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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藐视公堂 (第1/1页)
“他状告你殴打他人,你还没犯错吗?”衙役没等县令开口,就趾高气扬的对李秀兰吼了起来。 “他骗我姐从家里拿钱给他,还把我姐给卖了,难道不该打。”李秀兰抬头看着那个人,反问道。 “你说他拐卖你的姐可有证据?” 在他们争论着时,前面的县令终于开口问起了李秀兰。 “他亲口说的。”李秀兰指着文才道。 “她胡说,我没那样说过,反倒是被她毒打了一顿,县令大人做主,看我这一身伤,全是她打的。”文才一口咬定没有卖李秀菊,还反诬告李秀兰打了他。 当然李秀兰确实打了他一顿,只不过也是情急之下动的手。 “你有证据吗?”那个县令到还真是‘公正’,还会都问一句同样的话,真有点审案的样子,看的李秀兰都要偷笑出声了。 “我身上的伤就是证据。”文才回道。 “嗯,有理,你打他有伤为证,但你说他拐卖你姐的事,并没有证据,所以本官判你诬陷他人,还致人重伤,应该罚你陪他二两银子做医药费,再重打三十八板。” 那个县令根本就不想多查案情,就凭文才几句话,就要李秀兰赔钱,这明显就是串通好的,怪不得这文才一定要进县衙的。 “真是昏官。”李秀兰生气的嘀咕了一句。 “你说什么,大庭广众之下,敢当庭辱骂朝廷命官,你可知道那是什么罪责?”那个县令一听到李秀兰竟然骂他,立马跳了起来,大声叫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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