    进入条约时代之后,纽兰海军率先提出“重点防护”的概念,还率先在条约型战列舰上进行实践,试图通过这种取巧手段来延续战列舰的寿命,让战列舰继续在未来的海洋战场上纵横驰骋。

    从战列舰的角度看,重点防护理论的价值确实非同一般。

    可问题是,就算按重点防护理论进行设计,也没办法改变装甲防护顶不住新式穿甲弹的尴尬事实。要知道,哪怕是纽兰海军建造的最强大的战列舰,同样无法挡住自身十六英寸主炮发射的超重型穿甲弹。

    兵棋推演,以及这份评估报告给出的结论,直接促成帝国海军放弃战列舰,把赌注全押到航母上。

    在“华城限制海军军备谈判”召开前,帝国海军已经完成了对航母的初期研究。

    其实,最多能说搞清楚了使用航母的战术。

    简单的说,一艘具备作战能力的航母必须具备的能力是:在一个持续三十分钟的出动周期内,至少得放出三十架舰载机,其中二十架执行攻击任务,得挂上炸弹或者鱼雷;在最高强度的进攻行动中,至少能连续发起三次攻击,至少能够搭载与运作九十架舰载机。在回收阶段需要做到,在最长四十五分钟的周期之内,完成对一个攻击机群,总共三十架舰载机的回收工作。

    在此之后,帝国海军多次修改了战术指标。

    比如,把三个攻击波次减为两个,只不过要求持续保持不少于四架的战斗机在舰队上空执行防空巡逻任务。

    只不过不管怎么变,大体都一样。

    当然,帝国海军也对续航力、持续作战能力等性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正是如此,几家舰船设计院在海军支持下,对航母的吨位与尺寸做了估计,而且给出的结论相差不大。

    关键就是,在25000吨的标准排水量内,肯定能实现这些指标!

    当然,肯定得在一些次要的方面做出牺牲,比如无法配备重巡洋舰级主炮,装甲防护最多能达到轻巡洋舰水准,官兵居住条件不会太舒服,可用的冗余吨位不会太大,甚至得降低部分性能指标。

    这些取舍,在帝国海军能接受的范围之内。

    正是如此,在华城谈判期间,帝国坚决要求把航母标准排水量限制在25000吨以内。

    其实,这是帝国玩弄的花招,也可以说是谈判技巧。

    当时,几乎所有列强的造船厂内,都摆着数艘在建的主力舰,像纽兰联邦规划建造的主力舰就多达十几艘。就算钱管够,也需要考虑利用这些正在建造,而且肯定会被裁减掉的主力舰。

    用在建的主力舰来改造航母,25000吨肯定不够用。

    难道因为吨位太大,就在条约生效后,将那些还没建成的主力舰全都当废钢铁卖掉?

    要是如此,恐怕谈好的条约都无法在议会获得通过。

    不要忘了,华城谈判在战后举行,全世界都在反省,如此大的动作必然让海军成为众矢之的,遭到媒体的口诛笔伐。

    在塞巴和会几乎被遗忘的情况下,如果华城谈判的成果作废,那么战胜国集团,也就是同盟集团浴血奋战多年所做出的牺牲都将付诸东流,西方列强的政府与执政党,也将由此遭受巨大的考验。

    说严重点,世界局势甚至会因此完全失控。

    利用这个问题,帝国海军成功让三个主要对手,也就是纽兰海军、布兰皇家海军与狭夷海军做出让步。在保持15万吨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帝国海军可以用已有或者再建的主力舰改造四艘航母,且改造航母的标准排水量不得超过25000吨。对应的,另外三国在只能改造两艘航母的前提下,把改造航母的吨位限制放宽到33000吨,而且有另外3000吨的装备追加使用权。

    当时,还发生了一件事。

    谈判期间,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吹来的“可靠”消息,让同盟集团的几个成员国相信,梁夏帝国早已取消“北河”级后几艘的订单,因此能够拿来改造航母的,仅四艘还在服役的战列巡洋舰。

    显然,如果梁夏帝国要改造四艘航母,就得损失四艘战列巡洋舰!

    那个时候,战列巡洋舰才是跟战列舰平起平坐的主力舰,航母只是一种“很有潜力”的未来战舰。

    站在几个列强的角度看,签署这样的协议并没吃亏。

    等协议落地后,西方列强全都傻眼了。

    梁夏帝国不但没取消“北河”级第二批四艘的建造工作,还在谈判开始前,对前两艘进行了部分改造。

    因为无法肯定一定能拿到四艘的特权,所以最后开工的两艘只是暂停建造。

    谈判期间,受帝国海军委托,南江舰船设计院完成了航母的设计工作。

    关键,依然是减重。

    “北河”级是标准排水量超过四万吨,大战期间建造的吨位最大的战列巡洋舰,而航母得限制在25000吨以内。

    首先被减掉的就是装甲。

    这成了“龙江”级几乎所有缺陷的根源。

    此外,还减掉了所有的火炮。至少在当时,海军没想过要把航母变成高射炮林立的海上刺猬。

    最后,肯定得在吨位上作假。

    这是没办法的办法。

    当然,这也是条约期间,各国海军公开的秘密。

    严格的说,也不算作家。常用的办法降低作战标准,比如原本该装满燃油,验收的时候只装一半,甚至是三分之一,就能减轻数千吨,再加上弹药、食物等给养,甚至不让舰载机上舰。

    在经过数年的努力之后,总算结出了果实。

    因为是在已有战舰的基础上改进而来,所以按照帝国海军的传统,这四艘航母沿用了原有战舰的名字。

    按照战列巡洋舰形态的开建时间,依次是:“龙江”、“墨河”、“横江”与“岭河”号。

    主要性能

    标准排水量:25000吨

    满载排水量:34500吨

    总长:265米

    水线长度:248米

    型宽:27.2米

    吃水:7.1米

    定员:1920人

    飞行甲板长:269.5米

    飞行甲板宽:33.8米

    动力

    锅炉:24台燃油锅炉

    主机:4台蒸汽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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