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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少年何处洒热血 (第2/2页)
血痕而不自知的? 那个时候感受到的疼痛,要比现在疼多了吧? 昨日下山的景象,历历在目。 “走到这一步,可以了。”悬停在半空的老年魏笠虽没开口,可魏笠耳中清晰地听到了他说的话,语气中甚至带有些轻浮。 “你是我?”魏笠问道。 “未来的你。” “那山上的一僧一道也说过‘可以了’之类的话。” “可他们不是你,所以你听不进。” “未来的我变成你这鸟样?” “人会变,总有一天你会成为我。” “未来又不是一定的。” “过去都注定了,未来也就不难猜了。” “过去……也不对。” 魏笠没再去反抗脑中翻涌的思绪,而是顺着这些记忆,说出了隐藏在人生细节之中的另一番景象…… 八岁时,爷爷夸我下象棋有天分,说这样的孙子,未来不可能是个笨蛋。 九岁时,父亲给我念了一段小说里英雄被人欺负后,忍辱负重,然后努力一雪前耻的剧情,说完他指着书说,这样的大侠都被人打,重要的是被打了之后,要知道怎么打回去。 十岁时,我确实打了一个比我弱小的孩子,可谁叫他往我同桌那个女生头发上放蚂蚱?我不打他打谁?该打!跟那群欺负我的人搞好关系后,我第一件事情就是叫那个欺负过我的人单挑,最后把他打服了还得笑嘻嘻地说以后我就是他们的老大。 少年的眼神,越来越清澈。 十一岁,我的确学着抽烟,觉得这就是大人了,很酷,可当我知道,每存够十颗烟,卖给学校小卖部老板能换两块钱的时候,我就在没抽过。 而且,我就算抽了又怎样?你又不是我爸! 魏笠给那个老年的自己翻了个白眼,心想自己这七十岁的年纪都活狗肚子里去了吗,还没十五岁的自己豁达,于是他继续说着。 十二岁,我告诉你,我不止偷我爸的钱,我还偷我爸的书,厚厚的一本《金庸全集》我偷偷看了大半个学期,学着里面的大侠,想着学会一身武功,怀揣着大理想,为国为民。 特别幼稚对吧!还有更绝的你怎么不说?要不是我逃家不成,我现在还真不在这里,应该在少林寺! 最后,他对着空中的自己,说道:“你说我是未来的我,那这些你都忘了吗?” 只见空中的那个自己又变成了荀川的模样,不屑一顾地说:“要是没有我,你能会出现在这里?你就这么愿意当我跟班?” 也许是变得太像,这一讽刺让魏笠激动起来,亦或许是刚才憋的难受,举起拳头大叫道:“荀川!你个哈麻批,谁是谁跟班还不知道呢!要没我,你个哈儿连狗rou都吃不上!毛爷爷都说了,大路朝天各走一边!这里这么大,就你来得我就来不得?而且可是陈老头让我进来的,我不欠你什么!”说完,像是找到了依仗,再喊:“对,是陈老头让我进来的,你当你的主角好了,反正我不伺候!对!爷爷我不伺候!” 魏笠能感觉得到,这片天地的文字,正在以rou眼可见的速度改变,内容或许还是那些内容,只是他不在悲伤。 因为平凡的自己,亦有着些不可替代的思想。 空中的人形又变成了自己,一个一模一样的自己,他问出了一个问题。 “我来这里,到底想要什么?” “你不是我吗?你不知道?” “正因为我是你,所以我不知道。” “我也说不清楚我想要什么。”魏笠认真想了想,别说还真是这样。 “那你为什么要留在这里?” 魏笠沉思了一会,忽而咧开嘴,笑道:“我九岁那年,我爸给我念完那段小说,结束后豪气得不得了,随口感叹地对我说了一句话,我记到现在,也是从那个时候,我特别喜欢看一些热血的故事,想到处去闯一闯,你可记得?” 另一个自己,点了点头。 地上的魏笠握拳立起大拇指朝向自己,说出七个字—— 儿须成名, 酒须醉。 天地间,文字飞快汇聚,一块黑色石碑,赫然出现在魏笠眼前。 天地皆苍茫,入眼既他乡。 儿须成名,酒须醉。 儿不成名,誓不归! 入念,显像,勘破。 这一刻的魏笠,再也不会被自己心中的迷茫所妄,他找到了自己来到这座天下,并一路走下去的理由。 书上那些个少年立志的故事,想来也不外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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