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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狗,死了 (第1/2页)
“任务完成......打完收工!” 冯绍似乎有些不适应保安这个工作,更呆不惯那个臭气熏天的集体宿舍。 现在任务完成了,终于可以回他的别墅,睡他那张梦寐以求的软床了。 “说真的,我还挺喜欢这份工作的,我觉得......做保安挺好的。”大奎说道。 “出息!瞧你那点出息!”冯绍撇嘴冷笑。 “怎么,当保镖就牛逼,当保安就是没出息了?富二代就是富二代,就知道无脑黑!”沈明反驳道。 他和冯绍,就像一对天敌,动不动就拌嘴。 最近,他看小说,新学到了一个词,‘无脑黑’,就赠送给冯绍了。 “你才是真正的无脑黑,有仇富心理吧你。”冯绍针锋相对:“富二代怎么了?富二代招你惹你了?什么出身,家里有钱没钱,可以自己选择吗?!” “怎么不能选择?投胎的时候,你肯定给阎王爷和判官好处了,不然的话,凭什么你一出生就拥有一切,我们一出生,却要苦逼大半辈子。”沈明有点无理取闹地说道。 “我......” 冯绍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该怎么辩驳了。 他总不能把阎王爷喊出来,让他给自己作证吧?地府,又不是他们冯家开的。 别说他喊不来阎王爷,就是真能喊来,冯绍也没这么胆量啊——万一老阎心情不好或心情大好,要把冯绍带回地府陪自己喝酒,那不死翘翘了? “瑞子,你给评评理,这个胡搅蛮缠的莽货,他......” 冯绍见说不过沈明,就开始找外援帮忙。 郑瑞像是根本没听到二人之前的拌嘴,他依然深锁剑眉。 “瑞子,别想太多了,没事儿!” 冯绍拍了拍郑瑞的肩膀,宽慰道:“是不是想家了,想爸妈了?这样,本盟主放你半个月假,你明天就回去看看家里人吧。” 郑瑞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并非因为想家,而是另有缘由。 “要不这样吧......明天暂时先不辞职,再等三天,看看情况再说。瑞子,你看成吗?”老施喝了一口酒,用了一个折中的办法。 “行!”郑瑞点头道。 沈明和大奎,一听还能继续再做三天的保安,脸上露出了天真的笑容。 “太好了,我还没跟那几个弟兄打招呼呢,就这么突然走了,太不像话,再跟他们厮混三天,也挺好的。”沈明开心地说道。 唯有冯绍哭丧着脸,努了努嘴,想要反对,他是真不喜欢保安这个工作,更不喜欢那个臭到他每晚上在睡梦里都想吐的集体宿舍。 可他看了一眼众人,愣是把反对的话,咽回了肚子里去。 既然所有人都同意了,他若反对,那就显得不合群,更不合时宜了。 其实,冯绍并不是过不惯苦日子,他和那些只知道花天酒地,混吃等死的富二代纨绔不同,冯绍是有大理想,大志向的。 他曾去最偏远的山区支教了两年,在山上的生活,那才叫清苦,有时候连饭都吃不饱,整天饥肠辘辘,两个月才吃一顿rou,一看到山下村民养的鸡,晚上两眼放绿光,就像黄鼠狼一样...... 冯绍是纯粹不喜欢保安这个职业,以及那个集体宿舍。 更准确地说,是看不惯那些开着所谓的‘豪车’,从大门口进出时,那些‘有钱人’的嘚瑟和嚣张嘴脸,看向他们保安时,仿佛高人一等,皇帝看自己的臣民一样,真不知道这些土大款,暴发户,哪来这么爆棚的自信和优越感。 每每看到那些开着奔驰、宝马、保时捷和法拉利的业主,从门口进出时,冯绍按下收起栏杆的按钮,在汽车通过时,总会无声地念叨一句:“开拖拉机的土包子。” 是啊,和冯绍停在车库吃灰的那几辆车相比,这些所谓的‘豪车’,在他眼里,也的确和拖拉机差不多了。 “那行吧......” 冯绍无奈地点头说道。 说真的,他不明白再多留三天,有什么意义? 难道,这几个家伙干保安还干上瘾了? ...... 就这样,几人又回归到自己所在的小区,又接连干了三天的保安。 第三天傍晚,几人又凑到了这家小饭馆,冯绍点了一份干锅牛蛙,一个最大的剁椒鱼头,一边抹汗一边喝着冰啤酒,吃的那叫一个酣畅淋漓。 “三天了,各位这回满意了吧?该道别的都道别了?” 冯绍看了一眼沈明,似笑非笑地说道。 沈明一看到冯绍这副瞧不起普通劳动人民,歧视工薪阶层的嘴脸,心里就来气。 “粪大少,这三天,你每过一天,都像过了一年那么久吧?哎,我们是如鱼得水,你是生不如死啊,这就是我们叼丝和你富二代之间的区别。”沈明道。 “哎呦呦呦......” 冯绍噘着嘴,夸张地连着‘呦’了好几声。 “干嘛,早上大便吃多了,中毒啦?”沈明哼哼了两声。 “首先,我姓冯,不姓粪,请注意你的发音。别以为当了几天保安,会了几个如鱼得水,生不如死之类的成语,就觉得自己牛逼了。你不知道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每过一天,都像过了一年那么久,那叫度日如年!沈明,平时少喝点酒,多看点书!”冯绍道。 “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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