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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三禾人 (第1/1页)
在县衙府后,是官兵和士卒的居所。 那里错落着几座高矮相间的行房,大多数官兵都混居在一起。 只有百夫长和将,才有独居的资格。 翁仲自然可以和雁秋单独住在一起。 自从两人成家后,雁秋对翁仲关怀备至,缝衣浆洗、铺床叠被,更不在话下。 翁仲也对雁秋疼爱有加。 在这乱世之秋夫妻俩能有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也实属不易了。 自从汉朝大将韩信入主齐地后,翁仲有几次险些露出破绽。 多亏雁秋的掩护和搪塞,才化险为夷。 现在翁仲化名三禾,雁秋无名氏,纯属遮人眼目之举。 翁仲自称“三禾人”,实为“秦”字的拆解,其意不言自明。 一日,韩信率领大军路过清水县。 在一次沙场点兵中,一眼就看见了鹤立鸡群的翁仲。 韩信见翁仲身材颀长,器宇不凡,便令军士命其展示各种才能。 翁仲不负众望,可以拉强弓、百步穿杨,举重碾、力拔千斤。 尤其与数十名将士格斗厮杀时,更显勇猛异常,韩信十分高兴,亲自嘉奖翁仲。 “真乃翁仲尔!” 这时,韩信身边的一位部将不由自主地说道。 韩信不解地问部下:“翁仲?何人也?” “末将见此人神勇无比,不自觉想到了前秦的旧将翁仲,请恕末将失言。” “哦?” 韩信举目端望,他又发问道:“翁仲可还在世?” “回将军话,翁仲已被前秦二世赐死,殉葬骊山之墓。” 部将赶紧解释道。 “原来如此……” 还有一次,翁仲为清水县县令公干。 回来复命时,县令邀请翁仲携夫人一同赴宴叙话。 在酒席间,县令极力夸奖翁仲,频频举杯相敬。 “百夫长神勇过人,上任以来剿灭叛党、捉拿jianian人,为我清水县除暴安良,造福一方。” “老夫敬百夫长一杯!” 县令满脸堆笑,溢美之词溢于言表。 “大人过奖了,末将三禾受之有愧矣!” 翁仲忙举杯回敬县令。 县令见翁仲起身时,腰里的佩剑发出了刺眼的光芒,不竟打了一个寒颤。 他两眼盯着佩剑,脸上充满了好奇之色。 翁仲见状,急忙退后两步,拱手道: “请恕末将无礼,末将身上所佩之剑,乃家中祖传物件,三禾从不离身,莫要惊吓了大人!” 县令呵呵一笑,“好说,好说!老夫欲亲自观瞻一番宝物,不知可否?” 翁仲忙从腰间取下佩剑,双手递给县令。 县令不敢接剑,这把青铜宝剑少说也有四五十斤的重量,县令岂能接住。 翁仲便将宝剑放置几案之上,侧身站立在一旁。 县令猫着腰,开始眯眼端详着宝剑,嘴里不住发出“啧!啧!”的赞叹声。 “好一把秦剑!” 县令的一句话,令翁仲心中一震,难道县令看出了什么破绽? 雁秋急忙起身,她款款走到县令旁,轻声说道: “大人好眼光啊!三禾家中几代铸剑,在原来的秦地也是小有名气。” “奴家正是看上这门家传的手艺,才嫁到他家的。” 雁秋莞尔一笑,不经意间便将县令的猜疑,打消了。 县令的小老婆嬉笑着,一把将县令拉到席间。 娇嗔般地说道:“什么剑不剑的,听起来都吓人,赶快来吃酒!” 说话间,她便给县令嘴里灌上了一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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