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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第1/1页)
社团活动结束后,流萤没有看见鹿彤的身影,难道这丫头还在图书馆里泡着?啧啧!少见,真是少见! “那我们赶快去图书馆将你的好消息告诉她吧!”相原惠子提议。 “嗯,走吧……” “哎,前面的同学,请等一下!”一个清脆的女中音传来。 流萤脚步微顿,是在喊我吗?下意识的转身,映入眼帘的是一群女生快速的冲向流萤,眼睛死死的盯着少女手机的相机。 呃,流萤嘴角抽蓄,我好像应该知道她们的目的了…… “呃,那个……”流萤正欲开口,一个女生便打断流萤的话,“同学,你开个价把相机里的照片都卖给我吧,好不好?” “不行,不行,这句话应该是我说才对,同学,我愿意出两倍的价格买下来!” “你们两个乱说什么?!应该卖给我才对!” “不对,卖给我!” “卖给我!” …… 流萤嘴角抽蓄,我这个主角说话了吗?我什么时候答应卖给你们了?我说话了吗?你们现在在我面前吵成这样是闹哪样?! “流萤,怎么办?我们好像被围攻了……”相原惠子轻拉少女的衣角,一脸为难。 俗话说得好,三个女人一台戏,现在这么蹲女人,都可以演一部宫廷大剧了,名字就叫做“那些年一起撕逼的照片”。 当她们吵的不可开交,再晚一点都能动手的样子,流萤忍不住爆发起了高分贝的河东狮吼,“不要——吵了!!!” 显然有很大效果,终于轮到我说话了。 流萤摆出拉架的姿势,“你们放心,都想要可以,我会把照片发给你们每一个人,OK?” “真的吗?”异口同声,默契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九。 “但是你们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异口同声。 “不可侵犯网球社正选们的肖像权!” “肖像权?那是什么?”女生们开始窃窃私语。 流萤无奈扶额,肖像权都不知道是什么吗?你们难道都是法盲吗? “肖像权,从不同角度上有不同的理解。美术意义或摄影上的肖像,是指通过绘画、摄影等艺术手段,使肖像权人的人物形象在物质载体下再现的一种观赏造型作品。”相原惠子侃侃而谈。 流萤默默给班长大人一个赞,学霸,不解释。 “哦,懂了,然后呢?”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流萤吧啦吧啦说个不停,生怕这些女生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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